鄂建提复字〔2024〕175号 签发人:邬建勋
农工党委员:
《关于推动鄂尔多斯市新能源发展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指示精神,聚焦办好自治区“两件大事”,以推进全市“三个四”工作任务为目标,以实施防沙治沙和风电光伏一体化工程为抓手,加快推动新能源高质量发展。截至目前,全市共批复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规模7186.6万千瓦,现已建成可再生能源装机1040万千瓦,在建拟建6146.6万千瓦。
一、强化顶层设计。统筹全市风光、煤炭、水、土地、交通等资源要素,印发《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能源发展行动方案(2024-2025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2〕151号),正在编制和完善《全市新型电力系统示范项目试点方案》《矿区土地综合利用及新能源开发布局方案》《风光资源开发潜力和开发利用方案》《鄂尔多斯市黄河“几字弯”新能源大基地中长期发展规划》《全市绿电替代实施方案》等方案,不断健全完善推动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政策保障体系。
二、提升新能源自用规模。深入实施绿电替代工程,不断提升绿电消纳能力。一方面,加快绿电消纳项目建设,统筹推进存量用电负荷绿电替代和新增用电负荷直接消纳,特别是全力推动宝丰煤基新材料一期260万吨/年煤制烯烃和配套40万吨/年植入绿氢耦合制烯烃、隆基单晶硅和电池片、润阳悦达光伏全产业链等重点项目建设,同步推进绿电消纳。另一方面,依托“传统能源+绿电”优势,推动绿电消纳与传统产业改造互促共进,量身定制新能源配套政策,加快零碳、低碳园区建设,开展风光制氢、制氨试点示范,全市获批风光制氢一体化示范项目9个、总制氢规模17.09万吨/年。其中,准格尔旗纳日松光伏制氢、伊金霍洛旗圣圆能源风光制氢加氢一体化等项目加快建设。下一步,我市将继续推进“绿氢+”耦合示范,大力发展氢冶金、氢化工、氢交通及绿色装备制造等产业,不断提升产业含金量、含新量和含绿量。
三、扩大新能源外送规模。坚持绿色电网建设和改造并举,在已建成蒙西至天津南、上海庙至山东2条电力外送通道的基础上,正在加快实施库布齐沙漠蒙西至京津冀、库布齐沙漠至上海2条电力外送通道建设,内蒙古沙漠基地送电江苏特高压输电通道起点已确定布局在我市,同步积极争取新增鄂尔多斯至华东地区等电力外送通道。与内蒙古电力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强化市域电网主网架建设,规划建设库布其大基地—鄂托克旗、朔方基地—上海庙经济开发区等市内绿电通道,达拉特经济开发区增量配电网绿色供电、蒙苏零碳产业园绿色微电网年内建成投用,新能源送出和调节能力持续提升。我市正在积极协调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部委在“十五五”期间布局2条、远期再布局3条以鄂尔多斯为起点的电力外送通道,同步加强跨省(区、市)新能源合作,扩大新能源区外消纳市场。
四、提升电力系统调节能力。持续完善储能市场机制,组织申报自治区首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获批4个共计40万千瓦电网侧独立储能项目,探索建立适应储能特点的市场化交易机制,研究制定储能系统并网、运行、维护等技术标准和管理规范,确保储能设施安全高效运行。支持电网企业采用先进信息技术对电网进行智能化改造,强化电力精细化管理,优化电网结构,提升数据采集、分析与决策能力,实现供需两侧精准匹配,提高系统灵活性和响应速度。同时,利用智能调度系统,实时监测电网运行状态,促进新能源消纳比例最大化。
五、打造创新示范基地和平台。积极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等科研院所及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氢能、光伏企业开展科技研发和中试实验实证,不断增加新能源自我消纳能力,提高氢能、光伏产业科技含量。依托建成和在建新能源项目,组织开展全市可再生能源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依托北大鄂尔多斯能源研究院和清华鄂尔多斯新能源研究院等科研机构开展氢储能、燃料电池汽车、液态阳光等氢能研究及示范,组织开展钙钛矿组件光伏示范项目、光伏+构网型储能示范应用。强化数字赋能,加快鄂尔多斯市智慧能源服务体系和内蒙古煤炭交易中心建设,全面提升煤炭行业产运销全流程数字化、智能化综合服务水平。同时,按照全市统一部署,拟建设我市电力、新能源和油气长输管道安全监管平台,当前正在开展项目建议书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工作。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7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