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4〕100号 签发人:苗程玉
市政协科教卫体委员会:
《关于积极应对我市人口老龄化问题,不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养老服务的重要论述精神,积极推动养老事业和养老产业协调发展,加快构建兜底有保障、普惠有市场、高端有选择,与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现代化养老服务体系,养老服务水平稳步提高,广大老年人群体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增强。
截至目前,全市共建成养老机构49家,医养结合率达到100%,总床位0.83万张,养老机构的床位供应充分,能够满足市场需求。
一、智慧养老全面升级。建成并运营了鄂尔多斯市智慧养老服务监督调度平台,该平台集成了8个子系统和37个应用模块,包含数据可视化融合、养老服务监管、养老业务办理、老年人动态信息管理、养老服务机构运营等8个子系统和37个应用模块,通过老年人点单,提供助餐、测血压、测血糖等663项服务。平台已为全市275家养老服务机构提供专业服务,累计服务工单140万余条,惠及老年人12万余人。
二、医养康养深度融合。出台《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等7部门关于建立完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的实施方案》(鄂卫健发〔2022〕23号)、《鄂尔多斯市卫生健康委、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鄂尔多斯市民政局等6部门关于深入推进医疗健康与养老服务相结合的实施意见》(鄂卫健发〔2021〕244号)等文件,实现全市养老机构医养结合率100%,护理型床位占比66%。2016年,我市被国家评为首批医养结合试点城市。全市老年人电子信息健康档案建档率达80%以上,家庭医生团队签约服务率达到85%以上。2023年,东胜区被评为国家医养结合示范县。
三、强化制度政策保障。在全区率先出台《鄂尔多斯市养老服务条例》,印发《鄂尔多斯“一老一小”整体解决方案(2021—2025)》(鄂府办发〔2022〕194号)、《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鄂府发〔2023〕63号),配套出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发展奖补、政府购买居家社区养老服务、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适老化改造等制度,形成完善的政策保障体系。草拟完成《鄂尔多斯市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实施方案》《长期护理保险经办管理办法》《长期护理保险辅助器具服务管理办法》等“1+7”长期护理保险框架制度并积极争取国家试点城市资格。
四、精神文化生活丰富多彩。积极举办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和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宣传、“健康杯”书画赛、进社区及养老机构实施义诊、老年人健康知识讲座、未病预防、“敬老月”活动、重阳节活动、智慧助老宣讲、志愿者助老等形式多样的系列活动,营造尊老、敬老、爱老的良好氛围。2023年,我市康巴什区康城社区、伊金霍洛旗西苑社区、鄂托克前旗巴音社区创评为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
下一步,我市将聚焦老年群体“就医难、照护难、康养难”等问题,强化养老服务中心、卫生服务中心和智慧养老平台呼叫服务中心“三中心联动”,推动农村牧区养老服务中心(站)与卫生室、残疾人康复之家“三站室联建”,推动医养融合链条,确保基层养老与医疗、康复资源充分融合,不断提升养老保障水平。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郭娜;联系电话:0477-8589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