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答复公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政协五届三次会议第0047号提案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15 12:18: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鄂建提复字〔2024〕99号               签发人:苗程玉 

  刘桂梅、宁淑红委员: 

  你们的《关于优化退役军人服务待遇的提案》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退役军人工作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中央、自治区各项决策部署,围绕“让退役军人成为全社会尊重的人、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的工作目标,探索构建“1+5”服务保障模式(党的领导+体系覆盖全域化、场所建设规范化、管理手段信息化、服务保障精准化、队伍建设专业化),着力夯实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基础,用心用情用力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 

  一、建好退役军人之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出台《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建设与工作规范实施细则》(鄂退役军人发〔2019〕35号)、《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规范建设和工作运行指导手册》(鄂退役军人发〔2020〕40号),按照“五有”和“全覆盖”要求,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覆盖全员的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全市建成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1080个,其中市级1个、旗区9个、苏木乡镇(街道)77个、嘎查村(社区)993个,实现各级行政区域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全覆盖。打造自治区级红色退役军人服务站12家、标杆型退役军人服务中心(站)7家、100人以上示范型退役军人服务站67家。同时,印发《鄂尔多斯市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试点工作方案》(鄂退役军人发〔2023〕14号),明确苏木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至少配备1名事务员;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事务员;服务对象在100人以上的至少配备2名事务员,累计举办退役军人事务员培训班2期,培训退役军人事务员634人,我市被退役军人事务部确定为全国首批6个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试点之一。 

  二、创新服务平台,提升服务供给能力。一是开发退役军人服务“尊崇”APP,建设集思想政治、权益维护、移交安置、就业创业、拥军优抚等服务为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6426家商户入驻拥军板块,为退役军人从衣食住行到游学娱购提供优先优惠优待服务,打造“指尖上的服务站”。目前,已与自治区内外16个盟市、107个旗(县)区对接合作,实名注册用户9.97万人。二是印发《鄂尔多斯市困难退役军人帮扶援助实施办法》(鄂退役军人发〔2021〕34号),按照“普惠加优待”的原则,对符合条件的帮扶援助对象提供生活困难一次性帮扶、大病专项救助、突发意外一次性应急援助、住房救助、就业创业扶持等,累计帮扶困难退役军人472人。为68名符合条件退役士兵补缴医疗保险,累计发放优抚对象医疗补助资金1338万元。从2023年开始,安排专项经费3086万元,累计开展思想教育、就业创业、志愿服务、“四尊崇、五关爱、六必访”等各类活动2600多场次,联系走访4200余人次。 

  三、完善扶持政策,促进退役军人稳定就业。一是强化政策保障。印发《关于促进新时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的实施办法》(鄂退役军人发〔2020〕19号),积极建立退役士兵安置协调联动和会商研判机制,实行“阳光安置”,就高从优筹集岗位,将137名军转干部和退役士兵全部安置在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二是提升就业能力。探索建立“政府主抓、企业支持、院校培训、军队助力”四位一体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促进机制,成立鄂尔多斯退役军人产业学院、鄂尔多斯退役军人职业教育学院和鄂尔多斯退役军人乡村振兴学院,将全市31家培训机构纳入承训机构目录,持续开展退役士兵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项目制培训和学历教育35期,实现退役军人“赋能即上岗、培训即就业”。三是拓宽就业渠道。在基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聘中拿出200余个专项岗位面向退役军人招聘,同时放宽年龄和学历条件限制。开发适合退役军人特点的公益性岗位2332个。常态化开展退役军人就业专场招聘活动,累计组织退役军人专场招聘会65场,提供就业岗位近7.1万个,并通过与大型企业签订合作协议、定向推荐就业等方式,累计帮助2000余名退役军人实现上岗就业。四是加强就业指导。积极推动退役军人创业就业孵化园(区)建设,组建成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指导团队,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专门指导。积极对接协调相关部门和金融机构,为全市退役军人创业群体提供创业担保贷款700多万元,累计减免税费140余万元。 

  四、动员各界力量,凝聚崇军拥军合力一是保障困难退役军人基本住房需求。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公共租赁住房建设和运营管理的通知》(鄂住建发〔2021〕72号),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退役军人、领取定期抚恤补助的“三属”(烈士家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现役军人遗属、消防救援人员等,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保障,截至2023年底,通过公共租赁住房和发放城镇住房困难家庭租赁补贴累计保障优抚对象284人、退役军人516人。二是成立鄂尔多斯市爱国拥军促进会。充分发挥促进会优势,拓展服务领域,创新活动载体,积极联合各类经济组织、社会组织和街道社区开展活动12次,为2800余名退役军人及家属进行免费义诊、心理辅导、政策解读和法律服务。三是成立鄂尔多斯退役军人仕博健康服务中心。为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及家属减免医药费用50余万元,并为鄂尔多斯市2200名60周岁以上农村籍退役士兵每人发放价值500元的免费体检卡。为40名困难退役军人发放慰问金和慰问品6万元。帮助70名退役军人实现稳定就业。为内蒙古关爱退役军人基金会捐赠300万元。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时的重要指示重要讲话精神,聚焦“做好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和“筑牢祖北疆安全稳定屏障”,进一步强化工作保障、创新工作举措,着力推动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提质增效。一是持续提升建设运行水平。从规范完善体系建设、强化思政引领、化解信访矛盾、扶持就业创业、提供优抚帮扶、动员社会力量6个方面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积极培育打造功能完善、布局合理、服务周到、具有地方特色的精品型服务站。二是持续完善医疗保障政策。研究制定《鄂尔多斯市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实施办法》《鄂尔多斯市优抚对象医疗保障实施办法》,对退出现役的残疾军人、在乡复员军人、参战退役军人、参试退役军人、带病回乡退役军人、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享受待遇的优抚对象的医疗支出给予补贴。三是持续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推进退役军人事务员新职业试点工作,细化完善招录聘用、薪酬管理、考核评价等具体措施,稳定基层工作队伍,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努力建设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水平高、工作能力强、服务意识优的专业化、职业化退役军人事务员队伍。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张凯超;联系电话:0477-8589907)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