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建议提案办理公开>答复公开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 人大三次会议第53102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7-01 12:14: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鄂建提复字〔2024〕167号              签发人:黄彦彰 

杨军代表: 

  您的《关于开展城乡居民补充健康保险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自治区及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自治区及我市大力实施城乡居民补充健康保险项目,使居民的获得感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一方面,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在全区范围内上线了一款普惠型商业补充保险—“惠蒙保”。凡是参加内蒙古自治区所辖各盟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人员均可以参保,不限年龄、不限职业、不限病史,保费为86元/人/年,可以使用医保个人账户购买“惠蒙保”进行参保。参保后可享受最高合计420万元保额的医疗保障,保障范围涵盖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自付部分)、基本医疗保险目录范围外住院医疗费用(自费部分),50种(包括国内30种、国外20种)特定药品医疗费用,以及9大健康管理服务。另一方面,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深化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工作要求,切实减轻参保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我市积极支持“惠蒙保”发展,并以伊金霍洛旗为试点,探索通过购买商业健康保险,进一步完善我市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2023年,伊金霍洛旗商业健康保险全年保费1400万元,截至2024年4月底,受益参保患者达4570人次,受益金额945.84万元,平均每人受益2000元左右,切实减轻参保患者的就医负担。待遇标准为参保人员发生的本保险年度内住院医疗费用,包括文件规定的特殊疾病门诊费用,经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大病报销、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超出起付线以上的费用部分,按比例支付。基本医保总可补费用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住院的剩余可补费用(含符合政策的特殊门诊费用)进入伊金霍洛旗城乡居民补充健康保险报销范围,相对免赔额2000元,补齐到总可补费用80%。基本医保自费费用,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不可补费用,绝对免赔额3500元,剩余不可补费用按50%比例支付。慢性病门诊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医保报销范围,经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报销后,剩余可补费用,绝对免赔额3000元,剩余可补费用按60%报销。 

  下一步,我市将持续总结伊金霍洛旗试点经验,积极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在全市范围内推广商业补充医疗保险,切实减轻参保患者就医负担,不断提升参保患者的获得感、幸福感和满意度。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71 

(联系人:苏浩;联系电话:0477-8586566)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