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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市五届人大三次会议第53021号建议的答复函
发布时间:2024-06-15 12:10: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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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鄂建提复字〔2024〕96号               签发人:苗程玉 

  杨二飞代表: 

  您的关于关爱农村空巢老人的建议。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我市以“暖城颐养”品牌建设为抓手,先后出台了《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鄂府发〔2023〕63号)、《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基本养老服务体系建设行动计划(2023-2025年)〉的通知》(鄂府办发〔2023〕101号)等一系列政策文件,不断健全农村牧区三级养老服务网络,提升农村牧区养老服务水平,不断创新养老服务模式,努力让每一位老年人都能“养得了”“养得好”“养得暖”。 

  一、持续健全健康档案服务一是深入推进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为广大农牧民提供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约定的健康管理服务。二是开展了“老年健康促进行动”“老年健康宣传周活动”等,倡导全社会关注老年健康,老年人健康素养水平达到了15.6%。三是健全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医疗机构开通了老年人挂号、就诊等“绿色通道”,对60周岁以上老年人看病就医实行免收普通挂号费,受益人群达16万人次。四是将偏瘫肢体综合训练、认知知觉功能康复训练、日常生活能力评定等蒙医中医康复项目纳入基本医疗保障范围,为失能、半失能老年人治疗性康复提供相应保障。五是壮大乡村医生队伍。2024年,公开招聘9名大学生村医充实到乡村医生队伍中。通过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加大对全市乡村医生培训,不断提升乡村医生服务能力。 

  二、持续强化日间照料服务。一是完善农村养老服务设施。截至目前,全市建成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44个、村级养老服务站200个,提升了55个农村互助养老幸福院功能,农村牧区养老服务覆盖率达到86.3%,旗区、苏木乡镇、嘎查村三级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网络初步建立二是丰富日间照料服务内容。新建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和养老服务站要求全部设有日间照料、老年活动用房、医疗保健用房等设施,结合“五社六站”建设,为嘎查村社及周边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探访关爱、文体活动等服务。同时,鼓励社会组织和志愿者参与日间照料服务,形成多元化、社会化的服务格局。三是开展“老年人探访关爱”行动。对独居、空巢、留守等特殊困难老年人进行探访关爱,对特殊困难人员的基本生活、安全风险、家庭赡(抚)养、关爱服务等进行询问、提醒和评估,将基本生活存在困难、符合救助条件的独居老人纳入救助保障范围。四是发挥智慧养老服务平台作用。因地制宜地为农村老年人提供互助养老、日间照料、托养居住、配餐送餐等多样化服务,逐步探索农村养老与特困兜底敬老结合的新模式,为农村空巢、高龄及困难家庭有养老需求的老人提供保障。 

  三、持续优化全日托养服务。一是完善托养服务设施。新建苏木乡镇养老服务中心要求设有全日托养、老年餐厅、医疗保健康复护理、文体休闲娱乐、适老化产品及康复辅助器具展示租售、智慧养老服务响应等功能区,为老年人提供照料服务。二是提高医养结合水平。目前,全市养老机构达到47家,养老床位0.83万张,医养结合率达到100%,护理型床位占比66%。建成东胜区罕台、鄂前旗阿吉泰等健康养老产业集群。三是加大政策扶持力度。对新建、运营养老服务机构实施给予补助。优化高龄津贴、意外伤害保险、发放经济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和经济困难失能老年人集中照护补贴等政策,不断提升老年人幸福感。 

  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养老服务和养老产业的各项决策部署,补齐农村牧区养老服务短板,加快建成覆盖全体老年人、权责清晰、保障适度、可持续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不断增强老年人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6月14日 

  (联系人:杨永锋;电话:0477-85899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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