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建提复字〔2022〕255号
樊艳鹏代表:
您的《关于依法加快配备鄂尔多斯煤炭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的建议》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政府有关部门出台相关文件依法督促企业进行注册 安全工程师配备,不断提高注册安全工程师配备数量和质量建议
我市能源局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能源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鄂能局发〔2022〕144号),要求全市煤矿企业认真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按照《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配足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同时要求市、旗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督促企业配齐配足注册安全工程师,将企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情况纳入日常检查,对未按要求配备的企业,依法依规处罚。
二、关于企业要加强人才教育,鼓励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 师培训及考试,取得证书,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建议
市、旗两级煤矿安全监管部门通过日常执法检查摸排全市煤炭企业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业人员数量,指导督促企业职工参加注册安全工程师培训及考试,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国家能源集团准能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大型企业,为鼓励广大员工积极学习报考注册安全工程师,每年组织注册安全工程师考前培训班,现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人数逐年提高。
三、关于企业制定激励或补贴措施,提高职工及安全管理人 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的积极性,更好地为企业服务建议
由于注册安全工程师考试难度大,考试周期长,注册安全工程师在企业安全管理人员中承担的责任与劳动报酬不成正比,持证人员注册意愿不强。我市相关部门积极指导企业制定激励措施,通过提高工资待遇等方式,鼓励从事安全管理工作人员考取注册安全工程师,更好地为企业服务。目前,部分企业出台了相关措施,对取得资格证书的员工按级发放取证津贴,同时取得资格证书的员工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聘任、优先晋升等优势。
下一步,我市将责成市能源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协同配合,共同发力,分批次推进企业配足配齐注册安全工程师,共促我市煤矿安全生产工作高质量发展。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9月2日
(联 系 人:米怀刚
联系电话:0477-85899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