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16〕275号
各旗区人民政府,康巴什新区管理委员会,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各大企事业单位:
现将《鄂尔多斯市旅游业“十三五”规划》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16年12月31日
鄂尔多斯市旅游业“十三五”规划
第一章 “十二五”旅游业发展回顾
(一)主要指标完成情况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旅游形象进一步提升,旅游产业不断壮大,旅游经济进一步凸显,发展态势良好。2015年,接待游客868.3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255.86亿元。“十二五”期间,全市接待旅游者3369.38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825.76亿元,两项主要指标平均增速分别为12.3%和27.6%。
鄂尔多斯市“十二五”期间旅游经济主要指标统计表
栏目 |
接待游客量 |
旅游收入 |
||||
入境 |
国内 |
|||||
时间 |
人次(万) |
同比 |
人次(万) |
同比 |
收入(亿元) |
同比 |
2011年 |
3.2 |
45% |
503.1 |
3% |
95 |
25% |
2012年 |
3.4 |
6% |
589.5 |
17% |
125.4 |
32% |
2013年 |
3.1 |
-9% |
647.6 |
10% |
152.4 |
22% |
2014年 |
3.1 |
0% |
748.1 |
16% |
197.1 |
29% |
2015年 |
3.18 |
2.6% |
865.1 |
15.6% |
255.86 |
29.8% |
合计 |
15.98 |
- |
3353.4 |
- |
825.76 |
- |
注:数据来源于旅游局历年统计数据。
(二)旅游业发展概况
“十二五”期间,鄂尔多斯市积极落实旅游产业政策,不断加大旅游资源开发和旅游产业配套设施建设力度,进一步规范旅游市场秩序,加强旅游诚信建设,不断优化旅游发展环境,多举措开拓客源市场,全力打造“天骄圣地、民族风情、大漠风光和休闲避暑”四大类旅游产品,旅游业实现了又好又快发展,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旅游产业规模不断壮大。截至2015年,全市有国家4A级以上旅游景区26家,其中2家国家5A级旅游景区;星级饭店32家,其中五星级饭店1家,四星级饭店7家;旅行社及分社96家;全市规模以上“农(牧)家乐”旅游接待户150余家。
二是旅游产品体系日益丰富。“十二五”时期,鄂尔多斯市在建设“天骄圣地、民族风情、大漠风光”三大类旅游产品的同时,依托“21℃的夏天”,重点打造休闲避暑旅游产品。2012年7月,东胜区被国际休闲产业协会授予“避暑休闲之都”;2012年8月,康巴什新区成为我国第一个以城市核心区为载体创建的国家AAAA级旅游景区,成为鄂尔多斯市城市休闲避暑旅游产品代表。“天骄圣地、民族风情、大漠风光和休闲避暑”四大类旅游产品基本形成,全市旅游产品体系日益丰富。
三是旅游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十二五”时期,全市始终把旅游服务质量的提升放在重要的地位,常抓不懈。在抓好旅游行业培训工作的同时,通过举办“全市旅游饭店服务技能大赛”和“全市导游员讲解员技能大赛”等活动,以赛代训,推出了一批优秀的旅游行业服务标兵。市旅游局先后与大连民族学院、北京联合大学旅游学院、内蒙古师范大学、内蒙古大学鄂尔多斯学院等院校合作,建立旅游管理干部培训基地,不断创新培训方式,旅游从业人员素质不断加强。同时,加大旅游信息化服务建设,建立了以东胜区为示范的旅游综合信息服务中心,有多个服务点作为连接游客和景区、旅行社的平台,为游客提供旅游景点信息、旅游商品售卖、餐饮住宿等咨询服务,提供旅游线路、旅行社、导游等推荐服务,大大满足了游客的旅游便利需求,并扩大了对景区、旅行社以及全市旅游业的宣传。
四是总体旅游形象更具影响力。“十二五”时期,通过参加国际国内旅游交易会、旅游博览会、旅游促进会和中国蒙古族服装服饰艺术节等,组织举办成吉思汗旅游文化周、响沙湾沙漠摄影旅游节、鄂尔多斯蒙古族民族民俗风情旅游节、鄂尔多斯九城宫冰雪旅游节、康巴什休闲旅游文化节等旅游节庆活动,开展旅游推介会、踩线活动,借助中央电视台、内蒙古电视台以及报刊、杂志、网络等媒介加大旅游宣传力度,在天安门广场LED屏播出城市旅游宣传广告等,“天朗气清,自在养生”“天骄圣地—鄂尔多斯”总体旅游形象更具影响力。
五是旅游基础设施不断完善。航空、铁路、公路立体交通网进一步优化,全市已实现乡乡通柏油路,90%的旅游景区(点)都实现了公路交通畅通无阻,景区的可进入性条件明显改善,“厕所革命”成效显著,2015年被国家旅游局评为“厕所革命先进市”。通讯业发展迅速,景区通讯信号覆盖率达100%。
一是发展有待深入。鄂尔多斯旅游资源丰富,具有鲜明的民族地域特色,基本形成了具有吸引力的历史文化资源系列、草原景观资源系列、沙地和沙漠景观资源系列、河流峡谷景观资源系列四类优势景观资源系列。但是,鄂尔多斯旅游人次和旅游收入规模小,突出表现在:全市4A级以上景区数量位居自治区第一位,但全市游客接待量占自治区不足十分之一。2015年,鄂尔多斯市接待游客868万人次,旅游收入255亿元,而呼和浩特市为1425万人次、470亿元,包头为1040万人次、325亿元,相比之下鄂尔多斯差距还是较大。主要原因是大众游客对鄂尔多斯的城市形象认知还是停留在工业城市,旅游度假目的地的认知度不高,导致了旅游资源丰富但客源少且单一。
二是交通亟需畅联。鄂尔多斯市目前与重点客源市场的高铁尚未连通,外省游客除自驾游外,只能选择耗时较长的铁路或者成本较高的航空,铁路通车里程较短、客运量小,与周边大中城市的公路交通高速化比重较小,与北京、西安等旅游中心城市之间交通便捷性较差,旅游包机业务量少,降低了游客来市的可达性。景区和市域内交通干线之间的连接性需进一步改善,重点景区之间、重点景区与中心城镇之间缺乏便捷的互联互通,旅游汽车公司专业化程度低。
三是产品层次较低。旅游产品开发尚属初级阶段,多数景区还是以门票经济为主,部分景区已开始多样化旅游转型的探索尝试,但还未形成适应现代旅游需求的健全产品体系,如体验旅游、自驾旅游、徒步旅游、冬季旅游、探险旅游、科考旅游等现代旅游产品,线路设计上与实际市场结合不强;旅游产品对历史文化挖掘不够,具有代表性的鄂尔多斯文化及成吉思汗文化等,文化元素的发掘梳理不足,只是作为观光旅游的一项内容,其内涵没能形成产品化的体现,旅游资源开发相对单调;反映当地资源特色和深厚文化底蕴的节事活动也有成功举办,但是对民俗的利用与开发还不充分。此外,旅游产品的吸引力不强,导致游客逗留时间较短,重复旅游的比率也很低。
四是产业协同较弱。“大旅游”发展格局还未建立,产业间协同发展不足,“吃住行游购娱”链条上各环节没有打通,旅游业尚未成为全市经济社会支柱性产业,资源没能形成整合提升效应,旅游业与农业、工业、文化、体育等其他产业的融合发展需要进一步加强,旅游文化创意产业方面缺少精品。各大景区之间、景区与旅行社之间、景区与产业链条上其他环节没有形成联盟,处于分散发展、单打独斗的状态,甚至同质竞争较严重。
五是品牌营销不足。传统旅游产品品牌少、知名度低,“商养学闲情奇”新六要素旅游产品开发不够,虽有个别突破,但还没有形成规模和品牌。旅游产品知名度低,品牌营销不足,区域旅游形象长期“淹没”在内蒙古“草原”形象之中,造成旅游者对鄂尔多斯旅游发展错误认知,而旅游促销力度的不足,也使鄂尔多斯旅游在国内外远未形成应有的广泛影响。营销的策略方式没有大的提升,鄂尔多斯大量景区主要通过旅行社推荐和企事业单位组织,这两项合起来占到鄂尔多斯游客总体的近80%,其中旅行社占到60%,可见,旅行社组织出游为出游方式的主体。品牌营销缺乏针对性、精准化的国际国内专项市场推广。
六是软件有待完善。景区相关服务配套设施不健全,智慧信息化旅游建设滞后,旅游公共服务体系及相关配套体系尚不能适应“散客化、自由行”等市场新趋势。个性化、特色化服务短缺,品质化服务有待提升。旅游人才淡旺季供需矛盾突出,高层次旅游人才匮乏,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有待提高,特别是旅游文化方面的人才流失严重,缺少对优质人才资源的特殊引进政策,人才的稀缺使得旅游发展缺少新鲜的思想、创新的思路。
(一)战略新支撑
从国家层面看,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非常重视旅游业发展。2013年2月,国务院出台了《国民旅游休闲纲要(2013年—2020年)》(国办发〔2013〕10号),提出到2020年,职工带薪休假制度基本落实,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现代旅游休闲体系基本形成;2014年8月,《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系统地阐述了旅游业发展的理念、政策和路径;2014年10月,李克强总理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要大力发展特色优势产业,增强民族地区自我发展能力,尤其是加快发展服务业,逐步把旅游业做成民族地区的支柱产业”。全国人大开展《旅游法》执法检查,推动《旅游法》的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旅游业改革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31号),提出了新时期旅游业改革发展的方向和任务,并成立旅游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创新了协调商议旅游业改革发展重大问题的机制。2015年1月,国家旅游局局长李金早在全国旅游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后三年,我国旅游业发展要实施‘515战略’,推进旅游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加快旅游业现代化、信息化、国际化进程”,2015年8月国家旅游局下发了《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旅发〔2015〕182号),对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提出具体安排部署。2016年3月国务院修正了《旅行社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550号, 2016年2月6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666号《国务院关于修改部分行政法规的决定》修正),加强对旅行社的管理,保障旅游者和旅行社的合法权益,维护旅游市场秩序,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从自治区层面看,2012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旅游业意见精神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2〕12号),将旅游业定位为战略性支柱产业;2013年,提出“8337”发展思路,要把自治区建设成为“体现草原文化、独具北疆特色的旅游观光、休闲度假基地”,旅游业发展上升到自治区发展战略层面;2016年,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旅游投资和消费加快旅游业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内政发〔2016〕64号),深入推进旅游改革,增强旅游业发展动力。
当前,世界已进入“旅游时代”,旅游基本实现了休闲化、大众化和社会化,并成为人们的一种普遍生活方式和基本权利,中国也开启了“全民+全域”旅游发展时代,旅游业已经快速成长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同时国家和自治区就“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指导性意见,鄂尔多斯旅游业发展面临着新的发展形势和任务要求。
1.旅游业发展理念转变对全市旅游业发展提出新要求。十八届五中全会提出的“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旅游业发展和改革创新指明了方向,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是我国“十三五”及中长期经济结构优化升级、可持续发展的主要途径。为贯彻落实五大发展理念和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有关要求,国家旅游局提出了全域旅游发展战略,通过旅游业改革创新,推动旅游发展方式转变,加快旅游业提档升级步伐,推动我国旅游业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鄂尔多斯旅游业发展要主动适应新形势和新变化的要求,主动调整发展思路,按照全域旅游发展要求,加大旅游业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优化全市旅游业目标定位、发展布局、产业结构、产品体系、市场营销推广、市场综合治理等工作,积极推动旅游业提质增效和转型发展。
2.对外合作交流扩大为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新契机。国家大力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在“中蒙俄经济走廊”建设中,鄂尔多斯作为草原丝绸之路经济带和中俄蒙经济走廊中的重要节点城市,将在扩大对外旅游资源共享、旅游产业集聚、旅游客源互送、旅游机制共建、信息互通、贸易投资等方面迎来开放合作新契机。同时,自治区大力推进“呼包鄂协同发展”战略,统筹推进呼包鄂三地产业布局、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以及产业扶持政策等重大问题,旅游业作为重点发展的现代服务业,三地旅游业将会进一步实现产业协同、信息共享、客源互送、产品互推、市场共建的良好发展环境,凭借雄厚的经济社会发展基础、优质的旅游发展资源,全市旅游业将在呼包鄂协同发展中快速成长壮大。
3.产业环境的优化为全市旅游业发展提供了新支撑。当前,市委、市人民政府将旅游业作为全市经济社会转型发展的战略性支柱产业来抓,设立了文化旅游发展转型资金,先后出台了《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鄂党发〔2015〕7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16〕157号),加大了对旅游业发展的支持力度,“旅游+”融合发展迅速,旅游与工业、农业、文化、体育、健康等产业加快融合发展,旅游发展的产业环境不断优化。同时,旅游道路交通、旅游信息服务、旅游厕所、旅游饭店等旅游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体系不断完善,为旅游业快速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第三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思路与目标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和市第四次党代会精神,紧抓“一带一路”、呼包鄂协同发展等发展机遇,按照国家旅游“515”战略和自治区旅游“10+3”工程、“643X”品牌体系建设思路要求,大力推进全域旅游发展,以旅游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引领,以转变旅游发展方式为途径,以旅游改革创新和融合发展为动力,进一步优化完善旅游产业发展环境、综合管理体制、发展引导机制、产业产品结构、宣传营销格局以及综合保障体系,促进全市旅游业大发展、大提升、大跨越,将旅游业培育成全市创新发展的动力产业、协调发展的统筹产业、绿色发展的促进产业、开放发展的窗口产业、共享发展的民生产业,将我市建成国家级全域旅游示范区和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先行区,努力将我市打造成国内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
1.坚持多方联动。充分发挥政府在规划布局、市场培育、基础建设、公共服务等方面的引导作用,强化企业在项目投资、景区打造、产业配套、产品创新、营销服务等方面的主体作用,形成政府强力推动、企业主动作为、全社会广泛参与的文化旅游发展氛围。
2.坚持融合发展。深入挖掘文化内涵,注重创新创意,把文化嵌入旅游所有环节,以文化提升旅游吸引力,以旅游增强文化影响力,丰富“商养学闲情奇”旅游产品及内涵,大力推动文化旅游与健康养生、体育健身、教育、商贸、会展、科技等产业有机融合,切实发挥文化旅游对创新创业、富民强市的带动作用。
3.坚持以人为本。加大休闲度假、养生康体旅游产品开发力度,加快推进旅游资源向旅游产品转变、观光型旅游向休闲度假型旅游转变、常规型旅游向文化深度游转变,不断满足多样化、多层次的旅游消费需求。坚持把游客满意、居民满意作为根本出发点和落脚点,既要切实提高游客满意度,又要促进本地居民脱贫致富、改善生活质量。
4.坚持特色发展。充分发挥鄂尔多斯鲜明的民族特色、地域文化特色、区域经济发展特色,发挥特色优势,塑造特色品牌,打造特色景区、特色小城镇、特色旅游项目,规范发展乡村旅游,创新开发旅游产品,形成特色突出、类型多样的旅游产品体系。通过旅游精品开发,增强基于产品特色的核心竞争力,带动整个旅游业的快速发展。
5.坚持一体化开发。树立全域旅游发展理念,强化部门联动和区域联合,坚持全市“一盘棋”,整合资源和要素,统筹推进、联合开发,加快培育多产业融合发展、精品线路与特色景区衔接、大型景区与村镇旅游互补的旅游产业体系,形成市域与周边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局面。
6.坚持依法治旅。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和《内蒙古自治区旅游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旅游资源保护力度,加强旅游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强化执法监管,提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建设水平,营造更加文明、规范、健康、安全的旅游发展环境。
积极推进全域旅游发展。按照全域旅游“全景、全业、全时、全民”的发展要求,大力开展全链条休闲游、体验游、自驾游、四季游,加快从景点旅游向全域旅游转变、从门票经济向产业综合经济转变、从粗放低质旅游向精细高效旅游转变, 到2020年,全市接待游客总量突破2200万人次,年均增长20%以上;旅游总收入增速显著高于“十三五”经济平均增速,达到750亿元,年均增长25%以上,占全市GDP12%左右,旅游业成为支柱性产业。全市4A级景区超过30处,5A级旅游景区达到3处,市级农家乐、牧家乐达到300家,全市要整体创建为国家级旅游业改革创新先行区和全域旅游示范区,东胜区创建为国家旅游标准化示范区,康巴什区创建为国家级旅游度假区,把我市建成旅游形象独特、品牌知名度高,产品丰富、业态发达、功能完善、服务优良的国内知名的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和生态、健康、智慧、宜居、宜业、宜游的品质城市。
在形象塑造上──突出宣传、广域传播,“天朗气清,自在养生”“天骄圣地—鄂尔多斯”旅游总体形象更加深入人心。
在发展布局上──突出重点、整合资源,进一步优化全市旅游业“一区四带”(一区,即以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达拉特旗四个城区及周边重点景区为核心的旅游度假区;四带,即沿黄风光旅游带、库布其沙漠旅游带、草原旅游带和沙漠峡谷旅游带)发展布局,有效整合旅游资源,进一步优化资源配置。
在市场营销上──目标精准、措施得力,实现游客总量迅速增加、全市旅游住宿设施床位出租率50%以上(其中星级饭店床位出租率60%以上)以及培育线上、线下旅行社150家左右的目标,带动旅游业由小到大转变。
在产品打造上──提质增效、培育品牌,围绕“天骄圣地、大漠风光、民族风情、休闲避暑”四大类产品,加大休闲度假类产品开发,实现旅游产品由观光为主向观光休闲度假复合型转变。
在产业链条上──补齐短板、统筹推进,加大相关产业融合力度,全力促进“吃住行游购娱”六大基本要素的协调配套、均衡发展,加快培育围绕“商养学闲情奇”六大发展新要素打造的旅游新业态项目,支持组建提供旅游一体化服务的大型旅游集团,尽快打通旅游全产业链。
在服务提升上──依法治旅、做优做强,不断提高旅游服务水平和质量,实现旅游业良性、可持续发展,把旅游业发展成为人民群众更加满意的现代服务业。
第四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重点
按照“十三五”发展新要求,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构建开放合作新格局,加快推动全域旅游发展,积极整合社会资源,大力抓好“一区四带”建设,培育新产品新业态,大力推进旅游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加强“天骄圣地—鄂尔多斯”“天朗气清,自在养生”品牌营销,加快智慧旅游升级,全面提升旅游产业竞争力与影响力。
以中心城区为核心,以周边景区为依托,以交通干道为纽带,建设国家级旅游度假区。即以旅游基础设施和服务设施较完备、休闲避暑条件较好的东胜区、康巴什区、阿勒腾席热镇和树林召镇为旅游度假核心区;以区域内旅游产品丰富、品牌知名度高的响沙湾、成吉思汗陵、九城宫、鄂尔多斯动物园、苏泊罕草原、准格尔召、蒙古源流及其它景区为休闲度假节点;以机场、车站以及东康快速路、包茂高速、阿成线和准格尔召旅游专线为交通枢纽;按照度假区建设标准,优化硬件,强化软件,打造集“天骄圣地、民族风情、大漠风光、休闲避暑”四大类旅游产品于一体的国家级旅游度假区。
重点培育沿黄风光旅游带、库布其沙漠旅游带、草原旅游带和沙漠峡谷旅游带。
沿黄风光旅游带。主要包括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和杭锦旗的沿黄地带,该处旅游带三面被黄河围绕,长度达730多公里。以沿黄高速公路为干线,依托黄河景观、大漠风光、湿地景观、渔业和现代农业等资源,深入挖掘黄河文化、农耕文化、西口文化等,重点培育黄河峡谷旅游区、准格尔旗十二连城乡、万通生态旅游区、达拉特旗东海心渔村和杭锦旗隆茂营村以及其它沿黄旅游产品,完善自驾车配套服务设施建设,重点发展乡村旅游和自驾游旅游产品。
库布其沙漠旅游带。主要包括库布其沙漠覆盖的准格尔旗、达拉特旗和杭锦旗部分区域,该旅游带位于北纬38°地球黄金带上,分布着全球很多重要政治、文化、旅游及独特农产品布局带。以G109、荣乌高速、沿黄高速为交通干线,依托库布其沙漠治理成果,重点培育响沙湾旅游区、恩格贝生态示范区、库布其神泉旅游区、七星湖旅游区和恒盛兴汽车露营地等景区,重点打造沙漠观光度假、沙漠探险、汽车越野、生态科考等旅游产品。
草原旅游带。主要包括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乌审旗的草原地带,是干旱草原的最西部与荒漠草原相结合的过渡旅游带。依托草原、天然温泉、民族风情等旅游资源,差异化组合产品,进一步推动鄂尔多斯东西部旅游的互联、游客互送和客源共享。重点培育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鄂托克旗阿尔巴斯苏木、碧海阳光温泉度假旅游区、布龙湖温泉度假旅游区、上海庙欢乐大草原、察罕苏力德旅游区和乌审旗巴音淖尔嘎查等景区(点)和景观,主要打造草原观光、牧区休闲、温泉疗养等旅游产品。
沙漠峡谷旅游带。主要包括在鄂托克前旗和乌审旗分布的沙漠大峡谷,其中萨拉乌苏遗址是我国华北地区旧石器时代中期人类文化遗址,具有很高文化科考和开发旅游的价值。依托该区域峡谷景观、自然风景和水域风光,通过深入挖掘整理萨拉乌苏文化、蒙古族民间艺术,重点培育大沙头旅游区、萨拉乌苏旅游区和乌审旗巴图湾村等。将萨拉乌苏打造成为国家考古遗址公园。重点发展水上观光、休闲度假、民族文化体验和文化科考等旅游活动。
(二)加快推进全域旅游发展
打破传统意义上地理区域、行业的限制,科学推进全域旅游建设,围绕旅游景观全域优化、旅游服务全域配套、旅游管理全域覆盖、旅游产业全域联动和旅游成果全民共享的要求,在全市开展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和推广工作。要深入挖掘全市丰富的自然景观、独特的人文历史、悠久的民族文化、舒适便利的现代城市和不同类型的生产生活方式等方面的优势,树立“处处是景观”的理念,重点针对自驾游、自由行、散客化等旅游市场新趋势,按照游客年龄结构、职业特征、消费能力、出行方式等分类设计多种主题旅游线路,满足不同层次、不同群体游客需求。
旅游景观全域优化。加大特色优质旅游景区的建设力度,培育地区旅游产业核心竞争力,按照“全域、多点、成链”的理念,加强精品旅游线路的开发和营销,实现旅游资源由点向面发展。
旅游服务全域配套。以游客体验为核心,以提高旅游满意度为目标,全面完善旅游公共服务配套,实现旅游要素和服务全域覆盖,提升城市旅游综合服务功能,形成“人人是旅游形象”的良好旅游发展环境。
旅游管理全域覆盖。构建大旅游综合管理治理体制机制,优化旅游相关资源和公共服务的有效再配置,实现区域管理统筹与旅游业转型升级同步发展。
旅游产业全域联动。发挥“旅游+”的综合带动功能,推进全市旅游产品、业态和产业的融合发展,推动旅游业与其他产业共建共赢,构建相关产业全域联动大格局,形成特色旅游产品集群。
旅游成果全民共享。通过发展旅游提升游客满意度与居民生活水平,构建基础设施共建、公共服务共进、生态环境共有、美好生活共享的旅游发展大格局。
挖掘旅游体验新“亮点”和新“供给点”,优化“食厕住行游购娱”和“文商养学闲情奇”等旅游产业要素供给,大力发展健康养生、运动休闲、科考探险、研学游、亲子游等休闲度假类产品,加快汽车露营地、房车营地、帐篷营地等建设,大力发展自驾游,推动产品结构全面升级,增加旅游产品有效供给;优化旅游产业新老要素供给,走出建设景区景点的传统思路,推进打造一批城市休闲区、休闲度假区、民族特色街区、商贸会展中心、自驾车营地、休闲驿站等吸引物和载体,培育旅游消费热点;构建全市旅游重点项目库,推进以市场为主体的旅游重点项目和旅游产业链建设,形成大项目带动与新业态项目繁荣并推的良好局面。积极完善旅游项目增补和退出机制,建立旅游项目全程动态管理系统,适时动态调整旅游项目库。加大项目招商引资、提升项目管理水平,有效推进重大旅游项目的落地实施。
加快呼包鄂协同发展,与呼和浩特市和包头市联手构建资源共享、区域联动、线路互推、客源互送、信息互通、人才交流的区域旅游协同发展机制。在线路培育方面,主动将我市精品线路融入呼包鄂区域旅游中;在创建品牌景区方面,与呼和浩特市在黄河大峡谷、神泉旅游区等景区的提档升级中开展合作,与包头市在打造沿黄地区的南海湿地公园、大树湾和乡村旅游等旅游品牌方面共创共建;在旅游营销方面,三地共享重点旅游广告资源,合力推进大区域旅游市场开发和营销;在旅游市场治理方面,建立旅游联合执法机制,实现共治共管。
深化与晋陕宁合作交流,积极加强与晋陕宁毗邻城市的旅游合作,进一步借助西安、银川作为区域性重要游客集散中心的优势,主动商讨对接旅游产品开发、旅游线路共建以及营销推广等,组织专门的旅游推介会、旅游座谈会,建立起政府之间、旅游企业之间畅通的联系渠道,定期进行会商,进一步解决区域之间旅游合作发展的障碍,实现区域之间旅游信息、资源共建共享。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的合作交流,要进一步加强与两个区域的联系,通过市驻外机构、在市投资的企业、行业协会等开展广泛的合作交流,到两个区域重要的城市组织精准的旅游推介会、旅游招商引资引智会,积极拓展客源市场,积极引进先进的旅游管理经验、优质的旅游企业、优秀的旅游管理人才。拓展国际旅游交流合作,要主动融入国家“一带一路”倡议,积极参加各种跨区域的文化旅游交流活动,大力承办国际性文化旅游交流活动以及各类专业性论坛和会议,进一步开通国际航线,逐步将鄂尔多斯市建成一个具有独特魅力的世界性旅游目的地。
第五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战略及措施
根据全域旅游发展要求,结合全市旅游发展实际,“十三五”期间将重点实施“大产业、大融合、大营销、大产品、大服务”五大发展战略,加快推进全市旅游业转型发展和提档升级。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旅游已经发展成为大众化、经常性消费的生活方式,国内旅游市场将持续强劲增长,旅游业已成为最具活力的综合性产业。我市三产比重低,是发展中的短板,在三大产业中,第一产业受制于自然条件,不足以做成支柱性产业,第二产在今后转型发展中比重将逐渐降低,只有加快发展第三产业尤其将具有综合性、先导性的旅游业做大、做强,才能加快全市构建多极支撑、多元发展的产业格局。
(1)树立大产业理念
在新的形势和机遇下,按照全域旅游发展的相关要求,基于鄂尔多斯资源环境条件及其产业结构特征,以自然生态和民族地域文化为基底,以旅游产业整合为持续发展源动力,积极推动“旅游+”多产业融合发展,构造以旅游为引擎联动相关产业发展的机制,带动鄂尔多斯国民经济相关产业的发展,形成以第三产业为核心的后工业化社会经济发展结构。
(2)加强产业互动融合
跳出旅游看旅游,跳出旅游抓旅游,打破就资源论资源的观念,打破地域、行业、所有制等方面的界限,做好旅游业与文化、科技、健康养老、现代物流、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等生产性、生活性服务业发展同步规划和协调推进,举办“鄂尔多斯旅游产业要素交易会”,设立旅游产业要素市场,促进“吃住行游购娱”等旅游服务要素和资源、资金、信息、人才、技术等旅游资本要素的充分流动和优化配置。建设具备复合功能的旅游要素集聚区,吸引国内国际旅游机构进驻,促进产业聚集,形成旅游产业和资本集中区。
制定旅游公共服务建设规划、重大旅游项目建设规划、品牌旅游线路规划和各类旅游专项规划,并将其纳入鄂尔多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体系。将旅游规划与土地利用、城市建设、交通道路、环境保护、城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等规划统筹衔接,围绕旅游要素做好规划,逐步实现“多规合一”。
(4)推进产业创新发展
构建旅游新业态孵化器、旅游新产品和新项目研发孵化中心,加强旅游文化创意,开展旅游创意竞赛,打造一批旅游创客基地,不断丰富旅游新业态、新产品,全面优化提升旅游各要素的文化内涵和品质。
重点实施“六个一”工程,即创建一个国家旅游改革创新先行区、创建一批优质品牌旅游景区、引进一批国内外知名旅游企业、培育壮大一批本土旅游企业、建设一批旅游公共服务平台和储备一批旅游发展项目,形成“重点突破、以点带面、提质升档、联动开发、整体推进”的旅游发展态势。
(1)编制旅游重点项目库
编制旅游产业产品目录,每年筛选需要协调推进的旅游产业项目,列入全市转型发展重点项目库,以领导包联责任制推进项目建设。充分利用全市转型发展专项基金,撬动各类社会资本,加大对旅游重点领域的投入力度。
(2)加强旅游产品深度开发
重点开发体验类、度假类、康体类及养生类旅游产品。体验类产品项目,主要有骑马、模拟战争、主体公园、各类DIY、沙漠越野、草原娱乐、河湖亲水等;度假类产品项目,要建立草原休闲度假基地,完善旅游配套设施;康体类旅游产品;重点针对专业体育运动、户外运动等体育运动项目开发,如各种大型赛事、沙漠越野基地、户外汽车营地;养生类旅游产品,开展环境养生、美食养生、运动养生、中医养生、宗教养生、地方风俗文化养生等。
(3)加强旅游基础设施建设
在重点旅游交通干线建设自驾车观景平台、自驾车驿站;加快慢游体系建设,形成旅游公路、风景道、乡村绿道等全域慢游交通体系。实现通往3A级及以上景区交通干线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全覆盖。加大星级旅行社建设力度,培育3-5家有影响力的品牌旅行社。
适应旅游便利化、舒适化的要求,紧紧围绕旅游“吃住行游购娱”六要素,大力发展种类丰富、各具特色的餐饮、住宿、交通、游览、购物、娱乐等旅游产业,补齐旅游业发展短板,积极探索发展旅游业与其他产业相结合的交叉产业,针对不同旅游消费者,满足不同层次的多样化需求,支持组建提供一体化服务的大型旅游集团,着力打通旅游产业链上的各环节。
以特色化、精品化、品牌化为发展方向,以培育名菜、名小吃、名宴、名店、名街、名厨为抓手,以品牌连锁、特色经营、老字号保护、饮食文化建设为重点,打造特色餐饮。以本地特色菜肴作为立足点,形成一系列带有鲜明特色的地方菜肴。挖掘和精选民间菜谱和小吃系列,以及带有浓郁蒙古族风味的菜肴,丰富鄂尔多斯饮食文化。
支持星级饭店发展特色餐饮业,以研发民族美食为重点,努力把有特色的鄂尔多斯佳肴美食挖掘保存下来,恢复一些古代珍宴,并扶持其品牌化。在发扬民族特色饮食的基础上,还要顺应饮食科学、营养平衡这个时尚潮流,加强绿色菜肴的研究开发,向自然型、生态型食品方向发展。
开展主题文化餐饮推广活动。积极支持品牌餐饮企业发展,实施品牌连锁经营。规划建设特色餐饮街区,引导餐饮企业集群发展,打造餐饮“名街”。进一步规范发展星级农家乐、休闲农庄,适度发展连锁经营。积极发展西餐、酒吧、茶馆等休闲餐饮业,满足各种旅游者餐饮需求。提高餐饮品牌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加大餐饮载体建设。
适应自驾游、散客市场发展的需求,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家庭旅馆、汽车旅馆和露营地,鼓励中低档酒店积极引进经济型酒店品牌,向快捷酒店转型。适应文化体验消费的需求,结合鄂尔多斯地方特色文化,引导建设一批特色鲜明的主题酒店,蒙古包等。
“十三五”期间,全市星级饭店要达到40家以上,其中五星级饭店2家以上,四星级饭店8家以上,三星级饭店20家以上。积极发展低星级旅游饭店和经济型社会旅馆,适度发展中档饭店,鼓励建设“农家乐”家庭旅馆、汽车旅馆、青年旅馆等经济型旅馆,逐步发展商务、假日、新婚、汽车、郊野等专业型特色旅馆及营地,满足不同层次游客的需求,提高全市旅游总体接待能力。
(3)行──旅游交通设施建设
按照“对外交通高速化、市域交通便捷化、景区公路标准化”的要求,加快区域融合,增强服务区域旅游的能力。
航空──在杭锦旗、鄂托克旗、鄂托克前旗优先建设通用机场,打造便捷通畅的旅游交通环境。在航空方面,应充分发挥空港资源优势,增加与国内国际旅游城市、经济发达城市间的通航线路,吸引客流,将鄂尔多斯纳入到国内、国际重点旅游线路中。
铁路──实施既有铁路客运改造,尽快实现主要城镇通铁路客运。着力突破高铁“瓶颈”,启动实施呼准鄂客货铁路改客运专线工程,争取国家将包鄂西客运专线列入国家铁路中长期建设规划和“十三五”规划。
公路──加快修通鄂托克前旗至银川高等级公路,引导培育自驾游旅游产品,建设一批通达旅游景区的生态公路,包括规划的4A、5A级景区的进出公路,改造提升通往响沙湾旅游区、苏泊尔罕草原旅游区、大秦直道文化旅游区、萨拉乌苏文化旅游区、阿尔寨文化旅游区、黄河大峡谷文化旅游区、油松王文化旅游景区的公路等级升级改造,全面实现全市所有4A级以上景区都有高等级公路连接的目标。
交通枢纽──规划建设四处大型综合交通枢纽,即东胜站枢纽、东胜东站枢纽、东胜西站枢纽和鄂尔多斯站枢纽。东胜站枢纽将集合呼包鄂城际快速铁路、鄂尔多斯客运总站等多种交通方式;东胜东站枢纽将集合呼准鄂城际快速铁路、铜川长途客运站等多种交通方式;东胜西站枢纽将集合包西铁路、东胜西长途客运站以及公交枢纽站等多种交通方式;鄂尔多斯站枢纽将集合包西铁路、呼包鄂城际快速铁路、呼准鄂城际快速铁路,鄂尔多斯长途客运站以及公交枢纽站等多种交通方式;通过一体化设计,使乘客快速抵离,并提供舒适便捷的换乘服务。积极推动中心城区、重点城镇与重点旅游景区之间开通旅游公交专线、旅游直通车,优先发展中心城区到重点景区的旅游交通与客运。
其他交通方面──开辟旅游“绿色通道”,依法合理简化旅游车辆检查,允许旅游车辆借用城市公交专用道、临时停靠公交场站,提高旅游的可进入性。
完善和规范城市旅游标识牌等设施,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十三五”时期,全面完成A级景区交通干线旅游标识牌建设。
加快自驾游营地、旅游驿站、停车场等旅游交通服务设施建设,自驾游营地结合度假区设立,乡村旅游驿站结合乡村旅游区设立,旅游集散中心设置大型停车场,各景区停车场根据游客量设置。
旅行社──适当控制发展数量的增加,以扩大旅行社规模为主。对旅行社从业人员实行分档、分类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导游人员要实行持证上岗;制定优惠措施,多层次、多渠道引进高层管理人才、专业技术人员;成立旅行社协会,发挥其沟通、协调和自律作用;建立旅游批发商、中间商行业体系,旅行社与批发商、中间商保持密切联系,收集有关信息,按市场要求制定经营策略;树立品牌意识,培植2个以上的企业品牌,获得名牌效应。
导游服务──目前全市的导游人员数量不足,持证上岗的更少。规划在5年内,配置足够执证导游,可以采用招收兼职导游来解决旺季导游不足的问题。要求导游能够掌握良好的普通话,同时能够运用简单的粤语、英语、日语等多语种的日常用语,提升鄂尔多斯旅游业的服务能力。旅游区的导游词要精心编写,力求科学、规范、准确、生动。导游标识需要进一步更新和增加,包括导游全景图、景物介绍牌、标识牌、旅游区信息触摸屏等,同时标注要采用中、英、蒙文对照以及国际通用符号。
硬件设施。
会展商务设施——规划利用鄂尔多斯的环境优势、交通优势、资源优势、旅游优势,开展会议旅游,吸引国内外的各种会议在鄂尔多斯举办,推进旅游经济的发展,同时可以减少旅游业受季节的影响。根据海南博鳌会展经济的成功经验,从战略上形成“以会展促旅游、以旅游带会展”的指导思想,会展设施主要布置在中心城区,同时也可以结合旅游节点布置具有特色的分会场。
探险体验设施──依托鄂尔多斯独特的沙漠、峡谷等旅游资源,大力开展徒步旅行、科考探险、低空飞行等旅游,划分不同的主题、专业性、技术性给予不同的体验感受,增强景区的趣味性和丰富性。
运动竞技设施──建设户外体育运动主题公园,依托重要景区、精品旅游线路,布置运动竞技设施,大力开展竞技体育赛事,通过赛事宣传增强对鄂尔多斯的旅游宣传。同时在赛事类型的选取要避免大而全,要根据鄂尔多斯的资源特点举办或承办具有针对性、独特性、专一性的赛事活动。
观光游览设施──观光旅游作为最为传统的一种旅游方式,正在随着时代的变化而丰富多样,应继续发挥全市独特的沙漠、草原、湖泊、丘陵等观光旅游资源十分丰富的优势,依托交通要道、黄河国堤、精品旅游线路建设观景台、游客休憩点、旅游驿站等,提升旅游观光游览的便捷性和体验度。
(5)购──旅游购物场所建设
旅游商品开发思路。根据鄂尔多斯市地方旅游产品特色和商品资源优势、确立本地旅游商品开发的开发思路:以草原文化为主调的系列产品;以蒙古族民俗及土特产品为基调的主体产品;以系列化、标准化、规范化理念开发、包装传统旅游产品;以智能化、折叠化、微型化的理念开发、设计、开拓新、奇、特旅游商品;突破传统的旅游商品概念局限,开拓思路,使旅游产品多元化。凡是旅游者能够购买、携带或帮助其直接寄送、邮递、托运的一切商品,都能作为旅游商品来开发、生产,努力使鄂尔多斯成为一个购物旅游中心。
旅游商品生产。加大旅游商品研制、生产的开发力度。与工艺美术研究、设计、生产单位合作,成立旅游商品研制机构,从研制力量上加强旅游商品生产更新换代能力;加大挖掘民间工匠和艺人对传统地方特色商品、土特产品、纪念品的制作、开发能力;在资金、技术、工艺、生产、销售等各方面开展横向联合,促进商品的设计、研制、生产和销售;利用新闻媒介和宣传力量,提高旅游商品设计能力,如向社会征集鄂尔多斯市的旅游标志性、识别性徽志,制成旅游纪念品赠送或出售。
加强对发展旅游商品的扶持。政府及相关部门在政策上扶持旅游商品的发展,创造条件建立几个主要的研制、生产、销售一体化的旅游商品生产基地。加强全市旅游商品生产、经营和销售的统一管理和宏观调控,监督旅游商品质量、规范旅游商品市场价格。
创立名牌旅游商品。对旅游商品项目进行分析、整理,完善产品系列和设计与生产体系,提高品位,强化深度,重点加强旅游产品和土特产品系列化的研究、开发,争创名牌。
旅游商品销售。要采取有效措施,利用多种媒介进行旅游目的地和旅游商品的促销。在销售宣传上,搞好策划、宣传和促销活动。同时大力倡导购物导游,推动旅游者现场购买力的提高。充分利用鄂尔多斯市所获得的各项国家颁布的城市荣誉所带来的发展契机,塑造城市品牌,使其融入旅游商品销售系统,增加旅游商品的影响力并利用旅游产品强化城市品牌。在销售网点的空间布局上,采用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法,逐步向功能分区方向发展。经营方式上,鼓励国家、集体、个体、外资等投资主体以多种形式参与旅游商品销售,同时加强市场管理,给予必要的监督和指导。在价格、服务质量等方面制定统一的行业标准,以保护旅游者的合法权益,保证旅游商品业的可持续发展。
要结合鄂尔多斯地貌类型丰富的特征,加强对草原旅游文化、沙漠越野活动的挖掘和开发,通过适当的改造和包装使其具有更强的参与性、娱乐性,能充分体现地方和民族特色,给旅游者留下深刻的印象。
开发具有地方和民族特色的歌舞、表演与民俗活动,配合生态旅游、大漠旅游、红色旅游、黄河旅游,开发能激发游客兴趣的项目。在项目开发上要集思广益,力争新、奇、巧,强调项目的可参与性、可操作性和观赏性。
充分利用城市广场等公共空间作为活动场所,举办可参与性强的蒙古族舞蹈表演或草原独特的文艺节目,有条件的景区要设计推出实景演出。
针对鄂尔多斯良好的生态环境和丰富的农业资源,在乡村旅游项目中可设计参与性较强的体验项目。安排游客参与制作一些农产品、耕作、采摘等体验活动,进行森林浴、农田漫步、养殖、放牧或者是篝火晚会等活动,同时参与蒙古族的一些民俗活动,体验民族文化。
认真实施《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鄂党发〔2015〕7号)和《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文化旅游产业发展的意见》(鄂府发〔2016〕157号),加大对旅游产业发展的体制保障和政策支持,推动中央和自治区出台的各项旅游优惠政策措施落地执行,扶持中小型旅游企业做大做强,各旗区也要结合地区实际制定出台扶持旅游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
(二)形成大融合
旅游业具有产业融合的鲜明特性,是国民经济中融合力、亲和力、催化力最强的产业之一。要全面实施旅游大融合发展战略,充分发挥旅游业的综合带动效应,加速旅游业与城市建设、文化、体育、科技和健康养生等相关产业的融合,通过旅游快速集聚人流、物流、信息流,带动盘活城市建设、文化体育、医疗保健等方面的优质资产,带动提升全市现代服务业的质量和水平,形成“旅游+多产业”的融合发展格局。
1.优化融合发展产业结构
充分发挥我市现代工业示范项目的优势,加强工业旅游创意设计和时尚品牌塑造,形成一批创新型工业旅游示范区,加快开发以煤炭采掘模拟体验、矿井探秘、汽车生产、羊绒制造等为主题的工业精品旅游线路,与销售本地区工业产品相结合,吸引各类人群,提高产业收益,通过旅游平台宣传展示我市工业品牌形象。
(2)促进旅游与现代农牧业融合发展
借力新农村新牧区建设,发展休闲、农(牧、渔)家乐,建设一批特色旅游苏木乡镇和嘎查村,打造一批有特色的采摘乐园、观光农园、家庭农场等乡村旅游项目,加大民居民宿和乡村客栈的建设力度,打造高端乡村旅游产品,形成差异化、特色化发展格局。
(3)促进旅游与文化融合发展
依托全市深厚的文化底蕴和独具魅力的民族风情,深入开发具有地域和民族特色的民族歌舞、民族风情、民族节庆、演艺文化、传统民俗、传统商业、传统娱乐等特色文化旅游活动与项目,继续提升《鄂尔多斯婚礼》《森吉德玛》《库不齐》等大型歌舞剧目的展演水平,加大编排具有浓郁地方民族特色、形式灵活的文艺剧目,有条件的景区要推出实景演出项目。将成吉思汗陵、萨拉乌苏地址公园、蒙古源流旅游区、准格尔召、乌兰活佛博物馆等文化旅游项目做成精品,增强鄂尔多斯市文化旅游产品的吸引力。
(4)促进旅游与现代科技融合发展
加快推进“互联网+”旅游互联网运营推广计划,逐步开展在线预定、支付等业务,实现全市旅游“一卡通”,建立智慧旅游公共信息服务平台,提升鄂尔多斯市旅游业的信息化水平和科技支撑能力。
(5)促进旅游与生态保护产业融合发展
推进城市绿化向旅游景区和旅游线路发展,在国家园林城市、全国绿化模范城市框架下,大力发展生态旅游业,建设绿色廊道,突出抓好湿地公园、生态氧吧体验等休闲观光为主的生态旅游产业带和产业链建设,实现大地增绿、林业增效、环境增色和农牧民增收。
(6)促进旅游与现代物流业融合发展
建立“鄂尔多斯特色”地方营销中心、网店、旅游纪念品物流中心,提高物流效率,为游客购物提供便利。
主动适应游客个性化、多样化的消费需求,在夯实传统旅游业基础上,强化政府引导、企业主导作用,围绕“商养学闲情奇”旅游发展要素,开拓旅游新业态,开发旅游新市场。
(1)商务旅游
依托鄂尔多斯那达慕大会、成吉思汗旅游文化周、鄂尔多斯旅游文化节等节庆和大型体育赛事,开展系列展会和各类商务会议,推动建立鄂尔多斯国际论坛,大力发展商务考察、会议会展、奖励旅游等商务旅游。
(2)康体旅游
依托鄂尔多斯浓厚的体育氛围和良好的体育设施,积极培育运动休闲健身旅游,依托独特的慢游系统,针对大中城市白领阶层和中老年人群,围绕养生、养老、养心,培育养生旅游。以打造“健康鄂尔多斯”为目标,盘活资源,将发展蒙中医药健康旅游作为重要载体,以“培育新兴产业,提升城市品位,拓展消费领域”为主线,以发展医养结合、民族医药、康复护理、养生养老、健康管理、旅游休闲、体育健身、绿色食品等产业为突破口,以核心区为着力点,将鄂尔多斯市打造成为全国知名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区。
(3)研学旅游
依托鄂尔多斯独特的生态环境和人文环境,与国内大型旅行社合作,广泛开展修学旅游、科考、培训、拓展训练、摄影、采风、各种夏令营和冬令营等活动。
(4)休闲旅游
深度开发乡村休闲、都市休闲、度假等各类休闲度假旅游新产品,形成四季度假旅游产品体系。夏季以乡村度假、都市度假产品为主,重点开发骑猎、滑沙等旅游项目。冬季以冰雪旅游、温泉疗养为主,重点开发温泉疗养、冰雪运动。
(5)宗教旅游
大力发展婚庆、婚恋、纪念日旅游、宗教朝觐等各类精神和情感的旅游新业态。重点保护、合理开发藏传佛教为主的宗教旅游,以准格尔召为重点,加快宗教类旅游产品的开发力度。
(6)红色旅游
按照市委、市人民政府要求,加快红色旅游线路的编制,总体上突出“一个主题、两条线路、三个重点”。
一个主题──重温红色历史,传承革命精神。
两条线路──以鄂尔多斯革命斗争历史为脉络,以重大历史事件和人物为节点,以现存的革命斗争史料、文物、遗址等为依托,设计开发东西两条红色旅游线路,即西线乌审旗—鄂托克前旗—鄂托克旗—杭锦旗,东线准格尔旗—伊金霍洛旗—达拉特旗—东胜区。
三个重点——党在鄂尔多斯开展的最早革命活动,党在鄂尔多斯开展民族自治、探索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鄂尔多斯为中国革命作出的重大贡献。
借城乡统筹发展机遇,在城市建设中植入旅游基因,赋予旅游内涵,使城镇风格个性化、功能人性化,使城镇发展和旅游发展功能互补、互为支撑、和谐推进。依托城镇的资源优势,推进图书馆、博物馆、体育场馆、文化艺术中心、大剧院、会展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的旅游功能建设,强化旅游配套服务体系建设,打造宜居宜游环境,使新型城镇成为游客与居民共享的娱乐休闲空间。紧紧抓住鄂尔多斯的自然生态文化、历史艺术文化、民俗文化、时尚科技文化等基因,凸显鄂尔多斯城市的历史、城市的故事、城市的独特风情、市民的独特生活方式以及城市的精神。进一步放大城镇影响力和效力,形成一批有特色鲜明、功能突出的旅游新城、旅游小镇、特色农村、新型社区,转变千村一面、千城一面的发展现状,推进有文化个性特色的城镇化。
旅游业是典型的“知名度经济”和“注意力经济”,旅游产品的不可移动性、旅游客源的异地性、旅游市场竞争的激烈性,突显了旅游宣传营销的重要性。打造鄂尔多斯旅游品牌,建设我国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要以旅游宣传营销为龙头,不断强化旅游宣传促销工作,加大客源市场开发力度,为“聚人气、树形象、促转型”提供发展保障。
总体营销思路:2015年鄂尔多斯游客量为868.3万人次,与丰富的旅游资源不相符,“十三五”时期鄂尔多斯旅游产业市场营销与品牌塑造方面重点要解决如何吸引游客,聚拢人气,实现旅游发展“二次引爆”。首先要解决哪些人来的问题,通过科学划分客源市场,明确目标市场等级和特点;其次解决旅游认知问题,根据客源市场特点,制定不同的旅游市场宣传策略,不同市场宣传重点不同,抓住目前社会关注度高的热点媒体,选择2-3个引爆媒体或宣传方式,着重推广;再次,解决怎么来的问题,虽然旅游个性化趋势成为潮流,但目前仍然是团队经济为主,因此必须加强旅游渠道建设,提高旅行社营销积极性,同时进一步招揽吸纳自助游游客,与公路、铁路、航空多个部门合作,推出优惠或者与景区门票捆绑联合促销等多个促销方式。
地理维度:
以环鄂尔多斯500公里范围内的城市为重点周边市场,开发自驾游、亲子游、休闲度假产品,增加旅游产品的互动性、体验性设计,提高游客满意度,拉长游客在景区、城市和住宿地的停留时间,强化宣传营销,依托政策扶持、市场化运作、补助奖励等方式,积极引进客源,发展为稳定的客源市场。
以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等城市群为重点中远程市场,深度开发、拓展华北、西北、华中、西南和内地其它地区客源市场,研究细分市场,把握市场热点和游客需求,开展有针对性的营销──分地域营销,向京津冀地区宣传营销鄂尔多斯的清新空气,向武汉、重庆、南京等“火炉”城市宣传营销鄂尔多斯的清凉气候;分时段营销,按照春、夏、秋、冬四季制定不同的策略和方案进行营销;分人群营销,针对老年群体主打保健养生游,针对中年群体主打文化体验游,针对青少年主打休闲娱乐游。
以俄、蒙、韩、日和港澳台等国家、地区为重点境外市场,加强与边境地区合作,积极对外营销,大力培育入境旅游市场,抓住鄂尔多斯—香港、呼和浩特—台湾、呼和浩特—韩国航班开通契机,加强对港澳台、韩国等客源市场的宣传力度,拓展西欧、北美、澳洲等中远程市场,适度培育北欧、南亚、南美及东欧等新兴市场。
人口维度:
观光消费群体,该类消费群体中,下列三类消费人群将会成为主体:公务员、公司职员,基本来自目标市场范围内的大中城市,以带薪假日为出行时间选择;来鄂尔多斯政务与商务人员;团队观光客,是近期鄂尔多斯市须重点拓展的消费人群。
度假消费群体,该类消费群体中,下列三类消费人群将成为主体:周边城市周末度假游客,基本上来自鄂尔多斯周边大中城市以及京、津地区,其中借助于自驾车出行的比例会越来越高;政务与商务度假游客,可分为直接或通过周边城市进入的政务、商务度假客,以及专程来鄂尔多斯的度假客;会议旅游度假客。
特色旅游群体,该类旅游群体主要包括大型赛事运动员、户外(徒步、骑行、越野)爱好者,主要来自于周边基础市场。
(1)树立鲜明的旅游形象
进一步明确“天朗气清,自在养生”“天骄圣地—鄂尔多斯”的旅游总体形象,围绕总体旅游形象,对全市旅游资源进一步整合,深入挖掘产品亮点,以精心策划产品卖点,开发、制作各类旅游宣传品为载体,通过会展推介、客源地派送、友好城市交流等形式扩大宣传影响,将鄂尔多斯市特色鲜明、极具优势的旅游资源、旅游产品以总体形象推广营销,吸引人们关注,使人留下深刻印象,将潜在的客源转变为现实的游客。要充分调动群众广泛参与征集、票选等程序,从群众角度出发,选择易于理解、轻快明晰,朗朗上口的宣传口号。
(2)开展系列主题宣传营销
“故事鄂尔多斯”工程。展示和传播鄂尔多斯的人文历史,撰写游客喜闻乐见的《故事鄂尔多斯》书籍,拍摄《故事鄂尔多斯》系列微电影、微视频。
“画说鄂尔多斯”活动。与中国摄影家协会、内蒙古自治区摄影家协会合作,收集鄂尔多斯精美图片,进行线上线下互动活动,迭加营销事件效应,吸引大量网友关注,开展“大美鄂尔多斯”宣传。
“寻宝鄂尔多斯”节目。借鉴“爸爸去哪儿”“奔跑吧兄弟”等类型的真人秀节目,通过与《中国国家旅游》等杂志、“走吧网”等媒体合作策划明星竞技活动,在湖南卫视、内蒙古电视台、鄂尔多斯电视台等媒体上播放,增加关注度。
“行走鄂尔多斯”体验。与新媒体平台以及旅游企业联合组织全国性海选招募鄂尔多斯旅行体验师,免费畅游鄂尔多斯,由旅行体验师从不同角度撰写关于鄂尔多斯旅游的美文,发布到微信、微博、社区网络等平台,宣传鄂尔多斯。
“导览鄂尔多斯”活动。倡导本地文化名人、作家以及旅游爱好者加入导游队伍,聘为专家导游,撰写导游讲解词手册,作为导游在景区(点)和旅游活动中沿线讲解、深度讲解、体验式讲解的材料,编写为旅行社培训导游的教材,规范导游讲解,讲好鄂尔多斯故事。
(3)互联网+宣传营销
利用现代新媒体,拓展旅游营销渠道,丰富旅游营销方式。整合鄂尔多斯旅游节庆,开展节庆营销,提升旅游人气。按照“先易后难、注重应用、简便易行、突出实效、以点带面、共赢发展”的总体思路,通过智慧旅游带动传统旅游业务升级,推动新型旅游产品发展,延展旅游市场服务半径。
先易后难,注重应用。避免直接搞“大而全”模式,从线上线下旅游产品营销入手,通过“微信—用户转化—wep网站—手机APP”开发步骤,逐步开发,形成功能齐全的互联网+旅游营销推广平台。
简便易行,突出实效。按照务实管用的原则,确保项目能落地、能见效,分步推进,在2016年形成比较完整的销售平台,进行实质性运作,尽快推动鄂尔多斯市“互联网+旅游”工作早落地、早建成、早见效。
以点带面,共赢发展。以利益为纽带,采取规范的PPP合作模式,与互联网企业合作共赢。一方面鄂尔多斯市旅游业的发展通过平台的运作,加大营销推广,迅速增加客源,同时通过线上线下数据采集分析,提升企业产品质量和行业管理水平,为智慧旅游的整体发展奠定坚实基础;另一方面,互联网企业通过推广营销鄂尔多斯市旅游产品,做大做实平台,提升经济效益。
具体做好四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加强与在线旅游企业和第三方服务平台的深度合作,不断完善升级旅游门户网站,丰富更新网页信息,增加外部网络链接,拓宽网上展示、网上推广、网上信息服务和网上虚拟体验的领域,不断提升鄂尔多斯市旅游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平台服务能力,加强景区(点)、星级饭店、旅行社等预订购票、景区导览、线路查询、语音讲解等功能;二是扩大影响力和宣传力,通过鄂尔多斯官方微信平台,以发布最新旅游资讯和分享优惠的形式,介绍旅游路线、节庆活动、名胜景区等,增强用户粘性,提升整体形象;三是利用移动终端营销,逐步将移动终端列入新闻发布、广告宣传主场,不断挖掘鄂尔多斯市各类新闻中具有旅游吸引力的新闻题材,与手机、平板电脑、车载电视等新闻发布企业联合进行推广,制作精美宣传片,在旅游旺季与各大视频点播、网络电视网站、门户网站合作播出宣传广告;四是与百度、搜狗等知名搜索引擎建立合作,设计系列搜索关键词,将鄂尔多斯与关键词“旅游”绑定,提升关键词搜索热度。
(4)拓宽传统营销渠道
一是加强与客源地城市的各类新闻媒体合作,投放鄂尔多斯“天朗气清,自在养生”形象广告;二是加强对市内居民的宣传,通过社区宣传(含虚拟社区)、广场宣传、手机宣传、车身广告和公共场所电子屏宣传等,倡导鄂尔多斯人游鄂尔多斯;三是有针对性地组织企业参加国内外旅交会,举办专题推介会、新闻发布会,打造鄂尔多斯旅游品牌,扩大旅游知名度;四是加强与周边省市的合作,联合编排主题旅游线路,联合开展市场促销,共同做大区域内外的旅游市场;五是发挥重大旅游节庆、大型体育赛事和大型展演的营销综合效应;六是倡导各旗区、旅游景区(点)、旅游企业开展主题鲜明、成效明显的旅游节事活动。
国内/国际旅游市场主要促销方式及实施
项目 |
内容 |
渠道和主体 |
备注 |
网站 |
完善现有网站建设 |
政府和企业共建 |
|
设驻外地办事处 |
在重要客源地设立办事处,宣传推介鄂尔多斯旅游 |
政府 |
在北京、天津、广州、上海及长三角、珠三角主要城市等 |
国内交易会/展览会 |
中国网上旅游交易会 中国国内旅游交易会 中国北方旅游交易会 黄河带旅游交易会 |
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
主要参加国家级交易会/展览会、相关的各地区重要交易会/展览会 |
媒体广告 |
旅游卫视、各地电台的交通之声、中国旅游报、旅行家、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等,并邀请记者来鄂尔多斯访问交流考察 |
政府 |
|
国内巡展/巡演 |
组织大型演出和花车巡游进入社区 |
政府主导和市场运作结合 |
主要以一级客源市场为主;向其他客源市场扩散 |
邀请旅行商考察 |
邀请国内各主要旅行商前来考察和交流,提供各种便利,建立沟通协调机制 |
政府为主 |
主要邀请:春秋、康辉、国旅、中旅、青旅等 |
制作发放音像制品/宣传册 |
在各大旅行商、鄂尔多斯驻外办事处、各地主要信息咨询中心、各主要航空、主要人流聚集地等处发放各种介绍鄂尔多斯旅游的音像制品/宣传册 |
政府 |
主要是一级客源市场;其他重点客源市场,视情况扩展投放范围 |
出版旅游文化书籍 |
组织编写《鄂尔多斯休闲度假指南》、《鄂尔多斯特色民俗和餐饮指南》等系列书籍 |
政府 |
主要投向一级客源市场 |
价格促销 |
和主要旅行商联合,主要采取折扣、住宿返利、奖励特殊贡献旅行商和补贴、发放旅游消费券等方式 |
政府主导,企业参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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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源互换 |
和主要客源地签订协议,互送客源,在对方地区设立客源代表处、功能营销店等营销触角 |
政府 |
设立营销触角10个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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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泛缔结友好目的地 |
增加和国内旅游城市的合作 |
政府 |
北京、天津、大连、西安等,并根据市场发展需要增加 |
航空公司、旅行商联合促销 |
航空公司:东航、南航、川航、上航、春秋航空等各航空公司。 旅行商:康辉、春秋等知名旅行社、携程、艺龙等网络旅行商 |
政府 |
增加与国内、国际航空公司合作 |
国内/国际航线 |
加开航班 |
政府 |
根据市场发展增加航班 |
通讯 |
与移动、联通等合作,发送旅游问候和信息,提供信息查询服务 |
政府和景区、企业共建 |
近期完成该项计划 |
(5)灵活运用宣传策略
针对不同的地域,不同时间段,不同的旅游群体,开展不同的旅游宣传策略。针对华中华南“火炉”城市重点宣传鄂尔多斯凉爽的气候、草原沙漠;针对华北平原,重点宣传鄂尔多斯草原、沙漠风光;针对政府群体,重点宣传鄂尔多斯城市规划与建设;针对白领阶层,宣传鄂尔多斯草原度假和养生旅游;针对专业人群,宣传鄂尔多斯沙漠探险。
(6)营销宣传引爆重点
“十三五”时期,根据目前大众关注的焦点媒体,结合鄂尔多斯旅游产业现状,选择电视节目、微信、微电影和节庆为引爆点,节庆作为常规引爆方式。
电视节目引爆。借助综艺类节目、电影、电视拍摄的影响效应,广泛参与电视真人秀,加强节目筛选,积极参与“爸爸去哪儿”等类型的真人秀节目和CCTV远方的家系列活动,推出鄂尔多斯专题片,充分展示鄂尔多斯自然风光和风土人情。
微信引爆。现代网络新媒体、流媒体发展突飞猛进。微信以超低廉的运营成本,给旅游行业带来了新的机遇和挑战。
微电影引爆。微电影不是广告宣传片,商业化不能太明显,游走在商业与艺术的两端,鄂尔多斯旅游微电影需要将旅游营销需求巧妙地融合于故事发展脉络中,通过一个个或幽默、或感人、或唯美的故事来与观众产生共鸣。另外,微电影中的故事必须和鄂尔多斯城市气质与个性融为一体。
节庆引爆。旅游节庆是集聚能力较强的一种产品,能吸引和带动多方参与,同时兼具营销作用。在继续办好那达慕大会、成吉思汗旅游文化周、鄂尔多斯旅游文化节等节庆的基础上,策划一批新的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如元代宫廷文化艺术节、鄂尔多斯民族服装节、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等,跨月份整合若干节庆活动。利用鄂尔多斯举办的体育赛事,开展体育赛事旅游,借鉴青海湖自行车赛,利用良好的体育场馆、场地,做好一个精品赛事,打造鄂尔多斯独有的体育赛事。
(1)加强对旅行社引导
加强传统渠道营销力度,深化与传统旅游销售代理商的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加快与自治区内和国内其他旅游销售代理商合作,加大对境外旅行社的奖励政策,鼓励境外旅行社将鄂尔多斯纳入旅游线路。
(2)加强与航空铁路旅游合作
加强与中国国际航空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海航集团有限公司等航空公司合作,推出旅游专线和打折机票。与铁路部门合作,推出北京至呼包鄂旅游专列。与专业兴趣旅游组团机构、专业国际旅游背包组织、户外越野组织等国内主要客源市场的户外俱乐部等建立合作关系。
(3)加强交通设施和自驾营地建设
对接自驾游的火爆市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网发达、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旅游产品丰富等有利基础和条件,完善要素配置,满足自驾游出游方式。一是按照相关标准引导自驾车营地布局和建设。二是加强道路引导标识、旅游交通导览图、加油站、维修站、医疗保险救援等自驾游配套服务和体系的构建。三是加强与自驾游俱乐部和自驾游协会的合作,充分发挥自驾游协会和俱乐部平台的组织、宣传功能。
旅游目的地建设核心是旅游产品建设,“十三五”时期,我市旅游产品建设要由投资主导转向质量主导,实施大产品发展战略,通过创新旅游发展思路和发展模式,突出产品的唯一性,加强品牌创建。通过优化组合,有效串连不同主题景区,做强线、做大区。以市场需求为导向,依托“天朗气清”环境优势,突出“自在养生”产品特色,加快旅游产品转型升级,实现产品与市场的有效对接,以大产品发展战略,推进休闲度假旅游目的地建设。
1.推进传统产品提质升级
充分挖掘我市的成吉思汗祭祀文化、民族风情文化等优势,立足区域格局与市场需求,明确项目地文化内核,叠加其他差异化元素,组合性、创意性地提炼项目地独有的文化基因,从资源同质竞争转变为抢占品牌制高点。推动旅游产品由观光型向休闲度假型产品全面升级,尤其是大力发展深度体验产品,打造特色风情小镇,发展养生度假产业和乡村休闲产业。发挥文化创意“驱动力”的功能,以文化为核心,以创意为手段,以技术为支撑,以市场为导向,创造多元化的旅游产品载体,融入区域社会经济大体系,形成融合跨界的发展格局,在促进区域转型中拓展旅游产业的发展空间。
(1)突出成吉思汗陵世界唯一性的优势,推进“天骄圣地”旅游产品的升级。
以成吉思汗祭祀文化保护和展示为核心,引入先进管理理念,主动应对散客为主新趋势,不断提升成吉思汗陵旅游区品牌影响力和知名度,成为国家5A级旅游景区中的精品,实现“天骄圣地”旅游产品的升级。
开发成吉思汗陵深度文化体验型旅游,让游客从简单的观光旅游提升为旅游文化的感知、认知和体验,达到心灵的震撼、共鸣,以及文化感知。
活化成吉思汗陵遗产文化,让遗产蕴含的文化“可感知”,“有声有韵,有形有神”。首先,在不破坏遗产原有赋存状态的前提下,适当恢复一些建筑,从物质层面活化遗产本体。其次,开办一些成吉思汗文化主题活动,用音乐、用诗歌生动地展示遗产建筑的灵魂,达到让游客更深层次的动态和意态体验。通过静态展示活化,把内在的魅力外化,从而把遗产文化内含的“神韵”体现出来。
利用高科技手法创造性再现成吉思汗盛况项目。例如,利用“投币式”虚拟视景系统和数码技术,虚拟再现成吉思汗陵建筑与历史人物故事,并结合电力游戏的投币式方式组建虚拟视景系统,实现项目自身经营而成为产品。再如,利用成吉思汗及其相关的人物与故事,将其转化成为一个活的场景,使游客在进入景区范围的同时,可有选择成为其中的一份子,成为真实的角色扮相,在其选择的角色和支付角色适合的费用后,景区范围内对其角色相应的游乐、小门票和小型费用一律免除,与其角色相对应。
创新成吉思汗陵旅游商品创意与销售情境,深化游客体验。在旅游体验中,作为对难以忘怀之体验的留恋或者向别人展示自己体验的需要,人们通常会购买一些旅游商品,对体验进行强化。因此,成吉思汗陵旅游商品的设计和生产商要凸显特色,也要创新购买体验情境,引导游客参与,确保游客购买体验的唯一性。
(2)突出蒙古族传统文化保留最完整地区的优势,推进“民族风情”旅游产品的升级。
推动地区特色、民族特色旅游演艺产品发展的同时,探索《森吉德玛》《鄂尔多斯婚礼》等系列品牌节目在旅游淡季全国巡演模式,以此宣传和展示鄂尔多斯民族风情。
可依托鄂尔多斯成吉思汗文化(包括成吉思汗祭祀文化、成吉思汗军事文化等)、鄂尔多斯蒙古族文化、沙漠文化等丰富的文化,建设一批骨干文化项目,创新发展特色文化旅游产品和项目。成吉思汗陵和鄂尔多斯蒙古族文化旅游产品重点开发成吉思汗祭祀文化展示、鄂尔多斯歌舞、鄂尔多斯婚礼、鄂尔多斯蒙古族宫廷服饰和蒙古歌舞晚会、实景演出等,依托蒙古草原、大型体育馆等特色资源,建设大型文化创意旅游产业功能区。沙漠文化以响沙湾为龙头,重点开展沙漠实景演出活动,展示沙漠自然风光、生活习俗,丰富文化、考古探险等内容。
在继续办好鄂尔多斯国际那达慕大会、成吉思汗旅游文化周、鄂尔多斯旅游文化节等节庆的基础上,策划一批新的富有地方特色的节庆活动,如元代宫廷文化艺术节、鄂尔多斯民族服装节、民族服装服饰博览会等,跨月份整合若干节庆活动。利用鄂尔多斯举办的体育赛事契机,开展体育赛事旅游,借鉴青海湖自行车赛,利用良好的体育场馆、场地,打造鄂尔多斯独有的体育赛事。
注重蒙古族传统文化类旅游产品由观赏型向深度体验转型,实现“民族风情”旅游产品的升级。
要加强游客对民俗风情产品的体验,可以在两个方面进行努力。一是向游客提供文化创新型的服务。从游客的身心体验出发,通过情因景生、景因情入,做到情景交融,让景区可进入、可停留、可欣赏、可享受、可回味,从可看、好看、耐看、反复看,最终达到回头看。例如,在表演方面,可以更多的让游客参与进来,实现从观赏节目到参与节目的深度体验。同时,在小吃的制作上,可让游客现场参与制作,对于做的比较好的,可以给予一定的奖励,以增加游客参与的积极性。二是现场教授游客简单的民族工艺。在旅游纪念品的制作上,游客只有参与进去,才会欣赏和珍惜所得到的成果。因此,在民族类景区内,可以免费教授游客一些简单的工艺,使他们参与到制作中来。
(3)突出距离北京最近的沙漠优势,推进“大漠风光”旅游产品的升级。
依托库布其沙漠,在沙漠观光基础上,重点推进沙漠休闲度假、沙漠探险、沙漠科考旅游产品建设,结合蒙藏医药保健、温泉度假项目,创新开发模式,以为京津冀地区游客提供特色沙漠休闲度假产品为突破口,实现“大漠风光”旅游产品的升级。
围绕沙漠风光,可开发以下沙漠休闲度假产品。
沙漠观光。依托浩瀚的恩格贝沙漠和驰名中外的响沙湾,骑骆驼或乘直升飞机穿越恩格贝沙漠中段,感受沙漠的粗犷,领略原始性生态环境的肆虐,体验野外生存的乐趣,培养挑战意识。
沙漠娱乐。让游客置身于百里响沙带或响沙湾内,不但能欣赏大自然赋予人类的音乐,而且能参加滑沙、滑草、跳伞、蹦极、野战营、军事拓展等刺激性活动。
沙漠绿海观光。库布齐沙漠中的道图海、七星沙湖及其周边地区,金黄色的沙丘连绵起伏,蓝色的大海碧波荡漾,沙海交相辉映,勾勒出一幅蔚为壮观的沙漠绿海景象。可让游客乘快艇或荡小舟遨游湖面感受沙漠绿海的壮丽,在湖边绿化较好的区域修建小型别墅或木屋,提供作品构思和写生的场所。
沙漠生态观光。建设高科技的沙漠生态园,依托恩格贝沙漠的沙漠农业生态基地、沙漠植物园、鸵鸟观赏园以及库布其沙漠的10万亩沙漠人工植被和鸟类保护基地,开发沙漠生态观光。
沙漠探险。可组织沙漠科考活动,设置沙漠驱车“冲浪”项目,让游客体验到从未有过的刺激与激情。
(4)突出21℃夏天优势,推进“休闲避暑”旅游产品的升级。
围绕21℃夏天,开发一系列清凉体验型产品,丰富夜间旅游产品种类,延长游客停留时间,重点向气温高、空气质量差的地区宣传营销鄂尔多斯避暑产品,推进从口号到产品的落地,实现休闲避暑旅游产品的升级。加强鄂尔多斯“避暑休闲之都”旅游品牌的宣传,把“冬居海南宝岛、夏住鄂尔多斯”展现在全国主要城市的广告牌上。加强“避暑”与“旅游”的融合,要强调休闲度假的功能。打造避暑旅游度假区,在依托优质避暑景区的基础上,更加注重度假景区和乡村、城镇的结合,甚至细化到“社区”这一概念。依托“社区”,打造当地环境、建筑风貌,并引导当地百姓开发特色住宿和特色餐饮项目,作为避暑旅游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提高度假区的接待能力,形成一个大型开放式环境,做到由“景区”到“境区”的转变。
对接自驾游火爆市场,充分利用高速公路网发达、自然资源丰富、生态环境良好、旅游产品丰富等有利基础和条件,完善要素配置,引导培育自驾游旅游产品。
按照相关标准引导自驾车营地布局和建设。加强道路引导标识、旅游交通导览图、加油站、维修站、医疗保险救援等自驾游配套服务和体系的构建。加强与汽车相关的服务,包括加油、维修、事故处理、保险等。加强与自驾游俱乐部和自驾游协会的合作,充分发挥自驾游协会和俱乐部平台的组织、宣传功能。
完善自驾游目的地公共信息服务系统。要多部门合作,依托各类信息技术和数据网络,整合手机客户端,旅游信息触摸屏,旅游网站,旅游宣传资料架,旅游咨询服务中心等多种旅游公共服务中心渠道,形成为公众提供各类旅游公共信息服务的多元化综合体。要建立旅游目的地DMS平台,对各类旅游信息进行合理的分类归位,方便游客查询,对本地旅游景点、酒店、旅行社、航班、天气、旅游预警等信息动态进行及时更新,对旅游企业的产品进行推介公布,并配备专门的技术人员进行数据维护。
实施旅游交通智慧服务。建立和完善统一醒目的交通标志以及景区景点标识,除了景区内部的交通标识要完善以外,主要高速公路、国道、省道出口及转向景区的主要路口都必须有导向指示牌。
强化目的地景区智慧服务与管理。旅游景区应做好自己的网页,目的地旅游管理部门应定期出版包含各方面最新内容的自驾车出行手册,旅行社、汽车俱乐部、当地交通广播等部门应协助宣传,多方联合,共同提供涵盖面广、内容详实的出行信息,以刺激自驾车游客的潜在需求并协助他们制订自己的出行计划。应布放旅游多媒体服务终端机发布旅游资讯,能以短信、彩信等形式向游客手机发送信息,可实现查询旅游相关信息、下载软件、打印路条信息、在线留言投诉以及触摸屏上的虚拟旅游等功能。电话投诉处置系统完善,网络投诉处置系统完善。旅游景区可与旅行社合作设计个性化旅游产品,以虚拟旅游的形式供游客上网体验,直接向游客传递最真实、最快捷的环境质量信息。应注意景区网站信息的及时更新,网上咨询和交流的及时畅通。景区可为自驾游游客提供自助导游系统。景区应设有LED屏发布旅游资讯,观看醒目。
目前,全市已经初步形成以九城宫、万通、布龙湖、成吉思汗陵等为代表的“现代农业观光+滑雪运动体验+温泉康体娱乐+祭祀”冬季旅游产品体系。“十三五”期间,要在现有基础上,创新开发冬季旅游产品,提升冬季旅游品质。依托黄河流淩、冬日大漠、天然温泉、冰雪和鄂尔多斯年俗等,突出培育冰雪娱乐、冬季美食品鉴、冬景摄影、温泉疗养、年俗体验、果蔬采摘等冬季旅游产品,组织开展冬季拓展训练、冬季定向越野、冬季野外生存训练、冬季沙漠徒步等旅游活动,建设呼包鄂地区冬季休闲旅游基地,占领内蒙古西部地区冬季旅游市场。
随着全市新农村新牧区建设的深入推进,全市乡村基础设施得到极大改善。“十三五”期间,要充分把握国家和自治区“三农三牧”、服务业发展、产业转型、乡村道路建设等政策扶持导向,积极争取乡村旅游项目建设资金,加快推进乡村旅游的发展,使产品结构由单一的农(牧)家乐产品、乡村观光转型升级为乡村休闲度假等深层次乡村体验产品。依托乡村旅游资源,重点发展沿河(黄河和无定河)、沿线(交通干线)、环重点城镇(园区)和景区的乡村旅游点和乡村旅游片区,逐步培育乡村旅游集聚区。
开展多种形式的乡村旅游,如春季踏青,夏季避暑,秋季采摘,冬季年庆。
把一些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当成点,把百姓日常生活作为线,开发乡村牧区旅游项目,既能发展乡村牧区旅游,又能持续保护乡村牧区的自然、文化生态。
打造乡村旅游体验基地建设,发挥国家休闲农业与乡村旅游示范县品牌效应。一是要以星级农牧家乐创建为抓手,培育一批自治区、市级典型示范户,开发一批形式多样、特色鲜明的乡村旅游产品,提高农畜产品附加值,助推旅游与生态、农牧渔业、文化的深度融合发展,实现农旅结合、以旅兴农,让农牧区的与乡村旅游密切交织,带动农牧民致富增收。二是要加大乡村旅游发展的资金支持,促进政府有关公共服务向乡村旅游延伸,支农项目向乡村旅游镇、村、户倾斜,大力支持乡村旅游基础设施建设,同时出台相应的奖励政策“以奖代投”助推乡村旅游发展。三是要推出乡村休闲体验精品旅游线路,做好与传统旅游线路的衔接,加大宣传促销力度,不断延长乡村旅游产业链,开发特色土特产旅游纪念品,实现农副产品就地转化,提升农副产品附加值,为农牧民带来更多实惠。
在乡村旅游中做参与性强的高端旅游产品。通过“做一天蒙古人”、享受一天 “游牧民族生活”以及祭敖包等主题旅游娱乐活动项目,将农牧家乐融入体现民族性、地方性相结合的新概念产品和线路。将体育、文艺、游戏、舞蹈等休闲娱乐活动融入农牧家乐各项活动,包装一批亲近自然、体验生产生活乐趣的旅游活动项目。
按照“全域、多点、成链”的思路,推出全域旅游精品旅游线路,将旅游景区景点进行有机的串联,加强精品旅游线路的营销推广力度,充分利用全市的资源优势和资源分布,推出十条旅游精品线路和五个主题的自驾游线路。
(1)十条精品线路
天骄圣地──鄂尔多斯风情
康巴什区—成吉思汗陵—苏泊罕大草原—蒙古源流—响沙湾—九城宫—鄂尔多斯羊绒工厂店—东胜区
天朗气清——爱尚鄂尔多斯休闲精品游
康巴什区—鄂尔多斯博物馆—太阳广场—鄂尔多斯婚庆公园—国际赛车城—乌兰木伦湖—伊克敖包—鄂尔多斯体育中心—鄂尔多斯植物园—鄂尔多斯青铜文化广场——鄂尔多斯动物园—东胜区
圣韵传承──成吉思汗文化探寻游
康巴什区—成吉思汗陵—蒙古源流—郡王府—乌兰活佛府
纵情欢歌——鄂尔多斯沙漠生态游
东胜区—恩格贝生态示范区—七星湖旅游区—穿沙公路—鄂尔多斯草原旅游区—康巴什区
自在养生——鄂尔多斯健康游
康巴什区—鄂尔多斯草原—布龙湖温泉旅游区、碧海阳光温泉旅游区—阿尔寨石窟—乌兰镇—东胜区
史前探秘——鄂尔多斯文化深度游
康巴什区—成吉思汗陵—察汗苏力德旅游区—萨拉乌苏旅游区—敖勒召其镇—大沙头旅游区—上海庙欢乐大草原—银川市
黄河母亲——鄂尔多斯民俗游
康巴什区—万通生态旅游区—神泉旅游区—黄河大峡谷—油松王—准格尔召—东胜区
穿越库布其——鄂尔多斯沙漠探险游
康巴什区—恒盛兴汽车露营地—神光响沙旅游区—七星湖旅游区
青青草原——鄂尔多斯户外亲子游
东胜区—九城宫旅游区—鄂尔多斯动物园—恩格贝生态示范区—密力雅帐篷露营地—康巴什区
冰雪温情——鄂尔多斯冬季浪漫游
康巴什区—九城宫旅游区—布龙湖温泉旅游区、碧海阳光温泉旅游区—东胜区
(2)“一路蓝天、一路惊喜—驾临鄂尔多斯”五大主题自驾旅游线路
鄂尔多斯“颠覆想象”深度自驾线路
鄂尔多斯“感官震撼”深度自驾线路
鄂尔多斯沙漠峡谷“致命吸引”深度自驾线路
鄂尔多斯“一路惊喜”深度自驾线路
鄂尔多斯“集萃温暖”深度自驾线路
(五)提升大服务
旅游服务质量是衡量一个地区旅游产业综合竞争力的重要标志。围绕国家旅游“515” 战略构想,确立旅游服务质量大提升战略,对推进依法治旅、改进旅游质量管理和服务模式、激发企业内生动力、提升消费者监督和选择能力、营造良好的旅游环境具有重要意义。良好的旅游环境主要包括旅游的“软环境”和“硬环境”,软环境是主要包括旅游过程中的民风、民俗、艺术氛围、法制化、特色化等文化环境;硬环境主要包括景区景点交通基础设施、休闲娱乐设施、食宿条件等硬性旅游指标。因此要全面提升旅游服务质量,改善旅游环境,推进依法治旅进程,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构建旅游标准化体系,健全完善旅游公共服务。
(1)贯彻落实旅游政策法规
严格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等法律法规,依法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违约失信等损害游客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切实维护好旅游市场秩序 。在政策法规建设方面,不仅要用好用足国家和内蒙古自治区的有关政策,还要立足鄂尔多斯实际,结合新形势、新情况,构建鄂尔多斯旅游发展的政策法规体系,并且要逐步以地方立法的形式把旅游业产业地位确立起来,使旅游业能和工业、农业一样,真正享受信贷、税收、投融资、计划、财政等方面的优惠政策,构筑大旅游发展格局,消除影响旅游发展的障碍。为鄂尔多斯市旅游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提供良好的政策法规环境。
(2)加强旅游行业管理
各级旅游行政管理部门要积极行使管理职能,落实市委、市人民政府各项旅游政策,优化旅游发展环境,规范旅游市场,加强对旅行社、旅游涉外宾馆、旅游定点单位、旅游交通和旅游景点(区)的动态管理。出台或调整相关政策和办法,为旅游业发展营造良好环境,为行业管理提供法律依据。依法完善旅游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帮助游客解决旅游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着力提升游客满意度 。
(3)加强旅游普法宣传
通过电视节目、交通文艺广播、微博微信等新时代媒体,向市民宣传《旅游法》。借助“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旅游安全咨询日” “鄂尔多斯旅游日”等活动,设置《旅游法》咨询台和旅游投诉台,提升市民旅游法意识,让市民真正了解自己旅游过程中的权利与义务。
(4)加强从业人员的法律教育
为加强旅游从业人员知法懂法守法教育,通过举办“旅游行业《旅游法》宣贯班”等形式,旅游行政管理部门、A级旅游景区、旅行社、星级饭店等涉旅部门全员参加培训。邀请旅游业专家学者对《旅游法》进行讲授和解读,并组织开展《旅游法》研讨交流和知识测试,让《旅游法》普及化。
形成文明旅游管理、文明旅游开发、文明旅游经营、文明旅游服务和文明旅游出行的文明旅游新氛围。
(1)文明旅游管理
以文明旅游为主线统筹旅游行业管理工作,不断优化旅游景区和旅游饭店服务环境,不断提升旅行社从业人员和游客文明旅游素质,不断提高旅游行业整体文明素质,大力倡导文明旅游,坚决惩治旅游不文明行为,营造文明旅游大环境。
(2)文明旅游开发
对旅游资源进行科学、合理开发,避免大拆、大建,杜绝对自然、人文的景观进行破坏性开发。对各种自然景观资源要按原有的面貌保护下来,不得随意改造,不能因人工造景破坏原有的自然地貌、自然景观。不得在核心景区修建公路和使用机动交通工具,提倡畜力、人力、自然能(风力、漂流等)交通工具或徒步旅行,以减少对自然生态环境的污染。
切实加强对民族、民俗,反应民俗风貌的村落,革命红色文物,历史遗迹的保护力度,杜绝任何破坏性开发,防止“建设性破坏”。对历史遗迹和红色文物景点的旅游开发要进行充分论证,禁止过度开发、粗制滥造。对历史遗迹、红色革命文物群均要划分保护范围,划分为重点保护区、环境协调区等保护范围,在不同的区域只允许开展相应的活动和项目。在保护范围内,禁止开山采石、建工矿企业、毁树造房、破坏植被、砍伐古树名木以及一切破坏景区环境和风貌的活动。
(3)文明旅游经营
加强诚信旅游体系建设,制订旅游从业人员诚信服务准则,建立旅行社、旅游购物店信用等级制度。通过推进旅游标准化、加强质量管理和监督,强化质量保障意识。
(4)文明旅游服务
加强思想道德建设,积极开展思想道德实践活动,倡导文明风尚;完善管理监督机制,设立文明旅游曝光台,对优秀景区、个人、游客及时向社会宣传,并评选星级景区、农家乐、星级工作人员、星级游客等,对不文明旅游行为、企业及时曝光,针对一些重大恶性事件,纳入黑名单并追究相关责任。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关注旅游、关心旅游和支持旅游,为旅游业发展营造人人都是旅游形象、处处都是旅游环境的大好局面。
3.构建旅游标准化体系
推进旅游服务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以优良的服务保质量、创品牌、引游客、出效益。加强旅游行业协会建设,开展市场秩序综合评价和旅行社、导游、饭店、旅游购物店、景区(点)服务等级评定工作,强化对景区景点、旅行社、导游、酒店、交通、餐饮的服务监督。全市每年开展一次导游员、饭店服务人员、旅游企业等争先创优评选活动。加强旅游诚信体系建设,大力践行“游客为本、服务至诚”核心价值观,制定旅游从业自律公约和诚信服务准则,开展诚信旅游创建活动。大力推进东胜区、伊金霍洛旗、康巴什区创建全国旅游标准化试点旗区工作,以标准化建设推动高品质旅游城市建设,提升中国优秀旅游城市形象。建立完善科学规范的统计体系、信息调查和报送体系,为加强旅游管理服务提供全面、准确、及时的信息数据分析。
(1)提档升级旅游基本要素
大力推广旅游业国家、行业标准,构建旅游标准化服务体系,建立健全涵盖“吃住行游购娱”旅游基本要素的地方标准,打通旅游各环节,使各要素有效串联,提升旅游总体服务品质。
推进餐饮业特色转型。推动全市旅游餐饮特色化、多样化、标准化,规范鄂尔多斯市特色餐馆服务,在餐饮中体现鄂尔多斯地域文化和民族民俗特色,规划建设特色餐饮一条街,培育一批具有鄂尔多斯特色的餐饮企业和品牌,构建蒙餐、鄂尔多斯风味餐、养生餐等多样化旅游餐饮体系。
推进住宿业提质增效。在贯彻落实《旅游饭店星级的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的同时,逐步规范经济型酒店、特色住宿业服务;大力发展三、四星级饭店、经济型连锁酒店,引进知名酒店品牌管理模式,全面提升住宿业的管理和服务水平;鼓励主题酒店、多功能度假村等特色酒店入驻;积极引导旅游条件良好的村镇发展家庭旅馆、青年旅馆、乡村酒店等乡村旅游住宿接待设施;大力支持汽车露营地、帐篷营地等体验式住宿设施建设。
推进特色旅游出行体系建设。打造特色旅游出行体系,在重点旅游交通干线建设自驾车观景平台、自驾车驿站;加快慢游体系建设,形成旅游公路、风景道、乡村绿道等全域慢游交通体系。完善和规范城市旅游标识标牌等设施,将通往旅游区的标志纳入道路交通标志范围,实现通往3A级及以上景区交通干线旅游标识标牌建设全覆盖。完善景区内交通设施,推行低碳绿色交通,兴建景观道路和旅游专路,保障景区间旅游顺畅。
推进旅行社景区标准化建设。加大旅行社标准化建设力度,开展旅行社质量等级评定工作,吸引国内知名的旅行社在鄂尔多斯市设立分支机构,培育3-5家品牌旅行社;加大旅游景区标准化建设力度,完善景区内标识标牌、游客服务中心和旅游厕所的标准化建设。
推进旅游商品品牌建设。规范鄂尔多斯市旅游购物场所服务,建设旅游商品一条街,加强旅游纪念品创意设计和研发制作,建设“鄂尔多斯特色”地方营销中心、网店、旅游纪念品物流中心。
推进娱乐业优化提升。规范鄂尔多斯市旅游娱乐业服务,在中心城区打造娱乐一条街,在景区和游客住宿地提供商业文艺演出,编排独具民族特色、地域特色、文化特色的剧目。
(2)做优做强旅游发展要素
围绕“商养学闲情奇”旅游发展要素,合理引导旅游新业态在规划建设期的标准化建设,建立健全旅游新业态的服务体系和服务标准,逐步规范温泉度假酒店、商务会展旅游企业、旅游探险项目的服务,培育一批商务会展服务供应商、旅游医疗养生酒店或体验店、夏令营基地、星级农(牧)家乐,实现旅游新业态的标准化服务。
充分迎合散客化、自由行旅游的特点,推出围绕旅游发展要素的个性化服务,提供个性化、差异化、定制化的服务,推动旅游业从传统服务向专业服务转变,实现旅游标准化服务与个性化服务的有机结合。
(1)加强公共交通体系建设
推进实施全市公交服务网络向旅游景区、乡村旅游集聚区延伸,加快汽车露营地、公交首末站等相关服务设施建设。规范出租车、长途客车等车辆文明运营及管理,加快发展面向自助游客的租车服务。提升全市交通的旅游功能,打造方便快捷的旅游交通配套体系。在旅游旺季开通和加密鄂尔多斯至京津冀、长三角城市群、珠三角城市群、成都、西安等国内重点客源城市的航班。积极协调航空和铁路方面,采取推出打折促销机票、开展包机包列业务等方式,降低游客进入鄂尔多斯市的成本。发展城市旅游公交,整合旅游发展与公共交通,使城市公交服务网络逐步延伸到周边主要景区和乡村旅游点。科学规划旅游交通线路和站点,最大限度为游客提供便利的乘车服务。
(2)加强公共服务配套体系建设
推进旅游集散体系建设,构建旅游集散地、旅游目的地、景区三级旅游空间网络,完善旅游中心城市、旅游城镇和景区三级旅游集散系统。建立与现代服务业需求相适应、与国际接轨、具有世界先进水平的旅游基础设施体系,提高鄂尔多斯旅游业整体竞争力。积极完善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完善健全旅游集散中心、游客服务中心、机场、火车站、客车站、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其他公共场所的旅游服务功能和设施,提高旅游咨询服务质量。从细节入手,为学生、老人、婴幼儿、残疾人、少数民族等特殊游客群体提供特殊服务,加大旅游休憩场所建设,建设医疗卫生服务点、数量合适的停车位、车辆维修点、饮水安全等配套设施。
大力推进“旅游厕所革命”,逐步使各地主要旅游景区、旅游餐饮场所、旅游城镇、服务中心、旅游线路沿线的旅游厕所达到国家星级旅游厕所标准。完善旅游解说系统、导游服务系统,主要旅游景区逐步实现无线导游和多语种自助导游机服务。完善旅游景区的导览标志设置,改进与完善各级景区内部场所标志系统。
(3)完善公共服务体制机制
依据《旅游法》明确旅游行政部门的公共服务职能,树立服务型政府理念,推动旅游行政管理职能向公共服务职能转变,完善旅游投诉职能,增加受理投诉的渠道和受理形式,提高投诉受理率、办结率和满意率,保障旅游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加强旅游公共服务的跨区域合作,推进无障碍旅游,实现旗区、景区之间在旅游咨询中心、旅游集散中心建设方面的无缝对接,打造无障碍及资源共享的旅游区。建立旅游公共服务发展目标责任制、业绩考核制度、评估机制和激励机制。建设旅游公共服务社会化的参与机制,鼓励旅游公共服务主体多元化,促进旅游公共服务建设和运营市场化,吸引社会投资主体开展公共服务,积极营造有利于各类公共服务投资主体公平、有序参与的市场环境,建设以政府为主导、各种社会主体共同参与的公共服务格局。
(4)加强智慧旅游体系建设
积极推进智慧旅游发展,构建鄂尔多斯智慧旅游体系,带动传统旅游业务升级,加快新型旅游产品布局,延展旅游市场服务半径,加快旅游行业信息化服务建设。推进“互联网+旅游”平台建设,实现系统、全面、便捷、准确、实用的政府旅游服务信息;推进旅游公共信息服务智能化,不断完善升级现有公共服务平台,逐步实现A级景区、星级饭店、乡村旅游集聚区免费WIFI网络和二维码信息服务的全覆盖;推进智慧旅游安全预警平台建设,通过与公安、交通、工商、卫生、质检等部门形成信息共享和协作联动,结合旅游信息数据形成旅游预测预警机制,提高应急管理能力,保障旅游安全,实现对旅游投诉以及旅游质量问题的有效处理,维护旅游市场秩序。
(5)完善旅游信息系统建设
为了更好地吸引国内外广大游客,开辟新的客源市场,推出新的旅游线路和项目,普遍地提高旅游服务质量,加强旅游管理,使旅游业进一步兴旺发达,需要加强旅游信息系统的建设。
旅游目的地信息系统是以计算机软、硬件为基础,实现目的地各种旅游资源数据和辅助信息输入、存储、更新、查询、检索、分析、应用和显示的空间信息系统。按照服务对象的不同,可分为两种:一种是面向游客的信息模式,主要是为游客展示各种旅游目的地信息,方便游客;另一种是面向旅游目的地各管理部门及旅游供应商的管理模式,实现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信息更新和传递。
就信息模式,可以建立旅游区触摸式多媒体旅游查询信息系统,装备于各大宾馆、旅行社、主要停车场、旅游景区(点)、长途汽车站和游客信息中心。为国内外游客提供鄂尔多斯旅游吃、住、行、游、娱、购等六大要素的丰富信息,借助本系统,游客可任意查询所需信息,同时为旅游管理部门开展对外宣传、交流等活动提供新型的旅游信息产品。
就管理模式,可以建立基于网络的鄂尔多斯旅游管理信息系统,装备于各旅游管理机构和经营单位。其主要任务是对旅游管理所需的信息进行收集、传递、存储、加工和使用,以便旅游决策管理者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数据,系统地管理和宏观调控;同时为各行业、部门提供一个清晰的行业信息和游客信息,以便于及时调整价格及市场战略,从而提高出租率和使用率。
第六章 “十三五”旅游业发展保障系统
(一)加强组织领导协调
依托各级旅游文化产业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和协调旅游文化产业的发展,研究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制定有利于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政策措施,统筹旅游文化产业的协调发展。各级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负责协调和指导旅游文化产业规划实施和有关项目的建设。
将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工作重点,分解落实到各旗区、各部门,加强对目标责任、工作进度的跟踪检查和阶段性问责问效。
建立健全政府部门间的工作协调联动机制和激励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各部门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围绕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目标、任务和工作重点,密切配合开展工作,形成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发展的合力。
完善公共服务平台,强化各级政府在法律规范、政策指导、规划控制、资金引导、市场监管、环境营造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职能。
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积极探索对核心旅游资源、重点文化资源的开发、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创新,理顺发改、旅游、文化、国土、环保等相关部门职能的关系,强化对重点投资项目的便捷服务,减少行政成本,提高管理效率。
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整理平台,合理利用土地管理制度,推进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和创新,在保障旅游文化产业建设用地供应方面实现突破。
深化旅游投融资改革,探索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渠道,按照“谁投资、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的原则,对部分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实行“政府主导规划、企业投资开发、市场模式运作”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各种经济成分的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文化产业基础设施建设,鼓励投资者采用BOT、TOT、ABS、PPP等融资方式,加快旅游文化产业基础配套设施建设,着力解决旅游基础设施建设中的资金短缺问题。
引导国有大企业和有实力的外商、民营企业积极投入优质旅游文化资源的开发;通过该机制的建立,有利于利用旅游国债投入、门票抵押贷款、政府担保贷款、发行旅游债券和股票等多种融资方式,多渠道争取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文化开发建设,加快鄂尔多斯旅游文化产业发展进程。
加大财政税收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扶持力度,运用财政投入、财政补贴、贴息贷款、减免税收等多种手段发挥财政投入的导向性作用,支持重点旅游文化项目和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加大旅游文化项目招商引资力度,不断优化旅游文化项目投资环境,切实解决旅游文化产业建设资金“瓶颈”问题。
加强立法,通过舆论、媒体等多种途径强化居民和旅游者对传统文化的尊重、维护和发扬,对少数民族优秀文化艺术进行合理科学的开发利用。推行资源环境保护补偿制度、旅游文化资源及环境保护责任制度,建立社会监督的机制。促进旅游文化区管理体制改革,严格旅游文化开发环保审批制度,建立环境影响责任制。
建立地方政府对旅游文化发展专项资金的投入机制。各级旅游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除用于旅游文化规划编制、信息化工程、游客服务中心、休息站点、旅游厕所等公共建设项目外,还要采取直接补助、以奖代补和贷款贴息等方式用于支持开发性旅游文化项目的建设,吸引更多社会资金投入旅游文化开发建设,放大政府资金的引导效用。
完善以项目评估、专家咨询、公开公示为主要内容的政府投资项目决策规则和程序,建立健全政府投资重大项目的决策责任追究制度。完善政府投入引导机制,推动市、旗区两级财政加大对旅游文化产业的投入,吸引海内外资本进入旅游文化产业。创新政府投资机制,探索通过财政投入、社会私募,设立鄂尔多斯旅游文化产业投资基金。
鼓励旅游文化产业投融资体制和机制创新,发展风险投资、产业投资基金、私募基金等多种新兴的投融资工具。抓住当前国际资本流入和我国沿海产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发展风险投资和股权投资市场,疏通投融资渠道,引导海内外资金进入鄂尔多斯旅游文化产业。
推进一批有竞争力的旅游文化企业在境内外上市和发行企业债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的投融资和结构调整功能发展旅游文化产业。大力推进旅游文化企业股份制改革,积极培育上市企业,在规划期内力争一批旅游文化企业在海内外资本市场上融资。
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鼓励各类旅游企业积极进入市内资本、产权、土地、林权、人才等要素市场,促进跨地区、跨部门、跨所有制的企业产权交易和资源要素重组。
建立健全旅行社经营、旅游购物、旅游专业运输企业申报准入制度和旅游文化企业的评级、运营挂牌制度,规范旅游文化市场行为。实行部门联合监管,推进无障碍旅游。建立以旅游购物“公对公”的佣金制度。鼓励旅游文化企业采取参股、控股、联营等多种形式加强合作。加强旅游文化产品消费投诉机制建设,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旅游资源是发展旅游业的基本条件之一。在保护资源与环境并最大限度地增加旅游者享受乐趣和给当地带来效益的同时,将旅游开发对所在地区的消极影响维持在最小限度内。可持续旅游发展应该成为旅游资源开发和保护关系问题的衡量标准之一。要注重对环境的保护,保证经济发展与环境的和谐相处。
通过立法建立旅游资源与环境保护制度,实现对旅游活动的规范管理;建立景区规划标准体系,运用适当的经济、技术手段,对旅游区的旅游资源、人力资源、资金与物力资源进行合理配置,实现旅游经济发展与生态环境的协调;完善旅游资源生态环境监测体系,特别是对敏感的环境要素和生态地区的监测,包括水、气、声等常规要素的检测之外还有生物多样性,动植物种群变化,生境动态变化等,也包括对生态灾害的监测以及目前风景区季节性和局部性的饱和、超载现象。
成立专门的旅游开发管理领导小组 ,强化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协调管理力度,从税收和土地审批等政策上要对兼顾环境保护的旅游开发者给予优惠,实现景区管理健康发展。同时,景区内要配备齐全的环保设施,尤其是垃圾收集桶,方便游客投放。垃圾要及时清运,进行适当的处理。对于破坏环境的游客行为,景区要采取措施予以限制。导游自身要具有良好的环境素质,通过自己的言行引导游客进行环境保护。
重视生态环境保护教育,强化环保意识,真正做到政府引导、百姓配合,使旅游环境更好地同经济效益联系,提高人民的生活质量。鼓励社区居民参与环境保护管理工作。旅游环境保护作为一项系统工程,需要政府部门、管理部门、当地居民和旅游者的全体参与。因此,通过法制观念教育、全面观念教育以及长远观念教育来提高全民族乃至入境游客的旅游环境保护意识,对于持续发展旅游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由于我国已进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关键时期, 人们的素质也不断地提高,对旅游的要求也在不断地提高,绿色环保游是最受人们欢迎的,要大力发展生态旅游。随着生态意识的普遍提高,旅游者本人将成为旅游环境保护的重要角色。生态旅游形式是当今公认的在一定程度上解决了旅游与环保矛盾不能共存的理想的旅游形式,是世界旅游发展的新趋势。
建立健全旅游安全预警机制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打造集旅游安全法规、旅游安全预警、旅游安全控制、旅游应急救援、旅游保险“五位一体”的旅游安全保障机制,加强旅游目的地安全保障体系建设。
建立健全旅游安全管理机构,形成各级旅游部门安全责任落实、信息渠道畅通、上下联运的协调机制。依托公共安全系统,以旅游景区、旅游交通沿线、旅游服务基地为重点区域,加强旅游景区预警系统、服务场所防范系统、自驾车救援系统、旅游紧急救援队等公共安全项目建设。
加强旅游安全知识宣传,增强旅游者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提高一线从业人员应急救护能力和旅游者风险意识,以减少旅游者安全事故的发生。进一步完善安全设施,制定游客分流预案,合理组织安排景区内游览线路。加大公益性旅游安全设施投入,使旅游安全服务的重点逐步向散客转移。
建设旅游应急救援网络,将旅游应急救援纳入旅游目的地应急管理系统,推进专职旅游救援队伍建设,整合现有的旅游救援机构,加强协同配合医疗机构、公安、消防、交通等单位的急救合作机制。完善城市卫生医疗体系,加强旅游医疗急救设施建设,建设景区医疗急救点和服务点。逐步建立健全国际旅游医疗急救绿色通道,联合保险公司探索加入国际性救援体系,构建国际医疗网络。
完善旅游保险制度,探索建立综合旅游保险,完善旅行社责任险。推进旅游保险业的发展,鼓励保险企业开发适合不同游客群体的旅游保险产品,扩大投保范围,提高理赔效率,推进旅游保险险种和理赔机制不断完善,进一步保障游客的权益。
加大对旅游企业日常安全生产工作检查和监督力度。加大旅游安全设施投入,切实落实旅游安全属地化管理和旅游安全事故责任归属机制,加强日常旅游安全救援的演练,提高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重点加强对游客运载工具、旅游设施设备、大众娱乐场所、餐馆摊点等设施和场所的安全检查,突出抓好旅游交通安全、旅游饭店安全、旅游景区游乐设施安全和旅游餐饮安全。
“十三五”时期是鄂尔多斯发展旅游业关键时期,旅游业人力资源培养与引进的总体目标应是:人力资源总量扩大,高层次、高学历人才比率逐步提高;育人、用人、引智机制逐步完善,人才结构和旅游产业结构调整相适应;广纳贤才、人尽其才的良好社会环境的形成;逐步建立、健全一套既与国际接轨又结合鄂尔多斯旅游业发展的人才培养和开发机制,使旅游人才供给在数量、质量、结构和布局上适应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为实现国家旅游目的地提供强力支撑。
要实现上述目标,就要通过制定政策措施,充分调动旅游行政部门、培训中心、旅游院校、旅游行业协会和旅游企业等多方面教育培训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相互支持、优势互补,形成旅游人力资源培养与引进的多方联动,全面推动该工作的协调发展。
对现有人才要进行科学有效、有针对性的培训,通过教育培训,帮助员工实现职业生涯的辉煌,树立现代教育新理念,加大教育培训步伐,树立引进与培育相结合的理念,对现有人才和外来人才在人才政策上、人才待遇上一视同仁,努力留住和用好现有人才,盘活现有人才存量,充分发挥其作用。
一是加快人才配置市场化步伐,推动旅游人力和人才资源的整体开发,并依托鄂尔多斯市旅游人才市场及所在地方的劳动力和人才市场,在旅游人才管理和使用中引入公平、平等、竞争、择优市场机制。同时,加强旅游人才信息库建设。
二是深化劳动人事制度改革。主要抓好四支队伍建设:旅游行政管理人员队伍、经营管理人才队伍、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导游等基础服务人员队伍。
三是以开发人力资源为重心,推动人事教育工作管理创新。旅游、人社部门要从过去单纯培训,转变到以人力资源开发为主要任务上来,做好全市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调研、分析、规划和预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组织、指导、监督社会培训机构开展紧缺人才的培养、培训工作。
四是突破传统做法,采取积极措施,引进旅游业开发的急需人才和智力。认真贯彻引进人才的政策,探索并逐步建立“户籍不迁、关系不转、来去自由、智力投入”的柔性流动的人才引进新模式。
五是创新企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建立重实践、重贡献、向优秀人才和关键岗位倾斜,形式多样、自主灵活的分配制度,强化完善竞争机制,鼓励优秀人才挖掘自身潜力,并在企事业单位中奖励和激励措施一视同仁。
六是建立一整套科学、规范的管理与监督制度。通过这些制度,建立起一条游客与管理人员之间有效、畅通的沟通联系渠道,以便有利于景区问题的及时反馈与解决;通过制度来最大限度地利用开发每一位人员的潜力。依照上位法,制定《鄂尔多斯旅游景区服务质量规范》《鄂尔多斯旅游景区人员管理细则》等本地规章制度。
依托我市综合实力强劲的优势,抓好人才引进,完善人才结构。未来旅游业的竞争无论国内还是国际最终表现为人才的竞争,人才的培养短期内难以实现,所以我市短期旅游人才结构的完善主要方法是人才引进。“十三五”期间,我市要以“人才兴城”作为旅游人力资源开发的指导思想,进行旅游行业人才队伍的调整,加大人才培训和人才引进力度,以人才引进为主,使鄂尔多斯旅游人才队伍得到发展和优化。重点扶持旗区的旅游人才的引进工作,使人才带动旅游业的发展。聘请国内外知名旅游专家作为鄂尔多斯旅游发展顾问;鼓励中高级专家技术人员、离退休老专家从事旅游指导工作。
针对旅游业快速发展,鄂尔多斯本地旅游人才缺乏的现状,可以利用鄂尔多斯现有的三所普通高校,加大对旅游人才的培养力度。着力提升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现有旅游管理专业的综合培养层次,力争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两所职业院校开设旅游管理、酒店管理等旅游相关专业。加大旅游职业型人才的培养力度,并将鄂尔多斯作为旅游专业大学生社会实践基地。逐步构建“素质、能力、技能”三段递进式的旅游人才培养体系,形成旅游研究型人才、旅游应用型人才全面发展。
建立全市旅游培训基地,完善旅游企业人才培训和社会旅游人才培训机制,重点加强旅游经营户、乡村旅游带头人、景区管理服务人员等的培训,培养造就一支素质高、业务精的旅游管理、营销、服务队伍。
一是利用我市旅游职业教育现有资源,建立旅游教育培训基地,制定全市的旅游培训计划,统一进行全市旅游培训工作,提高旅游从业人员的学历水平和业务水平,全面提升旅游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是指导旅游企业完善内部培训体系。在企业内部做好入职培训、岗前培训、在职培训,形成日常培训体系;完善以旅游部门为主的行业培训体系,做好导游和职业经理人的职业培训;加强以人社部门为主的职业技能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技能水平。
三是建立旅游职业培训机构。在市旅游部门的领导下建立旅游培训指导机构,统一领导全市的旅游培训工作,制定培训政策。
四是建立旅游业相关人才储备和交流制度,积极与京津冀地区优秀旅游院校、旅游研究机构、旅游产业咨询机构开展交流合作,同时鼓励和支持本地旅游产业咨询机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