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公开>规划计划>政府工作报告
鄂尔多斯市委市人民政府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23-02-09 09:57:00      作者:      来源: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今年以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争创全区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压紧压实责任,强势推进落实,锐意开拓创新,持续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夯实法治政府建设责任 

(一)统筹谋篇布局。市委主要领导先后召开市委常委会会议、书记专题会、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等研究法治工作5次,针对法治工作作出批示10次。市政府主要领导组织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党组会专题研究部署法治政府建设工作6次。市政府印发实施《鄂尔多斯市法治政府建设实施计划(2021-2025年)》《鄂尔多斯市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计划》,系统谋划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目标、重大举措和重点任务,先后对标学习杭州市、广州市等地先进经验,全力建设水平更高的法治政府。 

(二)强化思想引领。市委、市政府坚持把习近平法治思想贯穿到法治政府建设全过程,邀请专家辅导讲课,推动领导干部“学思践悟”,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180余场次,各级党校举办19个主体班次,线上、线下学习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430余场次。 

(三)狠抓“关键少数”。将法治政府建设成效纳入年度督查计划,作为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年度考评重要指标,列入党政主要领导同志年终述职内容,并作为衡量工作实绩和考察使用干部的重要依据,开展政府组成部门“一把手”谈法治活动,推动形成重视法治素养、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 

二、坚持良法善治,持续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一)健全完善法规规章。制定《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五年立法规划(2022-2026年)和2022年立法计划》,确定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等8件地方性法规立法,我市建成自治区首个国家级基层立法联系点。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编制指引,细化相关配套措施,明确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并及时予以公布。 

(二)严格推行法制审核。严格规范性文件和做出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未经审查不得提交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不得做出行政决策。健全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研究、处理、反馈工作机制,将市政府和市政府办公室制发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报送自治区政府和市人大常委会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三)提升依法决策能力。认真研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司法建议和检察建议,并将办理情况纳入年度考核指标。加强党政机关法律顾问队伍建设,建立外聘法律顾问备选名册,全市960个党政机关配备法律顾问,覆盖率60%。设立公职律师444名,同比增加64.4%。

(四)强化复议应诉工作。严格落实推进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的意见,2022年10件社会关注度高或涉众的案件,行政机关全部出庭应诉,年度出庭应诉率实现100%。依法受理行政复议案件231件,审结165件。 

三、坚持系统推进,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一)建立健全执法制度机制。制定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制度、行业领域重点监管清单制度和“尽职照单免责、失职照单问责”机制、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学习培训推进跨领域、跨部门联合执法检查工作深化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加强行政执法信息化建设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力度11项措施,提升全市行政执法质量。加强“互联网+执法”建设,制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处罚、免予行政强制事项4张清单,落实2人以上“亮证执法”制度并做到执法过程全记录。 

(二)强化重点领域执法。聚焦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城市管理等重点领域,认真梳理排查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深入开展集中专项整治,从源头上预防和化解违法风险。今年以来,涉及食品、药品、生物安全领域刑事案件立案19起,对危险化学品、非煤矿山,冶金等16家企业排查整治隐患184条,查处各类破坏林地草原行政案件87起。 

(三)提升执法人员素质。全市各级组织40多个执法部门9697名行政执法人员参与线上线下培训,实现培训全覆盖。394名新增执法人员考试合格率为81%,清理全市因退休、调离、辞职等不在执法岗位人员执法证件802个。

(四)提升突发应急能力。聘请专业力量对全市各级各部门的总体预案专项预案部门预案开展全面梳理和评审并按照评审意见进行完善补充目前,我市共有市级总体预案1个、专项预案5个、部门预案32个。2022市旗共组织开展演练188次,重点企业组织各类演练2405次,有效磨合了市旗各类应急队伍检验了预案的可操作性

四、坚持服务大局,持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一)推行“极简”审批。修订《2020年市本级权责清单》,稳步实施“一枚印章管审批”。全市13800项政务服务事项一窗受理率达到98%,超出自治区要求28个百分点。编制《鄂尔多斯市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2年版)》,清理整治变相许可、重复审批、不必要审批112项。推出“秒批秒办、好办快办、一证通办、免证办”929项,企业群众办事更加便捷。 

(二)强化“极优”服务。推动电子营业执照、电子结婚证等201类电子证照实现应发尽发。深化“蒙速办”应用,公积金等506项特色应用,活跃度均居全区前列。全面落实政务公开,2022年市人民政府网站累计发布政务公开类信息6431条,市人民政府公报7期。发布惠企利民热点政策解读87件,非文字解读信息占比86%。推出“一件事一次办”147项,提升企业群众办事效率。为全市334个新建投资重点项目开展“帮您办”服务,实现全市992个嘎查村(社区)服务阵地100%覆盖。组织律师144人次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三)开展“极准”监管。“双随机、一公开”联合检查181批次,检查市场主体1334户。开展公平竞争审查专项督查,全面落实并严格执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依法办理企业信用修复1295家,移出经营异常名录企业521户,公示涉企信息501746条。政务诚信深入开展,所有公务员100%建立了诚信档案,加强了公务员诚信监督。12345开通“政务失信投诉”专线,拓宽政务诚信投诉渠道。全市381项中介服务事项实行网上统一管理。强化“接诉即办”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受理诉求61.1万件,满意率99.6%。 

(四)加强“极惠”扶持。深入开展“政策落地年”活动,进一步完善“科技新政30条”“1+N”政策体系,制定新型研发机构奖补实施细则和科技成果转化平台、机构奖补实施细则等一揽子科技惠企政策。制定有效应对疫情帮助中小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纾困解难若干措施13条,加快推动生活性服务类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 

五、坚持法治为基,打造市域治理鄂尔多斯样板 

(一)夯实基层法治基础。推进法律实体服务、网络服务、“12348”法律服务热线“三位一体”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全市共办理各类法律援助案件2070件,解答法律咨询5256件,办理公证事项19647件,办理司法鉴定案件8984件。完成2个国家级民主法治示范村、25个自治区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的申报工作。培养“法律明白人”2398人,打造农村牧区学法用法示范户136户。 

(二)健全基层矛盾调处化解机制。发挥市、旗区两级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作用,实现人民群众来访来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地、消解所有气”。全面推动“调解促稳定、喜迎二十大”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专项行动和“品牌工作室+心理介入+法律支撑”工程落地实施。在全市7102个网格分类建立9种网格议事制度,在乡村建立“村民说事”制度,“一事一议”推动矛盾源头化解。 

(三)加强法治宣传教育。策划推出群众“法治代言”、公职人员旁听庭审、“以案释法”等法治建设系列活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843场次,公职人员参加旁听庭审活动28048人次。打造“鄂尔多斯普法联盟”平台,立体化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人人参与、共享共治的全民普法氛围。

(四)加强各类监督。市人大开展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提出了畅通行政复议申请渠道、健全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机制等意见。市政协制定了2022年委员视察调研计划,开展三级联动监督式协商工作,不断拓展民主监督的形式和领域,有效发挥政协民主监督职能作用。市检察院加强行政监督,推进府院数据互通、信息共享、业务协同,推动府院联动机制实质化、常态化、制度化运行。2022年行政公益诉讼立案375件。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开展了重大政策措施落实、预算执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领域审计。坚持以评促优,开展2022年审计报告评优评差、审计项目评优工作。

 、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依法行政意识能力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提升。一些部门和单位推进法治政府的思想认识还不够到位,比如,通过地方性立法来规范和推动行政管理的主动性还不强。行政执法的规范化水平不高,特别是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后,执法主体、事项等还没有完全理顺,基层执法工作薄弱。二是法治政府建设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还不相适应。自法治政府示范市创建以来,我市还没有创成自治区级示范市,这与我市在全区经济发展的“顶梁柱、排头兵”地位极不相称。三是法治宣传影响力效果对法治建设助推作用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还不够有力,各类宣传活动的形式方法还比较单一,局限于发传单、挂横幅、搞展板,在影响干部群众法治意识入耳入脑入心,推动法治建设上具体措施还不够。

2023年我市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重要内容,与党的二十大关于“坚持全面依法治国,推进法治中国建设”重要论述联系起来,通过举办市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干部教育主体班次、局长周讲坛等,邀请专家、教授、部门领导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授课。全面开展法治建设督察。系统规范督察对象、时间、方式、任务、程序,紧盯重点领域和重点工作开展督察,强化督察结果运用,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压实法治建设责任。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整治,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对食品药品、交通运输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活动。大力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以分“两步走”争创全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为牵引,扎实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更高水平的法治政府,为全市加快构筑“四个世界级产业”、建设“四个国家典范”、打造“四个全国一流”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员会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2年12月20日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