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府发〔2024〕76号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
《准格尔旗人民政府关于审批准格尔旗大路镇等9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的请示》(准政字〔2024〕195号)悉。按照鄂尔多斯市国土空间规划委员会2024年第五次会议精神,现批复如下:
原则同意大路镇、准格尔召镇、纳日松镇、魏家峁镇、十二连城乡、沙圪堵镇、布尔陶亥苏木、暖水乡、龙口镇9个苏木乡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你旗要认真指导各苏木乡镇组织实施国土空间规划,严格落实耕地保有量、永久基本农田、生态保护红线、城镇开发边界等底线约束和重要管控指标;要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完善城乡各类基础设施建设,加强规划全生命周期管理;要维护规划严肃性和权威性,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违规变更,切实提升规划、建设、治理水平。国土空间规划实施中的重大事项要逐级请示报告。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2024年11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