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单位构成情况
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正科级参公事业单位,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为市编办二级单位,编制7名,财务实行单独核算。
二、职能职责情况
(一)承担本级登记管辖范围内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二)监督事业单位贯彻落实《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和《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依法处理违反《条例》和《实施细则》的行为。
(三)指导和监督检查旗区登记管理机关的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四)开展有关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的社会服务。
三、2015年预算安排情况
市编办2015年收入总额为73.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73.7万元。
市编办2015年支出总额为73.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0.27万元,项目支出13.43万元。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支出54.71万元,公用经费支出5.56万元。
四、2015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
2015年市编办“三公经费”财政拨款预算总额为3.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38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市登记局2015年预算、“三公”经费预算公开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