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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3-09-21 16:14:00      作者: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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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91日在鄂尔多斯市第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上 

  鄂尔多斯市审计局  杨庚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报告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按照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市审计局依法审计了2022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审计结果表明:2022年,各旗区各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三个四”目标任务为抓手,全力聚焦两件大事,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稳中求进、难中求成,较好完成全年各项目标任务,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攻坚克凝财聚力财政资金质效逐步提升。2022 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842.8亿元,增长52.7%,其中税收收入完成708.8亿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比重84.1%,收入质量进一步提高;加强预算支出管理,盘活各类沉淀、存量和支出进度慢的财政资金53亿元,统筹用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重点项目;进一步优化支出结构,教育、卫生健康、社会保障和就业等重点支出增幅达10%以上,科技创新、节能环保支出增幅超过40%完善常态化财政资金直达机制,下达直达资金57.7亿元,惠企利民更加高效。  

  ——精准发力靶向施策经济发展活力持续增强更加注重依靠科技创新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动人才和科技创新驱动三年行动,2022市本级科技投入8.5亿元、增长21.4%人才专项投入1亿元,增长92%;顶格落实中央、自治区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制定实施43条配套措施、21条接续政策,安排30亿元财政资金保障政策落地落实,有效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锚定目标笃行实干,重大战略任务落地落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五大任务”和鄂尔多斯“三个四”战略任务,市本级安排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11.8亿元,下达节能减排及污染防治资金1.5亿元,筑牢我国北方生态安全屏障;市本级投入涉农涉牧资金10.6亿元,建成高标准农田16.6万亩,13个农畜产品纳入全国名优特新农产品名录,绒山羊产业入围国家优势特色产业集群;优化产业结构,大力推动能源产业升级,积极探索煤化工产业转型,加快打造“风光氢储车”产业集群建设,打牢现代化建设坚实基础。 

  ——多措并举多点发力,审计整改总体格局初步形成市审计局认真贯彻落实《关于建立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的意见》,建立起了全面整改、专项整改、重点督办相结合的审计整改总体格局。至20237月,上个审计年度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246个问题中要求立行立改、分阶段整改240个问题均已全部整改到位要求持续整改的6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正在按照方案持续推进整改,市审计局将续对后续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一、市本级财政管理审计情况 

  重点审计了市本级预算分配和执行,财政资金绩效管理和投资计划管理等情况。审计结果表明,市财政局、市发改委认真贯彻落实各级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强化财政资源统筹,保障重点支出需要稳经济各项政策接续稳定持续发力,预算和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总体较好。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部分政策落实仍需跟进一是本级中期财政规划编制滞后,预算单位未按规定报送部门三年滚动财政规划;二是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制度、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办法已过有效期,需修订完善。 

  (二)预算编制管理仍需提升一是基建工程专项经费等16个项目10.7亿元预算资金未细化到具体项目和单位;二是预算执行中资金调剂使用较大,调剂资金占年初预算安排项目支出的17.38%三是药品检验设备购置经费等208项项目支出预算编制不精准,当年仅按年初预算支出12.9%;四是4家市属国有企业未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范围。 

  (三)预算执行监督仍需强化一是2家企业国有资本经营收益申报不准确;二是46项项目支出进度不足20%,1.09亿元项目资金闲置未发挥效益。 

  (四)投资项目审核仍需加强。一是17个中央或自治区预算内基本建设项目支出进度慢,资金闲置时间较长;二是1个项目存在先申报资金后立项、投资规模变动大的问题。 

  二、市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情况 

  重点对市本级9个一级预算部门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各部门预算管理不断规范,部门预算执行总体情况较好,审计发现的普遍性问题金额呈下降趋势。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是预决算编制方面6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够精准、科学、合理的问题,4个单位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的问题二是财政收支方面2个单位应缴未缴财政收入1039万元2个单位未按规定上缴结余资金150万元1个单位应退未退涉企资金1518万元2个单位预算资金支出不规范600万元2个单位超范围列支资金,3个单位“三公”经费管理不规范。三是预算绩效管理方面,3个单位未按规定制定预算绩效管理制度2个单位绩效目标设置不科学绩效自评不准确;2个单位未开展绩效运行监控。四是财务管理方面,5个单位存在会计核算不准确、原始凭证不合规等问题 

  三、其它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 

  (一)市属高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情况。按照市委工作部署,市审计局对鄂尔多斯应用技术学院、内蒙古民族幼儿师范、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鄂尔多斯职业学院4所高校2020年至2021年财政财务收支情况进行审计。审计结果表明,4所高校财政财务收支基本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会计核算资料基本能够反映单位的财政财务收支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重大政策贯彻落实方面2所高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执行不到位2所高校优化营商环境政策落实不到位。二是预决算管理方面4所高校均不同程度存在预算编制不完整、不准确、不科学的问题,1所高校存在无预算列支“三公”经费30.65万元的问题,1所高校决算报表填报不准确,涉及金额865.29万元。三是收支管理方面2所高校私存私放应缴财政资金358.05万元,2所高校应收未收财政收入715.95万元,1所高校应缴未缴财政收入23.2万元,2所高校挤占专项资金90.81万元,1所高校超范围列支费用77.44万元。四是财务管理方面1所高校代收代缴费用697.94万元未纳入单位财务核算,1所高校5476.76万元专项资金未单独核算。 

  (二)沉淀资金大起底重点核查情况。根据《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沉淀资金大起底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鄂府财发2022〕108号)要求,市审计局对市本级271个预算单位沉淀资金大起底情况进行了重点核查,通过核查,市本级在自查基础上新增上缴国库沉淀资金4.42亿元,新增撤销账户7个。 

  (三)旗区财政决算审计情况。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市审计局对达拉特旗和鄂托克旗20202021财政决算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预决算编制水平需进一步提高存在预决算编制不完整、不规范、支出固化等问题。二是财政收支需进一步规范存在非税收入管理不规范,虚增财政收支,沉淀资金清理不及时,未按规定支出项目资金等问题。三是财务管理基础工作有待加强存在超范围列支,变相列支,会计核算不准确,未履行政府采购程序,绩效管理工作不规范等问题。 

  四、领导干部履行经济责任审计情况 

  2022年8月以来,市审计局5个市直部门1个国有企业1个旗8位领导干部开展了经济责任审计。审计结果表明,相关领导干部任职期间能够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和决策部署,在贯彻各项政策措施落实、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等方面认真履职尽责,取得了较好成效。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4部门存在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二是4个单位存在部分工作开展不规范或监督检查不到位的问题。三是3个单位存在部分项目推进缓慢的问题。 

  五、防范化解经济领域重大风险审计情况 

  (一)隐性债务清零专项审计调查情况。根据我市债务清零工作需要,市审计局对鄂托克旗、准格尔旗2022年地方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工作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表明上述两个旗按照自治区财政厅关于政府隐性债清零工作方案和实施细则要求制定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工作方案,明确了责任主体,较好完成了政府隐性债务清零工作。 

  (二)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负债损益审计情况。按照审计厅的统一部署,市审计局对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资产负债损益情况和内部审计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伊金霍洛旗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在支持县域经济发展、提供基层普惠金融服务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发现的主要问题:资产负债损益方面存在违规开展存贷款业务、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内部审计方面存在单位党组织对内部审计工作不重视、内部审计体制机制建设不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执行不到位等问题。 

  (三)康巴什村镇银行经营风险情况监督检查情况。根据自治区城商行深化改革总体部署和《自治区城商行改革化险审计监督组工作方案》安排,市审计局对巴什村镇银行经营风险情况进行了监督检查,指出了康巴什村镇银行在公司治理、风险管理等方面的问题57个,涉及金额4.7亿元。主要包括:一是关联交易管理等存在缺陷,存在股东持股比例超标、未如实披露关联交易等问题;二是内部控制制度不完善,公司治理存在缺陷;三是信贷资产风险分类不准确,贷款损失准备存在缺口;四是专注主责主业不够,存在虚增小微企业贷款的问题。 

  六、重点领域和重点项目审计情况 

  (一)有效扩大投资政策落实审计调查情况。重点审计调查了市本级2020年以来自治区发改委调度的重点项目、“十四五”规划重大工程、中央和自治区预算内重大工程以及2022年自治区安排的重点产业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引导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审计结果表明,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结合实际,制定了《鄂尔多斯市贯彻落实国务院和内蒙古自治区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实施方案》,有效推动了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地见效,加强了政策的有效衔接,进一步推动我市扩大有效投资。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市发改委未按规定编制政府投资年度计划;二是市财政局对本级相关部门政府采购活动监管不到位;三是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工程等部分建设项目推进缓慢。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审计情况此次审计选取伊金霍洛旗、准格尔旗两个矿山企业较多,基金存取金额较大的旗作为审计对象,对两个旗采取不同开采方式的10家矿山企业进行延审。审计结果表明伊金霍洛旗和准格尔旗人民政府较为重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管理工作,主管部门能够按照规定对矿山企业基金计提、审核情况进行管理。审计发现两个旗普遍存在以下几类问题需要进一步改进和完善一是2个旗的4家矿山基金计提审核不到位,未足额计提并缴存基金4613万元;二是2个旗的6家矿山超范围使用基金2292万元;三是2个旗的10家矿山企业均存在未按规定管理基金,违反规定程序使用基金的问题。 

  (三)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关政策与资金审计情况。本次重点对市本级、鄂托克旗乡村振兴与巩固拓展脱贫成效等领域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和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审计。审计结果表明,市委、市政府和鄂托克旗党委、政府能够积极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推进各项工作稳步向前。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是高标准农田建设方面存在部分项目未按计划完工,项目闲置未投入使用未按规定签订合同问题;是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存在未按规定办理项目相关手续,未及时拨付奖励资金,未通过一卡通系统发放“厕所革命”补助资金问题;是粮食和生猪等重要农畜产品生产保障方面存在未制定资金分配使用方案未拨付资金问题;是到户惠农补贴方面存在向财政供养人员发放农机具购置补贴,惠农到户补贴资金转入死亡人员账户问题;是乡村产业发展方面存在项目入库评审不规范,部分项目未实施问题;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方面存在已实施项目实施方案未批复或批复滞后,产业项目推进缓慢,产业项目资金闲置等问题。 

  (四)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及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审计调查情况。市审计局对市本级、东胜区、康巴什区、准格尔旗2020年、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及义务教育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市本级及3个旗区能够积极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对义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逐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较大地提升了基本办学条件和教育教学能力,为促进义务教育全面、均衡发展提供了有力保障。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贯彻落实新时代中小学思想政治教育政策方面:市本级及3个旗区均存在未建立健全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建设和评价激励体制,在编制配备、岗位设置等方面未达到优先保障中小学思政课教师的相关要求,2个区10所学校未按规定配备(或配足)专职思政课教师。二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和优质均衡发展政策方面:2个旗区教体部门违规长期借用15名中小学教师,1个区4所中小学超规定比例配备管理、教辅、工勤人员12人。三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方面:2个旗区义务教育财政拨款增长低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1个旗未安排在职教师提高学历和提升专业素质能力培训经费。四是贯彻落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补助政策方面:市本级1所学校未及时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所学校向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2所学校未向1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困难补助2.29万元。五是义务教育资金拨付和管理使用方面:1个区未分配下达义务教育资金6552.1万元,1个区58个统管账户义务教育经费结余1204.63万元未及时上缴财政,2个旗区3家单位未按规定用途使用义务教育资金295.49万元。 

  (五)部分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情况。重点对鄂尔多斯市蒙医研究所门诊大楼改建项目等3项政府投资项目开展了竣工决算审计。审计结果表明上述3个建设项目基本符合国家有关建设程序,财务核算基本真实。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基本建设程序履行方面存在未批先建、未及时编制竣工财务决算、未经批准变更建设内容等问题。二是工程核算方面存在多计建安工程价款,多计待摊投资,工程款支付缓慢,将转出投资列入项目建设成本等问题。 

  七、国有资产管理审计情况 

  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要求,在各项审计中继续重点关注企业、行政事业、自然资源等3类国有资产管理使用情况。 

  (一)企业国有资产审计情况。对鄂尔多斯市水务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会计核算不规范存在会计核算不合规,虚增利润300万元、未按规定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等问题。二是资产管理不规范存在股权类投资项目未由第三方机构出具投资项目风险评估报告、不合规出租国有资产等问题 

  (二)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审计情况。9个本级部门预算执行审计4所市属高校财政财务收支审计中,重点关注了行政事业性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高校国有资产收入管理混乱,4所高校均存在应缴未缴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问题,1所高校还存在坐支国有资产出租收入的问题二是资产底数不清较为普遍,审计的9个部门中6个部门固定资产账实不符;4所高校中3高校固定资产账实不符。资产配置使用不够集约高效,4个部门部分资产长期闲置未发挥效益四是处理处置资产较为随意,3所高校2个部门资产处置程序不合规 

  (三)自然资源资产责任审计情况。鄂托克旗党政主要领导干部任职期间河湖长责任履行情况进行了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一是相关制度执行不严格。部分未设置湖长各级河湖长履职不力河长制办公室责任机制不健全二是违规开发利用问题依然存在。水资源许可制度执行不严格、监管不到位未经审批跨河输电线河道管理范围内四乱问题突出。 

  、审计移送的违纪违法问题线索情况 

  20228月至20237月,上述各项审计发现并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54件,其中移送纪检监察机关8件,移送有关主管部门46件,共涉及相关人员6名,涉及资金1.96亿元。 

  一是涉及移送人员的8件,主要是涉嫌挪用公款行为1,公职人员经商办企业5件,违规发放津补贴2。二是建设工程类问题10件,主要是工程建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是财政财务管理类问5件,主要是资金资产管理使用不规范问题。金融业务类31件,主要是矿区信用联社经营管理不规范相关问题需要移送银保监会鄂尔多斯监管分局处理 

  、审计建议 

  (一)打好政策组合拳激发市场活力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落地见效为导向,抓住机遇,认真研究政策扶持方向和资金支持方向,正确领会政策意图和工作要求,及时更新完善配套制度措施,加大项目储备力度,加快资金支出进度,提高政策转化效率效能紧盯市场主体,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全面落实各项助企纾困、减税降费政策,强化政策宣传和政策执行协调联动、跟踪督促,打通落实的“最后一公里”,保障政策落细落地见效。 

  (二)强化财政管理提升财政资金绩效。一是要纵深推进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实现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方位、全流程监控,全面提升资金绩效。二是要进一步夯实预决算编制基础,提高预决算编制的科学性和准确性,建立财政存量资金定期核查和清理收回机制,防止财政资金沉淀。三是要健全专项资金定期评估和动态调整机制,科学谋划资金支持方向和规模,压缩资金分配自由裁量空间。四是要强化财政资金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以事前目标为抓手,严把预算编制“源头关”以事中监控为手段,严把资金使用“过程关”以事后评价为标尺,严把项目实施“出口关”以结果应用为导向,严把财力配置“总开关”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 

  )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促进资产保值增值一是国有企业要坚持创新引领发展,深化国资国企改革,加快国有企业转型升级,建立健全决策机制用活用好注册资本金,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二是各行政事业单位要切实履行用好管好单位资产的主体职责,及时核算和登记购置的固定资产,盘活利用好存量资产,优化新增资产配置,确保国有资产在安全的基础上实现保值增值。三是各旗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党中央、自治区我市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决策部署,充分认识当前严格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性,进一步提高站位、强化举措、落实责任依法依规加强自然资源全方位保护科学规范实现资源可持续利用推动全市自然资源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 

  报告反映市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共计304个,对这些问题,市审计局依法征求了被审计单位意见,出具了审计报告、下达了审计决定304问题197问题完成整改,剩余107个问题有关旗区、部门和单位正在积极整改,对涉嫌违纪违法线索,已按规定移交相关部门进一步查处。市审计局将加强跟踪督促市人大常委会作整改专题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今年是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各项经济工作意义重大。审计机关将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刻领悟两个确立的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以及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准确把握中国式现代化对审计工作提出新要求新任务,自觉接受人大监督,奋力闯新路、进前列,为书写中国式现代化鄂尔多斯新篇章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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