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防御﹝2024﹞8号文件要求,杭锦旗组成汛前安全检查小组,于4月7日至4月12日完成水库、淤地坝、堤防、险工险段、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共发现安全隐患13个,其中水库1个,淤地坝7个,险工险段5个。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及时整改,保障度汛安全。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水利厅内水防御﹝2024﹞8号文件要求,杭锦旗组成汛前安全检查小组,于4月7日至4月12日完成水库、淤地坝、堤防、险工险段、在建水利工程等重点环节汛前安全检查工作。此次安全检查工作共发现安全隐患13个,其中水库1个,淤地坝7个,险工险段5个。对发现的问题建立台账,明确整改责任和整改时限,及时整改,保障度汛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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