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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纪委监委深挖黑恶势力“保护伞”
发布时间:2018-12-14 10:30:40      作者:市纪委监委      来源:      【  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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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市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和自治区党委、自治区纪委工作部署,在市委的统一领导下,通过强化四项措施,主动深挖涉黑涉恶案件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问题线索,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截至目前,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148件,主动排查、深挖涉黑涉恶“保护伞”67件,立案查处10件,其中,办结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2人,组织处理2人。

组织领导方面,深入分析研究工作形势任务,制定《鄂尔多斯市纪委监委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方案》;成立由市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厘清了党风政风监督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访室、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及巡察办的工作任务,形成了既分工独立又联动协作的运行机制。

统筹协调方面,先后9次召开专项整治工作推进会,对全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监督执纪问责工作进行全面调度、推进和督促;实行对各旗区专项整治工作问题线索受理数、立案数、处理人数等重要数据“月通报”制度,通过“晒成绩单”强化各地区的责任意识和紧迫意识,截至目前,全市已下发工作通报7期;构建由纪检监察室牵头,相关责任单位和派驻纪检组共同参与的日常监督检查模式,截至目前,已开展督查督导4轮次。

线索处置方面,研究制定《纪检监察机关与政法机关扫黑除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办案、逐案筛查机制》,进一步强化同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的沟通协调及对问题线索的综合分析、线索移送和情况通报工作。截至目前,市本级公安机关已向纪检监察机关移送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6件,通报已被自治区公安厅认定的涉黑涉恶团伙查处情况71件;根据《专项整治工作线索办理程序》强化线索管理,指定专人会同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及信访部门定期分析研判,建立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两本台账,并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

执纪问责方面,要求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线索优先查办,限时办结,对重大复杂案件,由市纪委对应纪检监察室牵头挂号督办,确保案件查处质量和效果。比如,重点查办了准格尔旗公安局侯二虎等9人在侦办“孙老虎涉黑涉恶犯罪团伙”案件中充当“保护伞”问题,为全市专项整治工作打响了声势,营造了气势;明确纪委监委主要领导为涉黑涉恶腐败案件查办和督查督办工作第一责任人,派出分管常委深入到各旗区对问题线索的搜集、研判、查办等工作进行实地指导,截至目前,已开展实地指导2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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