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控制、减少和消除汽车、发动机制造和维修保养行业企业尘毒危害,鄂尔多斯市安监局、交通局拉开了为期两年的尘毒危害专项治理工作的序幕。专项治理范围为全市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维修保养企业。从业人员少于20人或年营业收入少于300万元的微型企业不纳入此次治理范围。
按照《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汽车制造和铅蓄电池生产行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方案的通知》要求,各旗(区)安监局、交通局应在今年9月底前制定治理工作方案,摸实摸细相关企业有关情况,建立治理工作基础台账。2017年10月至2018年年底,加强对企业治理工作的指导帮扶和督促检查,督促两类企业对照治理要求认真查找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期整改到位。2019年上半年,全市开展一次集中执法行动,全面检查治理成效,并对两年专项治理工作进行总结分析,结合集中监督执法阶段的监督检查结果,对企业进行分类并纳入后续日常监管范围,对不同类别企业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不断提高企业职业病危害治理水平。
鄂尔多斯市将通过专项治理,使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维修保养企业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率达到85%以上,职业病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率达到80%以上,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劳动者在岗期间职业健康检查率达到90%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和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培训率均达到95%以上。
汽车、发动机制造及维修保养企业尘毒危害专项治理期间,市安监局将对各旗(区)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项抽查,确保治理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