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辖区内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安全管理,落实好《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安监总局55号令),确保全旗危化品行业领域安全平稳运行。近日,杭锦旗对辖区内的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开展专项检查。
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是指企业在危险化学品经营过程中采用零储存的方式直接把危化品从上家调拨给下家。因为这类企业既无固定经营场所,也无现场可查,要想掌握第一手真实经营记录着实不易,更不能直观确定其是否存在违法储存行为,所以容易形成监管盲区。此次针对危化企业无储存经营企业特点,采取突击检查的方式进行检查,确保能够取得第一手的真实有效的检查结果。此次检查主要针对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是否健全;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否取得相关资格证书及每年是否按期复审;企业是否有固定的经营办公场所,是否有经营场所设施产权或者3年以上的租赁合同;是否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等15项内容进行查看,在检查过程中发现部分企业存在存档的资质证件未及时更新、应急救援预案未适时修订,企业租赁经营场所签订的租赁合同的租赁期限过短等问题,对于查出的安全隐患,检查人员已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下达执法文书,责令企业立即整改。
通过此次危化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专项检查,对危险化学品无储存经营企业的基本情况进行了较为细致的梳理,使执法检查人员对企业情况有了进一步的了解,有利于开展下一步的执法检查工作,也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企业主要负责人的安全意识,督促企业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在自治区成立70周年庆祝活动等重大活动期间做好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杜绝各类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