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东胜区工商分局以消费者关注度高、消费纠纷多发领域为重点,通过加强市场监管,多措并举做好打折返季商品广告的检查,严防不法商家借机进行虚假宣传或销售不合格产品扰乱市场竞争秩序和社会公共秩序。此次检查行动本着重告诫指导轻行政处罚的目的,共计检查商家27户,对5户涉嫌存在夸大宣传的经营户进行行政告诫,开展行政指导2余次,发放相关材料23份。同时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3份,及时纠正不规范经营行为2户次,并取得了良好收效。
一是对所检查的市场主体存在打折促销、让利销售行为的,要求经营者在促销活动所发布的广告和其他宣传的内容应当真实、合法、清晰、易懂,不得使用含糊、引人误解的语言和文字,不得以保留最终解释权为由,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广告及其它方法进行虚假宣传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二是要求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明示促销的原因、促销方式、促销规则、促销期限、促销商品的品种以及相关的限制性条件等,对不参加促销活动的柜台或商品,应当明示;不得存在巨奖销售、虚假设奖、对奖项设置等进行虚假表示的有奖销售行为。
三是要求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应当明码标价,价签价目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字迹清晰、标识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搭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以明示的费用;不得利用虚构原价打折或者使人误解的标价形式或价格手段欺骗、诱导消费者购买商品。
四是开展约谈,公开承诺。分别召开了商户负责人约谈会,针对打折销售”、“返券销售”、“让利销售”、“抽奖”等商品安全问题,督促商户切实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有效提高了经营者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进一步提高商户的自控能力,督促商户履行相关义务,保证商品质量安全。要求经营者开展促销活动不得降低促销商品的质量和售后服务水平,不得将质量不合格的物品作为奖品或赠品,不得将积压多年的商品,借促销之际低于成本价销售,不得虚构清仓、拆迁、停业、歇业、转行等事由开展促销活动,不得以是促销商品为由拒绝维修、退货、换货或者为消费者的退货换货设置障碍。
五是规范商品广告发布行为,对标称“清仓处理”、“亏本促销”“3折起狂甩”等广告用语的商家,提前进行促销广告把关,并以开展行政指导的方式明确给予指导意见,同时要求经营者建立促销商品进销货台账。重点打击以促销、打折、厂家直销、降价等名义进行虚假宣传以及借机销售“三无”产品、不合格商品、有毒有害商品,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并对有轻微违法行为的商家予以警告,并责令限期改正;对违法行为恶劣、拒不改正的商家,依据有关规定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