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名称 |
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煤矿2024年超能力生产案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1.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煤矿 2.鄂尔多斯市伊化矿业资源有限责任公司母杜柴登煤矿企业主要负责人王鹏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1.91150626797178278Y 2.14223219811112**** |
法定代表人: |
王鹏 |
处罚类别: |
行政处罚 |
处罚事由: |
超能力生产 |
处罚依据: |
依据《煤矿安全生产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74号)第六十四条和《煤矿安全监管监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第七十九条第二阶次之规定。 |
处罚结果: |
1. 责令煤矿停产整顿,暂扣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处以罚款壹佰壹拾陆万元整(¥1,160,000.00)的行政处罚。 2. 处以罚款人民币柒万元整(¥70,000.00)的行政处罚。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5-4-17 |
处罚决定书文号: |
蒙(鄂)煤安罚〔2025〕101004-1号 蒙(鄂)煤安罚〔2025〕101004-2号 |
处罚机关: |
鄂尔多斯市应急管理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