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保证各类经济组织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激发民营经济活力和创造力,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和民营经济人士健康成长,根据有关要求,现将《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全文公开,向社会征求意见。有关单位和各界人士可以在2026年9月18日前,通过以下方式将修改意见和建议反馈至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一、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鄂尔多斯市康巴什区市党政大楼B座1024室,邮编:017010。
二、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将意见发送至:ordos8588082@163.com
联系人:张雪娟,电话:0477-8988082
附件:1.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pdf
2.关于《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的起草说明.pdf
3.《鄂尔多斯市民营经济促进条例(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反馈表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6年8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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