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鄂尔多斯市深入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坚持将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扎实推进人民调解工作创新发展,着力构建覆盖城乡、多元协同、高效便民的矛盾纠纷预防调处化解体系,有效发挥了人民调解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中的基础性作用,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提供了坚实支撑。
一、织密组织网络,实现调解服务全域覆盖。坚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建立健全以乡镇(街道)、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为基础,专业性行业性调解组织为延伸的调解网络体系。目前,全市共设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1162个,覆盖全部9个旗区、77个苏木乡镇(街道)和1006个嘎查村(社区)。在城市社区创新融入“微治理”体系,配备楼栋(联户)长1.4万余名作为纠纷排查前端触点。同步建成专业性行业性调委会72个、企事业单位调委会10个,精准对接道路交通、劳动争议、物业管理等重点领域纠纷化解需求,培育个人品牌调解工作室100个,实现了调解组织“遍地开花”、群众诉求“就近响应”。
二、建强专业队伍,提升矛盾纠纷化解效能。着力打造一支政治合格、熟悉业务、热心公益的调解员队伍。全市现有登记在册调解员4474名,其中专职调解员674名,结构持续优化。建立健全“以案定补”等保障激励机制,近五年累计发放补贴1500余万元。强化业务能力建设,近三年组织各级培训55场次、覆盖2.5万余人次,并开展技能比武,队伍专业化水平显著提升。过硬队伍保障了高效化解,近三年全市年均调解纠纷1.5万余件,调解成功率持续稳定在98%以上,大量矛盾隐患被化解在基层和初始状态。
三、强化源头治理,健全排查预防工作机制。树立“防重于调”理念,建立健全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预警机制,坚持定期排查与重点时期集中排查相结合,推动约90%的矛盾纠纷在早期得到有效干预。深化“调解+普法”融合,在调解过程中针对性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强化以案释法。全面落实“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制度,推动法律顾问、调解员、“法律明白人”协同发力,前端预防能力不断增强。健全调解回访制度,督促协议履行,巩固化解成果,防止矛盾反弹。
四、深化联动协同,构建多元共治解纷格局。积极推动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衔接联动,加强与法院、检察院、公安、信访及相关行政部门的协调配合,完善诉调、警调、访调等对接机制。整合司法行政系统内部资源,探索“调解+行政复议”“调解+公证”等联动模式。高标准推进各级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规范化、实体化运行,集成多方力量提供“一站式”解纷服务。截至今年10月底,全市三级中心累计受理矛盾纠纷2.4万余件,成功化解2.3万余件,化解率达96.3%,“只进一扇门、解决烦心事”的效能充分显现。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将持续深化人民调解工作体系建设,不断丰富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的本地实践,进一步提升矛盾纠纷预防化解法治化水平,努力为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鄂尔多斯、法治鄂尔多斯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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