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社会救助经办流程,推动社会救助信用体系建设,提升为民服务效能,营造社会救助领域诚实诚信良好氛围,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创新工作机制,结合我市实际,印发《鄂尔多斯市社会救助“双承诺”制度实施方案》。
“双向承诺制”一方面明确了社会救助经办机构的责任和义务,要求社会救助经办机构及工作人员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救助申请,不断优化服务,严格保密申请人的信息,不断增强为民务实、清正廉洁的责任意识和服务意识,工作人员在承诺践诺中深入践行“民政为民、民政爱民”的工作理念;另一方面,要求申请人要诚信申报、动态报告个人信息并主动配合社会救助经办部门的相关工作,增强申请人严谨自律的诚信意识和规矩意识,有效减少“错保”“漏保”等问题。“双承诺”制度的建立,有助于提高社会救助公信力,减少矛盾纠纷,精准实施救助,让困难群众真切感受到“政策有温度,办事有速度”,大大提升全市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下一步,鄂尔多斯市民政局将持续完善社会救助诚信体系建设,不断优化工作机制,以诚信建设赋能救助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困难群众托起稳稳的幸福。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