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新闻客户端

暖新闻客户端下载

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官方微信

首页>新闻>部门动态
暖心提标!我市社会救助标准全面上调,困难群众保障再升级
发布时间:2025-06-19 09:32:50      作者:王庆      来源:鄂尔多斯市民政局      【  保存
  打印       
分享到:

为切实保障和改善城乡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不断增进民生福祉,鄂尔多斯市全面上调社会救助标准。城市低保标准由950元/人·月提高到1020元/人·月,农村低保标准由720元/人·月提高到830元/人·月;城市特困标准由1800元/人·月提高到2000元/人·月,农村特困标准由1100元/人·月提高到1700元/人·月;特困人员中,完全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1300元/人·月提高到1450元/人·月,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补贴标准由500元/人·月提高到560元/人·月,调整后的社会救助新标准自2025年6月起执行。

市民政局将持续加大政策宣传力度,确保困难群众应保尽保,及时足额发放社会救助资金,兜牢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提升困难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转载声明:转载请注明出处并做回链

主办: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

承办:鄂尔多斯市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与数据管理局

网站标识码:1506000004     蒙ICP17002409号-2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0477-8581170(工作时间)

建议使用:1920×1080分辨率 建议使用IE9以上浏览器

邮箱:ordosxxbs@163.com

   蒙公网安备 1506030200017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