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206
  • 发文字号
  • 鄂自然资发〔2025〕214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24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苏南C2集气站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自然资源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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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
  《鄂托克前旗自然资源局关于苏南C2集气站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鄂前自然资字〔2025〕212号)、《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关于申请办理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苏南C2集气站35kV输变电工程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苏南函〔2025〕2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中国石油天然气股份有限公司长庆油田苏里格南作业分公司苏南C2集气站35kV输变电工程(项目代码 2506-150623-60-01-770491),依据《鄂托克前旗人民政府关于同意苏南C2集气站35kV输变电工程开展项目前期工作的批复》(鄂前政函〔2025〕87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昂素镇。用地布局和规模已纳入经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批复的《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国土空间规划(2021-2035)年》(已列入鄂托克前旗昂素镇国土空间规划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二、该项目为新建工程,项目总用地面积0.6221公顷,其中,农用地0.6013公顷(天然牧草地0.2595公顷、其他草地0.3418公顷)、未利用地0.0208公顷(沙地0.0064公顷、盐碱地0.0144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C2集气35kV变电站工程占地面积0.3970公顷;进站道路工程占地面积0.0482公顷;塔基占地面积为0.1769公顷。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用地预审手续后,做好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8年7月24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