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万成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02441
  • 发文字号
  • 鄂自然资发〔2024〕441号
  • 成文日期
  • 2024-12-19
  • 发文机关
  • 市自然资源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达拉...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万成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接网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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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
  《达拉特旗自然资源局关于鄂尔多斯万成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接网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初审意见的报告》(达自然资审批字〔2024〕190号)、《内蒙古电力(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鄂尔多斯供电分公司关于鄂尔多斯万成功20万千瓦 8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接网工程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的报告》(鄂电函〔2024〕415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鄂尔多斯万成功20万千瓦/80万千瓦时电网侧储能电站接网工程(项目代码2405-150621-60-01-268192)已列入《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第一批电网侧独立新型储能电站示范项目清单的通知》(内能源电力字〔2024〕222号)和内蒙古自治区能源局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十四五”电力发展规划》的通知(内能电力字〔2022〕212号),同意开展前期工作。
  项目用地位于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昭君镇。该项目用地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管控规则,不位于各级自然保护区;不位于经国务院批准公布的生态保护红线范围内;不占用永久基本农田。项目用地已纳入达拉特旗昭君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年)》(已落图、已纳入重点建设项目安排表)。
  二、该项目拟以出让方式供地。拟用地总面积0.1201公顷,其中,农用地0.0477公顷(其他林地0.0403公顷、农村道路0.0074公顷),未利用地0.0724公顷(沙地0.0724公顷)。各功能分区用地面积为:变电站站区用地0.0309公顷、护坡用地0.0316公顷、塔基用地0.0576公顷。在初步设计阶段,要严格落实国土空间规划,从严控制建设用地规模和土地使用标准,节约集约用地。
  三、当地政府要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土地征收预公告,土地现状调查、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公告及听证、补偿登记和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前期工作。足额安排补偿安置资金并纳入工程项目预算,合理确定被征地农牧民安置途径,保证被征地农牧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切实维护被征地农牧民的合法权益。
  四、项目建设单位应对该项目用地范围是否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是否压覆重要矿产资源进行查询核实,位于地质灾害易发区或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的,应当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和压覆矿产资源审批。
  五、项目按规定批准后,必须依法办理建设用地报批手续。已通过用地预审及选址的项目,如对土地用途、建设项目选址等进行重大调整需要重新预审的,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六、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规划意见有效期为三年,本文件有效期至2027年12月18日。
  鄂尔多斯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