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关于购买法律服务参与信访工作项目投标邀请的公告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4614
  • 发文字号
  • 无
  • 成文日期
  • 2020-12-02
  • 发文机关
  • 市信访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及2020年局党组有...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关于购买法律服务参与信访工作项目投标邀请的公告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信访局      【大 中 小】【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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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市本级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及有关政策的通知及2020年局党组有关会议研究决定,经与市财政局对接同意,对购买法律服务参与信访工作项目自行组织招标采购。现本着“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通过市信访局门户网站发布招标公告,邀请具有相关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参与投标,采取综合评审、综合打分的办法确定供应商提供服务,具体事宜如下。

    一、项目概况

    根据工作需要,依据《司法部、国家信访局关于深入开展律师参与信访工作的意见》和《鄂尔多斯市财政局鄂尔多斯市信访局关于印发市信访局向社会力量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的通知》(鄂财行发[2017]345号)文件精神及要求,我单位现面向社会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引入一家律师事务所参与信访工作,服务期限为三年,服务预算价:人民币壹拾贰万元整/年(小写:人民币12万/年)。

    二、服务要求和标准

    1.提供法律顾问服务:为我局日常运行管理、重大事项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意见;按要求参加我局重要会议,对我局重大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参与我局组织的信访相关法制培训、宣传教育等工作;代理我局参与相关诉讼、仲裁等案件处理和委托其它专项法律事务。

    2.参与接待群众来访,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2:00)安排1名具有正式执业资格律师在联合接访中心接访大厅坐班,为信访群众解答法律问题,提供咨询意见,引导信访群众通过法定程序表达诉求、运用法律手段解决纠纷、依靠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3.参与疑难复杂信访事项的协调会商,提出依法分类处理的建议,为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或者审核认定办结工作提供法律意见。参与信访积案、重复信访事项的协调化解,对信访人进行法治宣传教育。参与市级领导信访接待日群众来访接待工作,为接访市级领导提供法律意见。

    4.服务信访工作决策。为涉及信访工作的改革创新举措提供法律意见;参与对涉及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草案、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

    5.参与信访督查。根据信访部门工作需求,为督促检查信访事项的处理等提供法律意见和建议。

    6.需要提供法律服务的其他方面。

法律服务工作采取定时坐班和随机安排相结合的方式。每周一、周三、周五上午(9:00-12:00)安排1名执业律师在联合接访中心接访大厅坐班;其余时间随机接受咨询,并按采购方要求按时办结法律服务范围内的工作事项。

    三、投标供应商资质要求

供应商作出投标响应,投标文件应包含单位基本信息、投标报价、资质证明材料,并符合以下条件:

    1.律师事务所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运行规范有序,业绩优良。有在民商法、行政法及行政诉讼法领域有专长的专业律师;有服务党政机关法律顾问经验。

    3.无行政处罚、行业处罚等违法违纪记录。

    4.按照“利于售后、及时服务”的原则,律师事务所注册地应在鄂尔多斯市范围内。

    四、其他事宜

    1.邀请市纪委监委派驻纪检监察组工作人员和支部纪检委员对开标、评审全程监督。

    2.市信访局将按照法律服务合同要求,及时对法律服务过程、履约进展等情况实时跟踪,强化日常检查、绩效评价等全程监督。

    3.法律服务项目合同期限届满,市信访局根据服务项目要求组织对承接的律师事务所就服务成果进行绩效评价,形成绩效评价报告,必要时邀请财政部门、服务对象参与。

    4.供应商须知见附件。 

附件:

市信访局购买法律服务参与信访工作项目招标供应商须知

序号

条款名称

内容及要求

1

采购人

鄂尔多斯市信访局

联系人:白霞,联系电话:8580871

地址:市联合接访中心111办公室

2

采购代理机构

无

3

项目内容及要求

详见邀请投标公告

4

采购预算

 120000元(每年),服务期共3年

5

分包情况

一整包

6

付款方式

国库集中支付

7

采购方式

自行组织采购

8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

9

评审小组数量

评审小组由采购人相关代表组成,成员人数3人。

10

成交供应商确定

采购人授权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结果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供应商资格要求

详见邀请投标公告

12

投标有效期

开标之日起7日历天

13

响应文件递交时间

2020年12月11日9时00分--2020年12月11日16时00分

14

开标时间

2020年12月11日14 时30分整

15

开标地点(响应文件提交地点)

鄂尔多斯市联合接访中心会议室

16

响应文件数量

正本1份、副本 4份,电子光盘1份(光盘上标明供应商名称)

17

投标现场演示

无

18

现场踏勘

 

19

备选方案

不允许

20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21

履约保证金

无

22

采购机构代理费用

不收取

23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24

废标情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

(3)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

(4)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公告文件作

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3家;

(5)法律、法规以及市财政、采管等行业主管部门规定其他情形。

25

监 督

全程录音录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