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坚持不懈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深入人心
始终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推动学习宣传贯彻向纵深发展。通过宣传普及和研究阐释,切实强化思想理论武装,引导水利系统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做到“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广泛宣传水利系统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论述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有机统一,以“节水优先、空间均衡、系统治理、两手发力”的治水思路为根本遵循,持续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治水重要论述精神,全方位宣传展示全市水利系统干部职工牢记“国之大者”,扛起水利使命责任,切实把新发展理念落实到水利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以水利高质量发展支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持续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
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政治任务。积极宣传水利系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的具体举措和实际行动。精心策划谋划主题采访报道,锚定推动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目标路径,在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水利服务乡村振兴、水旱灾害防御、水利行业安全生产、集约节约利用水资源、复苏河湖生态环境、预防和治理水土流失、做好依法治水和监督、强化水利体制机制改革等方面取得的重要成果,组织多种形式报道,唱响爱党爱国爱社会主义时代主旋律。同时,加强宣传为民服务、作出贡献的水利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典型事迹和创新示范经验,生动反映党领导人民治水的辉煌成就,推动党的二十大精神在水利系统走深走实。
三、持续巩固壮大主流水利宣传舆论
紧紧围绕中央、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切实履行好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基本职责,把强信心、聚民心、暖人心、筑同心的工作做得更加扎实有效,凝聚团结奋进力量,为推进水利现代化发展营造良好舆论环境。
(一)做好重大水利工程建设报道。宣传水利部门高标准推进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工作,宣传推进黄河内蒙古段三期防洪工程、巴图湾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黄河十大孔兑治理等重大项目前期工作进展。对重大水利工程综合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等加强宣传,突出体现重大水利工程在稳增长、扩内需、促就业、惠民生的关键作用。在工程开工建设、建成投运、竣工验收等关键节点开展宣传。
(二)广泛宣传水利服务乡村振兴。积极报道水利部门推进国家乡村振兴战略,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推进农村牧区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完善农村供水网络工程,推进城乡供水一体化、农村供水规模化建设,实施水质提升专项行动、加强农村供水工程标准化管理,坚守农村供水底线等进行宣传。报道推进大中型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加强灌区标准化建设等积极成效。
(三)宣传水利系统全力防范应对水旱灾害。对水利部、自治区和鄂尔多斯市关于汛前防御准备和汛期防范应对的部署安排进行重点报道。大力宣传水利系统着眼于“消隐患、提标准、强弱项”、紧盯“早、控、防、管”,全面推进防洪薄弱环节建设和落实水旱灾害防御各项措施取得的成效。主动发布实时汛(凌)情,围绕科学精细调度水工程、加强山洪灾害防御、运用现代化技术强化水文测报等措施效果与成功案例组织报道。根据可能发生的汛(凌)情、旱情,及时进行防汛(凌)抗旱报道。
(四)宣传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报道解读已完成制修订的水利工程质量管理规章制度及标准、堤防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等。组织全市大中小水库大坝、水闸、堤防、淤地坝安全责任人、防汛“三个责任人”培训,并及时向社会公布责任人。认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和“安全生产万里行”活动,扎实推进水利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建立完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机制,丰富教育内容,拓宽教育形式,加大培训力度,确保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度化、经常化、规范化。加强对水利系统干部职工及水利项目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进一步提升水利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提高从业人员安全防范意识。
(五)突出做好水资源集约节约利用宣传。围绕水利部门落实水资源刚性约束, “四水四定”方案落地实施,组织做好跨旗区水量分配、取用水管理专项整治行动整改提升工作、黄河闲置水指标转让交易等报道。扎实开展地下水超采区巩固治理,贯彻落实《地下水管理条例》《内蒙古自治区地下水保护和管理条例》,推进水资源规范化管理方面进行宣传。加大对各地深入贯彻落实“十六字”治水思路的宣传力度。重点宣传报道黄河流域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实施方案的各项举措、积极成效和典型经验,积极报道黄河流域等深度节水控水地区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宣传推广节水机关、节水型学校等节水载体建设情况。组织开展节水主题系列宣传活动,促进节水宣传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社区、进家庭,营造浓厚节水氛围,形成良好节水风尚。
(六)做好河湖管理保护宣传。精心组织全面推行河湖长制成效宣传,组织开展“河湖长谈治河”采访报道活动。结合实例报道“清四乱”等管理保护措施及其成效,宣传清理整治进一步向中小河流和农村牧区河湖延伸。通过采访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形式,宣传保护黄河母亲河、河湖管理保护有关问题排查整治、黄河滩区主槽边界线落地、黄河滩区居民迁建、非法采砂专项整治等行动的进展与成果。加强对智慧河湖、水生态综合治理的宣传推介。
(七)加强水土保持宣传。做好小流域综合治理、淤地坝、拦沙坝建设有关水土流失综合治理报道。加强舆论引导,在水土保持体制机制和工作体系,人为水土流失管控,重点地区水土流失治理,水土流失状况改善等方面的深入挖掘、广泛宣传。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开展水土保持宣传教育,普及水土保持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引导全社会强化水土保持意识,积极推进国家级水土保持示范创建,加强水土保持科普宣传和文化建设。
(八)全方位做好依法治水和监督宣传。把握时效开展舆论监督,对重点执法行动进行追踪报道,以案释法,公开曝光涉水典型案例。持续拓展、深化水利普法,做好黄河保护法、内蒙古河湖保护管理、鄂尔多斯市黄河河道管理条例、鄂尔多斯市水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宣传,适时开展普法征文、答题等活动,提升公众参与度。
(九)深入宣传水利重点领域改革。对实行涉企行政许可事项“证照分离”、推行行政许可事项告知承诺制、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等进行报道,深入宣传水利“放管服”改革、在线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做好规范性文件审查机制和建立完善重大行政决策制度。结合水利工程供水价格改革、农业水价综合改革、水资源税改革试点成功案例,宣传水资源配置市场化改革成果。宣传推广水利建设市场监管、水利工程产权改革和小型水库社会化管护等方面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强关于水利财务重点改革、实施人才发展创新行动的宣传报道。
(十)坚决做好水利系统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宣传。宣传水利系统压紧压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断提高党的建设质量,以高质量党建工作引领保障新阶段水利高质量发展的做法成效。充分发挥各类平台载体在纪律教育中的作用,挖掘典型案件的教育价值,弘扬水利新风正气。持续推进水利精神文明建设工作宣传。
四、进一步优化水利宣传和舆论引导格局
(一)加强水利宣传内容管理。加强水利新闻宣传统筹协调,加强与市融媒体中心等新闻机构合作,确保宣传投入,形成推动和促进水利新闻宣传工作的长效机制,加强向中央6大媒体报送优质稿件。严格新闻报道审核制度,局办公室审查把关各类新闻稿件。每年按要求召开2次新闻发布会,进行2次线上访谈。主动适应新媒体发展新形势,灵活利用水利门户网站、微信、微信视频号,及时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保证信息更新及时,真实准确。严格规范和加强各信息发布管理,实行专人专管制,凡发生不良信息传播的,将严肃按有关规定追责。
(二)加强水利政务信息报送。各科室要围绕局党组中心工作和本单位重点工作报送高质量政务信息,局机关各科室每月报送2篇信息、每半年报送1篇调研报告或分析建议类信息,并主动完成鄂尔多斯市委和政府的约稿任务,特别是涉水重要信息要第一时间报至局办公室。水利政务信息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考核。
(三)加强水利舆情监测。加强水利舆情监测分析研判,完善水利突发事件信息发布机制,加强日常监测预警、突发快速处置、媒体舆论引导等工作,对突发舆情事件及时有效进行处置。健全舆情会商、采访受理、宣传提示、新闻稿审核等工作机制。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报告,重要信息持续发布,做到妥善处置。对负面舆情事件未及时有效处置导致舆论恶化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