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机关各科室、局属各二级单位:
根据《“健康内蒙古2030”实施方案》和《健康内蒙古行动(2019-2030年)》相关控烟工作部署,按照《健康鄂尔多斯行动实施方案》和《鄂尔多斯市控烟行动工作方案》具体要求,为全面推进无烟环境建设,加强控烟宣传教育。我局决定成立控烟工作领导小组,现将小组组成及工作职责通知如下。
一、领导小组组成
组 长:雷˙斯仁 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齐采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三级调研员
张海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伟 党组成员(副处级)
斯琴格日勒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仁闹日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日升 党组成员(副处级)
王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布 和 党组成员、纪检监察组组长
蔺建铭 党组成员、市水利事业发展中心主任
成 员:宋 春 办公室主任
丁占华 计划财务科科长
巫美荣 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张 强 水土保持科负责人
姜 华 农牧水利科科长
奇 凤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孙海军 运行管理监督科科长
田小强 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格日乐塔娜 水政科科长
武二喜 河湖管理科负责人
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李锦昉 机关党委负责人
韩利荣 市水保世行贷款项目服务中心主任
杨 波 市水资源管理中心主任
李怀清 市水土保持监督执法局局长、市水政水资源执法局负责人
孙桂芹 市水利工程质量监督站站长
白卫东 市水旱灾害防御中心主任
万小刚 市水利勘测设计院院长
郝 峰 市河湖保护中心主任
张瑞斌 市水保淤地坝工程项目办主任
傅 恒 市水土保持监测总站站长
张春阳 市水土保持工作站站长
李海光 市沙棘开发管理办公室主任
李 云 市水土保持科学研究所所长
二、工作职责
领导小组负责指导市水利局开展无烟机关和无烟事业单位建设,倡导建设无烟家庭。加强控烟宣传教育,宣传普及吸烟和二手烟危害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烟草危害认知水平,努力减少新增吸烟干部职工。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负责拟定实施创建无烟环境工作计划及控烟考评制度,设立控烟监督员和巡查员,建立相关台账记录。所有室内区域全面禁止吸烟,确保无人吸烟、无烟头、无烟味。开展多种形式控烟、戒烟宣传教育和服务,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办公室主任由王华副局长兼任,负责全局控烟工作。控烟监督员由宋春、李锦昉、武二喜兼任,巡查员由旭日干、闫江鸿、白鑫、王强兼任。适时开展相关培训,完善相关工作记录及值班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