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2021年...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5652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49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20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准格尔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2...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 准格尔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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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申请审查<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实施方案>的报告》(准水字〔2020106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工程建设地点

京津风沙源治理二期工程准格尔旗2021年度水利水保项目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区位于准格尔旗达内壕小流域,行政隶属准格尔旗布尔陶亥苏木,地理位置为:东经110°4014"~110°4304",北纬40°0547"~40°0838"。

项目区总面积11.05km2,水土流失面积10.17km2,占总面积的92.04%

水源和节水灌溉工程位于布尔陶亥苏木的李家塔村、达坝席利村。新建水源工程14处,其中李家塔村13处、达坝席利村1处。实施节水灌溉工程12处,其中李家塔村10处、达坝席利村2处。

二、建设目标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提出的建设目标。通过实施该项目,可有效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减少风沙危害,改善区域生态环境,使水土流失治理度达到98.3%,林草覆盖率由现状的14.34%增加到87.42%,年调水总量达3.33m3,年保土总量达2.32t

三、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新增小流域综合治理面积10km2,其中营造水保乔木林283.55hm2,灌木林316.45hm2封育治理400hm2(其中补植40hm2)。修筑作业路13.7km,竖立标志碑1座、宣传牌2

新建水源工程14处(折合40处),其中大口井2眼,机井5眼,截伏流7处;实施节水灌溉工程12处(折合40处),发展节水灌溉面积2380亩。

四、工程布局和措施设计

原则同意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工程总体布局和各项措施设计。

五、工程实施

原则同意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进度安排。水源工程实施前做好相关取水手续的办理,建设单位应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各项措施及有关规定组织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治理效益。

六、投资概算及资金筹措

同意投资概算的编制依据和方法。工程概算总投资为800万元,其中小流域综合治理项目400万元、水源工程200万元、节水灌溉工程200万元。

资金筹措是中央投资560万元,地方配套240万元。

七、工程管理

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合同管理制。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完成工程建设内容,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此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