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及市级第二批...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5617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478号
  • 成文日期
  • 2020-11-10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务局:   2017年5月,我局为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及各旗...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印发中心城区和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及市级第二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水利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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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务局:

20175月,我局为做好我市中心城区及各旗区政府所在地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在将西柳沟水源地列入自治区级的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的同时,确定并公布了市级第一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附件1),并按年度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评估工作。

20199月,我市出台了《鄂尔多斯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条例》(简称《条例》),自202011日实施。按照《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现公布中心城区及城镇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附件2)及市级第二批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附件3)。

请各旗区结合实际情况,尽快公布乡镇、农村及万人千吨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名录,同时确定并公布除自治区级、市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以外的旗区级重要饮用水水源地名录,并按年度开展水源地安全保障达标建设和评估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