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水利局:
近期,部分地区降水偏少、发生旱情,对农村牧区供水保障产生一定影响,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因旱造成的饮水困难,切实保障农村牧区生活饮用水抗旱应急保障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做好应急供水保障。各旗区要进一步完善应急供水预案,切实提高预案的可操作性。在旱情发生时要启动相应的应急响应,采取启动备用水源、新打供水基本井、增设集中供水点或储水设施、开展送水等有针对性的应急措施,切实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二、建立问题受理和解决机制。各旗区要畅通用水户供水问题反映渠道,保持供水监督电话畅通,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对饮用水抗旱应急保障要明确主管领导、分管责任人,建立应急解决办法,确保供水问题随时反馈、及时处理、及时解决。
三、切实保障贫困户生活用水。各地要做好贫困户因旱缺水供水保障工作,因旱出现水量水压不能满足生活用水需要的,必须及时解决,无劳动能力的要协调驻村干部、村两委成员送水到户,确保每个贫困户饮水安全。
各旗区要将此通知精神传达到各供水管理单位,同时要加强集中供水工程用水监督工作,避免出现因用水户灌溉农田等问题导致水量不足,影响正常用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