乌审旗水利局:
你局关于《鄂尔多斯市乌审旗大中型水库移民安置区乌兰陶勒盖镇胜利村农田配套生产道路(机耕作业路)工程的报告》(乌水字〔2020〕74号)收悉。市水利局组织专家对实施方案进行了技术审查,经设计单位修改完善后,现批复如下:
一、建设地点与规模
本项目实施地点位于乌兰陶勒盖镇的胜利村,为河口水库移民安置区,涉及移民236户826人,现对乌兰陶勒盖镇胜利村农田配套生产道路实施硬化改造,改造农田配套生产道路(机耕作业路)4.048km。
二、主要建设内容
改造农田配套生产道路(机耕作业路)4.048km。本项目采用单车道四级公路标准,设计速度15km/h,路基宽度4.5m,行车道宽度3.5m,全线采用水泥混凝土路面,面层18cm厚C35水泥混凝土面层、垫层20cm厚天然砂砾垫层、水泥采用普通硅酸盐水泥、路面采用C35砼现浇、28d抗弯拉强度不低于4MPa、垫层均采用天然砂砾。机耕作业路共设置安全设施标志28个。
三、投资概算、资金筹措及工程效益
核定项目总投资239.6644万元,资金来源为2020年度中央水库移民扶持基金。
该项目实施后可解决胜利村及周边群众出行难、生产生活运输难问题,进一步改善农村牧区基础设施水平,使广大农牧民群众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得到更多实惠,提升移民幸福感。
四、项目建设与管理
工程实施中要严格执行项目法人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合同管理制。建设单位要加强项目建设管理和技术指导,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及安全管理体系,健全工程档案,落实建后运行和管护责任,充分发挥工程效益。要严格按照有关规范、规程实施,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工程建设任务,并及时做好竣工验收准备工作。
五、其他
1.项目建设单位在开工前要做好设备、材料招投标等各项准备工作,抓紧做好现场勘测和施工技术方案细化设计,确保高标准、高质量完成建设任务。
2.项目建设单位要严格按照批复的建设地点和建设内容组织实施,如确需变更应报市局批准后方能实施。
3.做好项目建设宣传工作,及时向市水利局报送项目建设最新进展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