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2020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0-11181
  • 发文字号
  • 鄂水发〔2020〕193号
  • 成文日期
  • 2020-05-18
  • 发文机关
  • 市水利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   为深入学习贯...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水利局关于2020年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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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水利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二级单位: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贯彻落实“水利工程补短板、水利行业强监管”水利改革发展总基调,加强水利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切实抓好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进一步强化干部职工的安全意识、素质和操作技能,从源头上控制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结合市水利局实际,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市委市政府及上级业务部门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和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培训不到位就是重大安全隐患”的安全理念,“以全员培训” 为指导,采取各种方式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推进安全文化建设,全面完成安全生产的各项任务,为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和高质量发展提供保障。

    ()目标任务

    通过深入开展教育培训活动,全面推动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的贯彻落实,全面推进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实施,全面提高全行业安全生产意识,全面增强广大干部职工、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确保水利工程建设安全、水利工程设施运行安全、度汛安全、河湖安全、农村饮水安全、水资源安全、机关运行安全、人身安全等。

具体目标为:

(1)做好水利局干部职工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年度教

育培训率达到95%以上。

(2)  指导、督促督查各水利工程建设、运行管理单位、水利行业企业制定本单位、部门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加大对水利工程项目建设人员、水利工程运行管理人员和水利企业主要负责人、项目经理、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等企业员工的全员安全管理知识培训的监管力度,“三岗人员”持证率达到100%,做到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年度培训达标。

(2)    (3)要求各单位、部门抓好本单位、部门从业人员(包括临时工、农民工等务工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按要求做好培训工作,生产经营单位做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全员覆盖,保证培训效果。

(2)    二、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

(2)    ()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论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全国、全区、全市安全生产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中央、自治区、市领导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的意见》、《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细则、《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及涉及水利安全的法律法规、文件等。

(二)以“安全生产月”、 “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为契机,开展普及水法律法规知识、节约用水常识和水利安全生产知识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加强安全生产法制建设,推动水利系统学法、知法、守法,提高安全法制意识。

    (三)开展全方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提高广大职工安全素质。充分利用水利微信群、宣传栏等各种载体,宣传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普及安全生产基本常识,反映安全生产工作动态,使广大水利职工及时了解安全生产形势,贯彻落实上级工作要求,保障安全稳定发展。

    ()突出主题,积极开展好“安全生产月和安全万里行”、“安全生产咨询日” 等活动,研究制定活动方案,广泛进行动员。根据全市统一部署,并结合水利部门实际,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和基层服务相结合,创新宣传教育培训内容和形式,力争使“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的扎实深入,取得实效。

    ()进一步加强对水利行业企业人员安全培训工作的组织指导和监督检查,督促企业加强安全文化建设,建立健全职工安全培训制度,加强水利安全生产强制性标准条文的宣传贯彻,增强负责人的安全责任意识和从业人员的自我保护意识。加大培训监管力度,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不经安全培训无证上岗等情况依法进行查处。

三、教育培训工作措施和要求

()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是安全生产工作的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是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的具体体现。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认识,加强水利行业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并与安全生产其他工作同时部署、检查、落实和考核。

()统一领导,加强监管。各旗区要加强对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人员的持证上岗管理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发出督查通报或整改通知书,督促生产经营单位按规定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对未按规定要求执行的单位,将按有关规定进行查处。涉及监管的各旗区对职责范围内的相关单位培训进行每年不少于2次督查检查。

()点面结合,精心组织。要按照统一规划、分级实施、分类指导、考培分离的原则进行。各单位、各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部署,督促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按规定参加培训,并做好安全培训的组织工作。要严格落实“三级安全教育”和人员、岗位、操作设备变动时的教育培训制度,提高全体职工的安全防范意识和能力,杜绝“三违现象”(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的发生。要按各自职责,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切实做好各类人员的培训、考核等工作。

()经费保障,强化督查。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各单位要确保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上的投入,保障所需经费。各旗区水利部门和水利行业企业等单位将研究制定本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报水利局运行管理监督科备案。为保证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工作取得实效,市水利局将根据各单位上报的教育培训计划适时组织专项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