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自治区“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工作方案的通知》(内政办发〔2019〕40号)和自治区水利厅有关开展“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的安排部署,为进一步强化水利发展战略顶层设计,提早谋划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经研究,决定成立鄂尔多斯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 王 健 党组书记、局 长
副组长 齐采力 党组成员、副局长
张海滨 党组成员、副局长
邱 伟 党组成员、(副处级)
斯琴格日勒 党组成员、副局长
斯仁闹日布 党组成员、副局长
宋日升 党组成员、(副处级)
王 华 党组成员、副局长
成 员 温卓君 总工程师
班 君 总经济师
宋 春 办公室主任
丁占华 计划财务科科长
巫美荣 水利工程建设科科长
吕永光 水土保持科科长
姜 华 农牧水利科科长
奇 凤 水资源管理科科长
孙海军 运行管理监督科科长
田小强 水旱灾害防御科科长
塔 娜 水政科科长
高海燕 河湖管理科科长
赵学森 行政审批科科长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计划财务科,承担全市“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的指导和协调工作。办公室主任由丁占华兼任,成员由局机关有关科室和局属有关单位人员组成。
请各旗区从自身实际出发,深入研究本地区发展思路、目标指标和重点任务,尽快启动“十四五”水安全保障规划编制工作,并于6月底前报送市水利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