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3085
  • 发文字号
  • 鄂司发【2025】33号
  • 成文日期
  • 2025-07-31
  • 发文机关
  • 市司法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关于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大比武”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司法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各旗区司法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司法部和自治区《公共法律服务规范提升三年行动方案(2025—2027)》要求全面提升我市法律援助队伍的专业素养与实战能力,推动法律援助标准化、规范化、专业化建设,切实保障困难群众和弱势群体能够及时获取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经研究,决定举办全市法律援助业务大比武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目的

本次法律援助业务比武活动,旨在通过案卷评查、理论测试、技能竞赛的形式,“以赛促学、以赛促练、以赛促用”,全面检验和提升各旗区法律援助队伍的工作水平和业务素质,营造“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推动全市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更好地服务保障民生、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活动时间

2025年8月28日—30

三、参赛人员

由各旗区法律援助机构择优选拔组建1支代表队,每队3人。其中,至少包含1名法律援助机构内工作人员,1名社会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法律援助志愿者均可参加。

活动形式

本次比武活动,重点考察各旗区代表队在日常工作中的案件质量建设、核心业务技能、综合知识素养和应急管理能力,主要设置以下环节:

1.案件评查

抽取各旗区法律援助机构2024年7月30日至2025年7月31日已办结归档的案件,范围从最新结案的案件开始,倒序连号抽取民事案卷5件、刑事案卷5件(含1件审查起诉阶段案件),如本年度案件数量不足,可顺延追溯至上一年度案件,涉密案件、已参评案件不在抽取范围内。

请各旗区司法局务必于2025年8月8日前,报送符合条件的案卷,确保评估工作按时完成。

2.现场比武

闭卷笔试:内容涵盖习近平法治思想、法律援助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度、常用法律知识及全国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服务规范,民事行政、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

现场比赛:预赛阶段分为三组,每组三个代表队,进行现场答题。预赛结束后计算比武综合成绩,前三名代表队进入决赛。

、活动安排

1.报名与初选阶段(即日起至2025年8月15日)

各旗区司法局负责组织选拔本旗区法律援助机构代表队。

各单位于2025年8月15日前,将推荐参加竞赛比武代表队人员名单(含姓名、单位、联系方式)报送至市法律援助中心。

2.现场比武阶段(2025年8月28日至8月30日)

由市司法局、市法律援助中心统一组织。具体地点、赛程安排及细则另行通知。

、奖项设置

冠军、亚军、季军(颁发奖杯)

优秀组织奖(颁发荣誉证书)

、工作要求

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比武活动对检验提升法律援助队伍能力、促进法律援助工作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明确专人负责,做好本旗区法律援助机构代表队的选拔推荐、学习集训、模拟演练等各项备赛工作。

积极参与,公平竞赛各法律援助机构代表队要强化理论学习和业务实战能力训练,在比武活动中充分展示专业风采和良好精神面貌。严格遵守竞赛规则和纪律,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确保比武结果真实反映本旗区法律援助工作水平。

以赛促建,注重实效要以此次业务技能比武为契机,认真总结活动经验,提升工作质效,在全市法律援助队伍中掀起学习业务、钻研技能、优化服务的热潮,切实将比武成果转化为提升法律援助服务质量的强大动力。

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平台,宣传报道活动进展、亮点和成效,展现法律援助工作者的专业形象和奉献精神,提升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力和群众知晓率。

 

联 系 人:任立靖

联系电话:0477-8588571

邮    箱:108922570@qq.com

    址:兴泰商务广场CBD T5-702

                 

                     

 鄂尔多斯市司法局                                                 

                         2025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