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月29日
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化
营商环境综合改革行动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大营商环境改革力度的重要指示精神和中央、自治区和我市有关决策部署,按照《鄂尔多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鄂府办发〔2019〕47号)文件要求,围绕全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目标,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提升服务效能,鄂尔多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按照部门职能职责,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和我市相关决策部署,进一步破除制约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的体制机制障碍,按照精简环节、精简时间、精简费用、优化流程、增加透明度的原则,加大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力度,努力打造门槛低、效率高、服务好、秩序优的营商环境。
二、重要任务
(一)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效率。(责任科室:行政审批科、各旗区市场监管局)
1.深入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着力打造“宽进、快办、便利、公开”的审批服务模式,推进线上线下同事同标,实现政务服务事项“一网通办”“一窗受理”。优化食品经营许可服务方面,探索将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的食品经营许可改为备案;在确保食品安全前提下,对连锁便利店从事制售食品的,取消食品处理区面积要求;实施“一业一证”改革,将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整合为一张许可证,实现药品、医疗器械零售领域一证准营。
2.完善行政审批标准体系建设。进一步简化行政审批办事材料、优化办事流程、减环节、压缩审批时限、一次性告知承诺,采用告知承诺、容缺受理、绿色通道、预约办、邮寄快递等多种方式提升行政审批效率;积极推进“告知承诺”制,一次性告知,编制办事流程图,打破信息壁垒,推动部门与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信息共享对接,加强“一门”“一窗”“一网”“一次”建设,并通过门户网站向社会公示。
(二)方便开办企业。(责任科室:登记注册科、各旗区市场监管局)
3.推进“证照分离”“照后减证”改革。依据《国务院关于“先照后证”改革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意见》(国发〔2015〕62号)工商部门履行“双告知”职责的要求,按照《法律法规明确监管部门和监管职责的“先照后证”改革相关审批项目》186项和自治区确定的156项后置审批事项,实施“双告知,一承诺”制度,并将登记信息推送给相关后续审批监管部门;按照《国务院关于在全国推开“证照分离”改革的通知(国发〔2018〕35号)要求,在全面落实国家、自治区确定的106项“证照分离”改革事项基础上,积极承接国家确定符合“证照分离、多证合一”改革条件的涉企事项;严格落实“先照后证”改革,进一步优化市场主体准入环境,按照负面准入清单和国务院发布的前置许可目录严格执行,清单目录以外的许可事项不做登记审查。
4.在梳理“一件事”清单的基础上,对涉及企业准入准营阶段“一件事”(小餐馆、超市、咖啡店、面包店等事项),全面推行“一证(照)通”改革,整合需要发放的各类许可证,在核发营业执照的同时核发统一的行业综合许可证,先由康巴什地区为试点然后全市推广。
5.推进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全面推广“一网通办”,实行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将企业开办涉及到的营业执照办理、印章刻制、银行开户、申领发票和税控设备、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等全部办理事项实现“线上一网一界面、线下一窗一表单”,企业开办时间压缩至1个工作日以内,通过开办企业各环节“一网通办”,实现登记信息互通、互认,设立“开办企业”服务专区;推行个体工商户全程智能化登记改革,建立个体工商户“微信申请+自主申报+自动审核+自助打照”登记模式,实现登记申报路径简便化、登记事项标准化、审查核准自动化、身份认证智能化和执照打印自助化。
6.推动电子营业执照广泛应用。为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发放电子营业执照,引导群众通过手机等智能移动终端下载、验证、应用电子营业执照,实现电子营业执照跨区域、跨行业、跨领域应用;推进电子证照、企业电子印章应用,对新开办的企业由政府买单免费发放印章和税务税控设备,免费邮寄登记材料。
(三)加大企业转型升级扶持力度。(责任科室:知识产权发展科、各旗区市场监管局)
7.完善知识产权服务机制。充分利用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业务鄂尔多斯受理窗口的便利条件,扎实推进知识产权质押融资工作;鼓励和宣传引导民营企业、小微企业、科创企业以商标、专利等知识产权进行质押融资;强化知识产权保护与运用,盘活企业知识产权存量;优化受理窗口商标质权登记工作流程,方便企业、银行办理质押登记手续,提升服务水平。
(四)深化市场监管综合改革。(责任科室:价格监督检查和反不正当竞争局、信用监督管理科,各旗区市场监管局)
8.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公平竞争审查联席会议制度职能,进一步强化各旗区、各成员单位的主体责任和公平竞争审查意识,组织引导各旗区、各成员单位按照“谁制定、谁审查”的原则,严把政策措施出口关,扎实做好存量文件清理和增量文件审查工作,建立健全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有序推进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全面落实。
9.强化事中事后和线上线下一体化监管。建立以“双随机、一公开”为基本手段、以重点监管为补充、以信用监管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全面完善“一单两库”,按年度制定“双随机”抽查计划并组织实施,抽查检查的企业要达到年度抽查工作计划的100%;同时,市场监管领域各部门根据部门联合抽查事项清单,开展本领域的跨部门联合“双随机”监管工作,实现市场监管35个领域跨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对新产业、新业态实行包容审慎监管;进一步推进信用风险分类监管,合理确定、动态调整抽查频次、比例,做到对企业信用风险状况以及主要风险点的精准监管,最大限度减少对民营企业进行检查、督察、考核,减少检查人员、检查时间、检查频次,实现“进一次门,查多项事”。
10.加快建立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方式。大力推行信用承诺制度,各行业主管部门自行制定本行业领域实施信用承诺制工作细则及《信用承诺书》,通过网站等方式及时向社会公布;健全完善信用修复、强制退出等制度机制,信用修复后惩戒措施同步取消,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红黑名单认定,引导不再经营的“黑名单”企业及时履行注销义务,对“僵尸企业”要依法予以强制退出;完善市场监管领域内跨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机制,推动“一处失信,处处受限”落到实处;加强企业信息公示,相关部门要建立涉企信息归集资源目录,依法将履职过程中产生的企业注册登记备案、股权出质登记、知识产权出质登记、商标注册、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抽查检查结果等涉企信息,100%录入部门协同监管平台,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将涉企信息归集于企业名下,形成完整的企业信用记录,奠定跨部门协同、信用监管基础。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切实履行改善营商环境第一责任人职责;各分管领导要切实担负起亲自抓深化营商环境综合改革,及时落实方案,将任务逐项分解到位、落实到位,确保各项任务顺利推进、取得实效。
(二)统筹协调配合。各责任单位要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和全局观念,密切协作、协调联动相互借鉴,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各项任务整体推进。
(三)狠抓工作落实。将本行动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纳入对局机关科室、旗区局年终考核和督查重点,通过检查、督查、评估、通报等多种方式,推动各项任务有效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