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工商(分)局:
现将《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关于印发 2015 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印发给你们,希望各旗区工商(分)局结合本地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此项活动。
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2015年4月20日
鄂尔多斯市工商局2015 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实施方案
根据自治区工商局《关于开展 2015 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的通知》(内工商商字〔2015〕79号)文件精神,为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普及,提升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结合庆祝第 15 个世界知识产权日,鄂尔多斯市工商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 2015 年知识产权宣传周活动。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 、指导思想
各旗区工商(分)局要按照以“建设知识产权强国、支撑创新驱动发展”为活动主题,组织开展“4.26”宣传周活动 。要以本次宣传周为契机,大力宣传商标法法律法规,引导广大生产经营者提高商标注册、运用、管理、保护意识,强化商标监管服务职能,全面展示和宣传各级工商管理部门实施商标品牌战略和保护注册商标专用权的工作成果,大力推进以“尊重知识、崇尚创新、诚信守法”为核心的知识产权文化建设,为促进鄂尔多斯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做出新的贡献。
二、宣传活动时间
宣传活动周时间为 2015 年 4 月 23 日至 30 日,各旗区工商(分)局具体活动时间可延续到5月份。
三、宣传活动内容
(一)大力宣传商标法律知识,重点是宣传新《商标法》及商标专业知识,大力传播知识产权文化,增强全社会商标意识。
(二)大力宣传商标品牌战略实施成果,重点是各地商标品牌战略实施的规划、工作措施、目标任务和取得的显著成效。
(三)大力宣传商标保护工作成果,重点是工商机关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取得的成绩和保护商标专用权特别是保护“三名”商标专用权的执法典型案例,努力营造保护知识产权、自觉抵制侵犯知识产权和假冒伪劣商品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 大力宣传商标富农工作成果,重点是加强农畜产品和地理标志商标的注册和保护方面所作的工作,各地要以“鄂尔多斯出产”为抓手鼓励地方政府、企业和农户注册、运用、保护和管理农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商标,依托商标品牌战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提升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大做强、有力促进我市农牧业产业化现代化发展。
(五)为创建鄂尔多斯品牌建设,市局将在宣传周活动期间对知名商标进行初选、征询意见,对知名商标认定工作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组织三名商标企业代表召开座谈会。(六)各旗区工商(分)局在安排宣传活动的同时,结合本辖区的工作实际安排一周的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的专项行动。
四、宣传活动的形式
(一)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网络、报刊、宣传栏等媒介,广泛开展《商标法》 宣传活动,普及商标法律知识, 增强全民商标意识,在全社会营造重视商标、运用商标、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
(二)采取举办商标培训班、讲座、座谈会、知识竞赛等形式,组织开展对工商管理人员和企业相关人员的教育和培训。
(三)各旗区工商(分)局要组织辖区驰名、著名、知名商标企业代表,通过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等方式,大力宣传新《商标法》的颁布实施;组织1—2户商标企业在当地新闻媒体宣传企业运用商标品牌促进企业发展的成功事例。
(四)通过新闻媒体宣传工商机关打击侵犯商标专用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工作成果,发布典型案例;市局组织康巴什、东胜区局在城区主要街道设立知识产权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集中宣传《商标法》等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其他局各自在城区主要街道或大型商场设立知识产权宣传点。
(五)深入大型企业集团、企业宣传指导, 采取送《商标法》进工业园区、进企业、进农民专业合作社等形式,广泛宣传《商标法》施行的重大意义和主要内容,特别是商标注册程序调整、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等有关规定,有效指导企业及时注册商标,规范使用驰(著)名商标,积极注册地理标志商标,依法保护商标专用权。
(六)加强与地方知识产权、公安、法院、商务、技术监督等部门的协调配合,积极做好相关工作沟通和宣传活动。
五、宣传活动要求
(一)各旗区工商(分)局要高度重视本次宣传周活动,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宣传方案,创新宣传方式、集中宣传力量,确保宣传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二)各旗区工商(分)局在做好宣传活动的同时,要注重收集宣传活动的相关信息和图片资料,注重总结宣传活动中好的经验和做法,为今后开展工作打下基础。各旗区工商(分)局务于5月6日前将宣传活动总结、有关图片(附文字说明)及宣传活动情况统计表(附件1、附件2)上报市局商标监督管理科,活动宣传信息稿件随时上报。联系人:杨旌丽,联系电话:81131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