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5-05362
  • 发文字号
  • 鄂人社发〔2015〕231号
  • 成文日期
  • 2015-06-08
  • 发文机关
  •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市直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工程和“就业创业”工程,帮助离校未就业的...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征集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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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直各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人才强市”工程和“就业创业”工程,帮助离校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通过就业见习提升就业能力,促进高校毕业生最大限度就业,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通知》(鄂人发[2009]306号)、《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2015年全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计划任务分解的通知》(鄂人社发〔2015〕141号)文件要求,2015年我市市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任务是150人,为了确保完成见习任务,现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征集2015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并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建立就业见习基地的基本条件

1.鄂尔多斯市辖区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一定规模和良好社会信誉的企业;(企业注册的登记机关是鄂尔多斯市工商行政管理局,企业税务登记证的发证税务机关是鄂尔多斯市地税局)

2.能提供适合高校毕业生的有一定管理或技术、技能含量的见习工作岗位,申报市级就业见习基地的一般每年能提供20-50个以上的见习工作岗位;

3.具备完善的职工培训教育体系,具有对高校毕业生进行就业见习指导的师资力量和专业人员,能按实际需求进行岗位培训;

4.具有规范的内部管理制度和工作规章制度,能为就业见习高校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就业见习条件,以及具有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保护和职业防护设施,防止就业见习过程中发生事故。

二、见习期限、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

(一)见习期限

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限一般为3—6个月,有特殊需要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经见习基地同意,报见习办批准,可适当延长,但最长不超过12个月。

(二)见习补助标准及申请程序

1.补助标准。资金来源是内蒙古自治区就业见习专项资金,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向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每人每月500元(按实际见习时间补助,补助期限最长不超过6个月)的基本生活补助;见习基地也应向在本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提供一定的生活补助,具体标准由见习基地确定。在同时被授予自治区级、市级或旗县级见习基地见习的高校毕业生,不得重复领取由政府提供的基本生活补助。

2.申请程序。见习高校毕业生填写《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本生活补助申请表》,并经基地、见习办审核盖章,在见习期满后,持此表及身份证、毕业证、就业报到证到见习办领取高校毕业生见习期间的基本生活补助费。

三、其他事项

(一)市人社局定期对就业见习基地进行督查,见习人员的日常管理由见习基地负责,见习基地对见习人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日常考核。

(二)符合条件的企业务于6月20日前将《内蒙古自治区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审批表》(见附件)、企业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报市人社局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联 系 人:刘义龙

联系电话:8586202

鄂尔多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6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