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能源局,局属各科室、各二级单位,各中央企业绝对控股煤矿:
按照自治区煤炭资源领域违规违法问题专项整治要求,经市局会议研究通过,市能源局决定废止《鄂尔多斯市煤炭局 鄂尔多斯市财政局关于印发鄂尔多斯市煤炭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等5个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决定修改《鄂尔多斯市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炭市场监管维护市场秩序的通知》(鄂能局发〔2019﹞96号)3个规范性文件。
一、废止的规范性文件,自本决定发布之日起停止执行,各旗区能源局和单位不得继续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二、各旗区能源局和有关单位要对照本决定,及时清理本单位出台的相关配套政策规范性文件。
附件:1.废止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目录(2000年-2019年)
2.修改涉及煤炭资源领域规范性文件目录(2000年-2019年)
鄂尔多斯市能源局
2020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