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期评估材...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2-03790
  • 发文字号
  • 鄂农牧函〔2022〕53号
  • 成文日期
  • 2022-02-21
  • 发文机关
  • 市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期...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期评估材料的函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农牧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鄂尔多斯市发展和改革委: 

  你委《关于报送<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意见>中期评估材料的函》已收悉。根据文件要求,市农牧局及时总结农牧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并提出意见建议,形成农牧领域塑料污染治理中期评估汇报材料。具体工作如下。 

  一、《意见》执行情况 

  ()主要目标完成情况 

  2020年鄂尔多斯市农作物覆膜栽培总面积143.9万亩,农膜用量5470.5吨,回收量4403.3吨,农膜回收率81.39%,完成既定目标。2021年市财政投入资金620万元,在全市开展残膜回收18.67万亩,设立市级残膜长期定位监测点23个。中央财政拨付资金422万元用于杭锦旗实施废旧地膜回收利用示范县项目,建成废旧地膜回收处理中心一处,回收残膜2.5万亩,再利用废旧地膜5万亩,生产成燃烧棒100多吨。 

  ()禁止、限制使用塑料制品任务完成情况 

      禁止生产、销售的塑料制品。积极联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加强地膜经销市场的监督管理,将非标地膜列入农资打假清单,严厉打击非标地膜销售者,全市农牧系统共开展关于农膜的专题部署18次,专项督导检查61次,发动宣传共计87次,发放农田残留地膜回收宣传单4000余份,加大农田地膜污染治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的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废旧地膜污染治理。 

  ()推广应用替代产品情况 

  2021年在达拉特旗和准格尔旗实施“内蒙古沿黄河流域面源污染靶向性生态防控技术集成推广项目”,共建立3个核心示范区,开展玉米无膜浅埋滴灌种植和膜侧种植技术集成示范推广面积425亩,探索替代覆膜种植技术推广的可行性,以减少地膜用量,截至年底核心示范区种植技术集成推广和玉米测产工作已全部顺利完成。2022年申请市级资金212万元,在达拉特旗、杭锦旗和准格尔旗开展全生物降解膜示范推广2.395万亩,为全生物降解地膜的大面积推广应用的可行性提供科学依据,最终实现控膜目标。 

  ()塑料废弃物回收利用和处置情况 

  1.塑料废弃物回收和清运。2021年农膜统计数据显示达拉特旗和杭锦旗覆膜面积为133.1万亩,占全市农作物覆膜面积的75.7%。为此从2019年开始,我市重点在达旗和杭锦旗建设废旧农膜回收利用体系。截至2021年底,达旗、杭锦旗共建立废旧地膜收储点14个,初步形成了完整“地膜使用-回收-再利用”链条,并在不断完善中。 

  2.塑料垃圾专项清理。一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方面。2020-2021年共投入市级资金505万元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2年计划回收357吨农药包装废弃物,截至202112月底,累计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290吨,完成计划任务的81.2%,进入生活垃圾填埋场处理133吨。未处理的157吨中,有72吨(在达旗)农药包装废弃物将由内蒙古诚辉环保科技有限责任公司进行资源化利用(已签署协议)。其余75吨农药包装废弃物暂存贮存场所,正由属地农牧部门和环卫部门沟通对接,计划进行填埋处理。二是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网络建设方面。全市计划建设8处旗级待处置中心,目前,杭锦旗、伊金霍洛旗、鄂托克前旗已建成待处置中心;鄂托克旗结合自身实际,计划将苏木乡镇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直接转运至生活垃圾填埋场进行处理;全市(康巴什区除外)共建成37处苏木乡镇回收站,便于农牧民就近交回农药包装废弃物。三是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二维码追溯试点工作。在全市选定18家农药经销商开展为期1年(202111-202210月)的试点工作,配套资金9.8万元,采购39.2万枚二维码供试点经销商使用,目前二维码已采购回来,计划在3月中下旬对试点经销商进行培训,全力推进全市二维码追溯系统建设工作。 

  ()支撑保障体系完成情况 

  201911日《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条例》正式实施。这既是鄂尔多斯深入推进生态文明体制改革的创新性举措,更是在立法工作中先试先行、率先制定自治区首部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治理地方性法规的积极探索。《条例》明确规定了各旗区在农村牧区“垃圾、农膜、秸秆处理”等重点项目上应当集中攻坚、持续投入,并对违反规定的行为作出了明确的处罚措施。从2019年起,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已连续3年出台了有关农村牧区人居环境整治和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的专项方案,对农用地膜回收、再利用工作和回收体系建设做出了明确的指导意见。2022年市农牧局将从残膜再利用、新型地膜使用以及地膜替代栽培技术方面持续发力,力争将残膜污染降到最低。 

  ()组织实施完成情况 

  2021年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印制了专题宣传单,加大对《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最新国家标准和残留地膜危害的宣传力度;结合科技惠民下乡和各类培训活动,向广大农牧民和各旗区农牧局发放《农用薄膜管理办法》2000余份,农田残留地膜回收宣传单4000余份。 

  二、存在问题 

      (一)地膜市场监管机制不健全。新国标地膜的推广使用有利于地膜回收利用,但由于新国标地膜的成本偏高,农民不愿意使用。检查过程中虽未发现商家出售非国标地膜,但实际使用中却存在大量非国标地膜,经调查为农户从网上和相邻盟市购得,但不排除存在库存地膜与货架地膜不符的情况。 

  (二)残膜回收利用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目前政府层面的残膜回收补贴难以全域覆盖,且残膜回收后再利用的市场体系不完善,完整的“使用—回收—再利用”链条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 

      三、相关意见和建议 

  (一)配合相关执法部门加大抽查检查力度。积极配合各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加强地膜生产环节监管,强化监督检查,督促生产企业严格按照标准进行生产,将非标地膜列入农资打假清单,严厉打击非标地膜销售者,做好源头控制,杜绝非标地膜生产并流入市场。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及新媒体,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以更为简单易懂的方式加大农田地膜污染治理政策法规和技术措施的宣传力度,普及《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13735-2017)国家标准。引导社会各界广泛参与废旧地膜污染治理。 

  (三)加大政策扶持力度。积极探索适于大面积推广和普及的残膜回收和利用办法,为政府出台相关优惠补贴政策建言献策,开展全生物降解地膜试验示范,给予加厚地膜和全生物降解膜使用者适当补贴,以收购等方式鼓励农民自发回收废旧地膜。积极考察市场,借鉴其他地区残膜再利用模式,推动全市地膜回收利用工作持续向好开展。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