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党委农牧办、组织部,农牧局、康巴什区农牧和水利局:
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开展以来,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关于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坚持试点引领,强化督查落实,稳步推进改革各环节工作,截至2021年底改革工作基本完成。根据中央农办、农业农村部等10部门《关于扎实做好当前重点工作如期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阶段性任务的通知》(中农发﹝2021﹞9号)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为选树一批改革先进典型,营造争先创优、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鄂尔多斯市委农牧办、市委组织部,市农牧局制定《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现随文下发给你们,请各旗区按照方案要求,于2022年6月10日前组织先进材料上报评选办。
附件:鄂尔多斯市农村牧区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方案
(联系人:张成作 联系电话:8582886)
中共鄂尔多斯市委农村牧区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鄂尔多斯市委组织部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2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