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1-02585
  • 发文字号
  • 鄂农牧发〔2021〕231号
  • 成文日期
  • 2021-07-29
  • 发文机关
  • 市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农牧局:   按照全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将全市高标准农...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关于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下半年重点工作安排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农牧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打印       
分享到:
       

  各旗区农牧局: 

  按照全区、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工作会议部署要求,现将全市高标准农田建设下半年重点工作任务安排如下。 

  一、各年度工作任务 

  (一)2019年度项目。各旗区务必于730日(本周五)之前,完成全部整改内容,并按要求上报纸质版整改报告,附各参建单位、旗高标准农田办、旗农牧局、旗政府分管领导签字盖章的佐证材料。 

  (二)2020年度项目。各旗区务必于10月底前完成旗区初验并申请竣工验收,市级竣工验收将于1115日前完成,自治区竣工验收抽查将于11月下旬开展,于12月底完成上图入库。 

  (三)2021年度项目。各项任务已列入中央巡视整改任务台账,由自治区党委督查室按时间节点跟踪督办,按照自治区要求,须于101日前全面开工建设,1130日前全部完工。 

  (四)2022年度项目。年度建设任务预计于10月份下达,各旗区务必提前精准选地,提前套图避免重叠、核算净耕地面积,于86日前重新上报2022年度任务需求,任务下达后及时编制初步设计,于年底前完成技术评审。 

  (五)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工作。910日前将摸排发现质量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以旗区党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的文件上报市委农村牧区领导小组。 

  (六)历史项目补录。730日前完成2019年度以前年度历史项目补录。 

  二、重点推进事项 

  (一)加快项目资金支付。资金支付率低是制约项目推进的重要因素,要积极协调解决资金问题。同时,2020年度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列入国务院第八次大督查的督查范围,要进一步加快资金支付,规范项目资金管理。特别是杭锦旗2019年度项目资金支付率为35%、达拉特旗为48%,低于自治区验收通过要求的50%;杭锦旗2020年度项目资金支付率6%、达拉特旗为14%,影响全市整体资金支付率水平。 

  (二)强化项目管理。各旗区统筹管理参建各方,明确各方责任,对违规、不负责企业及时进行相应处罚,必要时启动“黑名单制度”。同时,要进一步加强日常施工现场管理,及时解决项目出现问题,严把质量关,做到事前、事中、事后管理并重。 

  (三)建立旗区项目库。各旗区要以此次高标准农田建设质量“回头看”工作开展为基础,全面摸清2011-2018年度农田建设项目“底数”,对所有项目进行分类梳理,建立全市提质改造项目库,初步拟定提质改造工作方案,为2022年以后实施提质改造项目奠定基础。 

  各旗区务必高度重视、夯实责任、积极主动、规范实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全力推动项目建设进度,确保各项工作按照时间节点完成。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17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