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按照《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关于开展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问题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的通知》(内农牧建发〔2020〕178号)和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农田建设管理处的要求,现将我市高标准农田水利设施问题调查摸底和整改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调查摸底情况
按照要求,我局及时部署了此项工作,并以旗区为单元对“十二五”以来已评估的高标准农田项目区内水利设施、电力配套设施运行、发挥效益情况和相关管护情况开展自查摸底。摸底发现存在问题的项目主要涉及原国土、财政、水利部门实施的41个项目,其中:伊金霍洛旗2个、达拉特旗20个、准格尔旗19个。2020年6月28日,我局将自查摸底工作开展情况,包括存在问题、整改措施安排等报内蒙古自治区农牧厅。
二、整改情况
针对自查摸底发现的问题,我局及时进行分类整改,对能够及时整改的,即查即改;对难以立即整改的,形成问题清单,商原项目实施部门整改。
(一)旗区整改情况。
1.伊金霍洛旗整改情况。针对存在问题,伊金霍洛旗农牧局查阅原项目设计方案,发现原项目实施方案中未设计建后维护资金;经与旗人民政府申请经费,因未列入本年度预算,加上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拨付维护经费,只有部分项目地块因村民灌溉需要,进行了自发维护。
2.达拉特旗整改情况。一是由于原项目未进行土地整合,不具备规模化经营的条件、电力配套不完善等原因,导致部分喷灌不能正常使用,且喷灌设施占地影响耕作,设备使用率不高。针对此问题待原实施部门出具具体的处理意见后,立即整改;二是由于年久失修、运行管理不完善等原因,部分工程损坏。“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项目由原国土、水利、财政等部门分别实施,均未列出后期运行管理及维修费用,经与旗人民政府申请资金,由于旗财政困难,无法列支此项费用。因此,建议上级部门在高标准农田项目资金下达过程中,能列支部分运行管理及维修养护费用,用于项目的运行管理和设备维修。
3.准格尔旗整改情况。准格尔旗农牧局会同各苏木乡镇、相关部门对本地区“十二五”以来已评估的高标准农田项目进行了实地调查。经调查,准格尔旗“十二五”以来建成的高标准农田项目由于设施设备使用年度较长,存在部分设备老化、零部件缺失及年久失修等问题。因原项目实施方案中未设计建后维护资金,经与旗人民政府申请经费,因未列入本年度预算,加上财政资金紧张,未能拨付维护经费,只有部分项目地块因村民灌溉需要,进行了自发维护。
(二)原部门建设项目由原部门整改。摸底发现问题主要涉及原国土、财政、水利实施的项目,由于各部门建设内容单一、缺少统一规划、存在资金投入水平差异,大部分项目无后续管护资金,缺乏有效的管护制度约束。仅农牧部门难以协调督促有关部门和单位按照设计和建后管护要求,落实整改措施。因此,为按期完成整改任务,建议原部门建设项目由原部门整改。
(三)原部门建设项目提升改造。由于机构改革前农田建设项目由多个部门分别实施,部分项目经“十二五”以来高标准农田建设评估(符合、基本符合和需要提质改造),质量等级为“基本符合”和“需提质改造”。因此,建议将过去各部门实施的农田建设项目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原则进行统一规划提质改造,以达到高标准农田建设相关配套要求。
特此报告,请审阅。
鄂尔多斯市农牧局
2020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