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2335
  • 发文字号
  • 鄂农牧发〔2017〕137号
  • 成文日期
  • 2017-08-22
  • 发文机关
  • 市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旗区农牧业局(兽医局)、康巴什区统筹办: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异常复...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关于切实加强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作者:      来源:市农牧局      【  】【黑色 红色 灰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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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旗区农牧业局(兽医局)、康巴什区统筹办:

今年以来,国内外动物疫情形势异常复杂,疫情发生风险逐渐增加,防控形势严峻。为进一步做好当前和秋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切实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联合国防治荒漠化公约》第十三次缔约方大会和党的十九大召开期间动物疫情稳定。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做好秋季集中免疫工作


各旗区要在做好上半年补免工作的基础上,按照2017年鄂尔多斯市动物疫病免疫计划要求,结合辖区实际,继续推行规模场常年程序化免疫、散养畜禽集中免疫方式,强化奶牛口蹄疫一年三次免疫;按照《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关于切实做好H7N9免疫工作的通知》要求,强化免疫技术培训,加强疫苗管理,开展免疫效果监测与评价,做到“应免尽免”,构筑有效免疫屏障。同时要及时掌握禽流感免疫过程中出现的免疫副反应、免疫抗体不达标等异常情况,并将免疫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进行调查处理,逐级报告自治区兽医局。

二、认真开展流调监测预警工作

要按照2017年鄂尔多斯市动物疫病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要求,重点围绕口蹄疫、禽流感等优先防治病种开展监测,强化种畜禽场重点疫病监测净化、H7N9 流感和小反刍兽疫状况监测流调。认真开展动物疫情和疫病监测信息分析评估,加强数据的收集、汇总、分析和结果运用,提升预警预报能力,为动物防疫决策提供依据。

三、严格动物卫生监督执法

要严格执行畜牧兽医行政执法“六条禁令”、屠宰检疫“五不得”。落实动物检疫申报和产地检疫制度,规范执法行为,加强证章标识管理,全面实施动物检疫电子出证;强化饲养、交易、运输、屠宰关键环节监管力度,加大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严格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制度,加快推进跨省调运动物、动物产品指定通道建设、验收工作。

四、做好布病和包虫病防控

要按照自治区、市年初工作部署要求,落实好布病等人畜共患病防治工作,强化奶牛“两病”监测和健康管理,全面开展种畜布病检测净化,扎实推进监测流调、检疫监管、消毒灭源等综合防控措施;继续巩固、扩大包虫病防控成果,加强农村牧区家养犬登记管理、规范开展定期驱虫和粪便的无害化处理,做好监测流调、检疫监管、宣传培训等工作。

五、加强动物疫情应急处置

针对非洲猪瘟、小反刍兽疫等重点防范外来动物疫病,各旗区应充分发挥动物疫情观察员作用,加大对与外省市交界等高风险地区疫情监测巡查力度,密切关注市境外动物疫情动态,科学研判传入风险。进一步完善联防联控机制,加强与质检、林业、海关等部门协作,互通信息,共同防范境外疫情传入。完善应急预案和物资储备,切实加强应急值守,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一旦出现疫情,迅速启动预案,果断处置。

六、加强防控工作督导落实

针对疫病防控工作的重点区域和关键环节,各旗区要加大督促检查力度,细化督查内容,抽调业务精、责任心强的专业人员,深入实地开展督查工作。对督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及时消除防疫安全隐患。市农牧业局将适时组织人员对各旗区防控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市。

七、切实加强组织保障

当前和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各旗区要按照全市动物防疫工作总体部署和要求,加强组织领导,突出问题导向,进一步落实动物防疫目标管理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目标任务分解到部门、到单位、到个人,将动物防疫工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考评范围,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2017年8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