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2319
  • 发文字号
  • 鄂农牧发〔2017〕24号
  • 成文日期
  • 2017-03-21
  • 发文机关
  • 市农牧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有关旗区农牧业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的《2017年内蒙古耕地轮作休耕... 有效性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关于印发2017年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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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旗区农牧业局:

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印发的《2017年内蒙古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17〕66号)和《耕地轮作休耕制度试点“一平台五创新”重点工作落实方案》(农办农〔2017〕4号)要求,市农牧业局制定了《2017年鄂尔多斯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切实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农牧业局

                         2017年3月21日

2017年鄂尔多斯市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方案

耕地是最宝贵的资源,也是粮食生产的命根子。近年来,我国粮食连年增产,农业稳定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做出了重要贡献。但是,我国农业发展方式较为粗放,农业资源过度开发、农业投入品过量使用、地下水超采以及农业内外源污染相互叠加等带来的一系列问题日益凸显,农业可持续发展面临重大挑战,必须加快转变农业发展方式,推进生态修复治理,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开展耕地轮作制度试点,是主动应对生态资源压力、转变农业发展方式、促进可持续发展的重大举措。开展耕地轮作工作需要不同区域协调推进,鄂尔多斯市地处内蒙古自治区西部,无论是生态环境还是农业生产方式均有其自身特点,因此,选择两河流域及农牧交错区开展轮作试点不仅有利于当地耕地质量恢复,确保农业可持续发展,同时也可为自治区乃至国家轮作制度的建立提供参考。逐步构建我市耕地轮作制度,既有利于平衡粮食供求矛盾、促进种植结构调整优化,又有利于提高耕地质量,实现用地养地相结合。为确保我市耕地轮作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根据内蒙古自治区农牧业厅关于印发《2017年内蒙古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工作方案》(内农牧种植发〔2017〕66号)文件精神,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牢固树立并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新发展理念,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决策部署,实施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坚持生态优先、综合治理,为养而种,种养结合,以不影响农民收入为前提,突出重点区域、加大政策扶持、强化科技支撑,加快构建耕地轮作制度,促进生态环境改善和资源永续利用。

(二)基本原则。

---体现因地制宜,突出轮作重点。结合农牧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科学布局实施区域,因地制宜,按照为养而种,以种促养的思路,推进耕地轮作制度试点,因地制宜优化种植结构,确保试点区域农民收入不受影响。

---加强政策引导,稳定农民收益。鼓励农民以市场为导向,调整优化种植结构,拓宽就业增收渠道。强化政策扶持,建立利益补偿机制,对承担轮作任务农户的原有种植作物收益和土地管护投入给予必要补助,确保试点不影响农民收入。

---坚持科技引领,探索不同轮作模式。加强农科教、产学研大联合、大协作,突破作物轮作关键技术瓶颈,以用地养地相结合,坚持可持续发展为目标,探索节水、节肥、节药、节膜的轮作栽培技术模式,发明、改装相配套的耕种收机械,依托新型经营主体,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