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通知
各旗区农机局、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
按照市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鄂府发【2014】27号)文件要求,经请示自治区农机局同意,现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审批事项下放旗区农机局。从即日起,各旗区农机局具体负责承办本行政区域该行政审批事项。
一、各旗区农机局接此通知后,要结合工作实际尽快明确专门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批发放。
二、市农机产品质量监督检验站要与旗区农机局做好工作衔接,确保落实到位。
三、各旗区农机局要严格按照行政审批相关要求,认真做好《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定发放工作。同时将《农业机械维修技术合格证》的审批发放内容,包括办理依据、办理条件、办理程序、办理时限、监督渠道等,通过政务服务平台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监督,切实为企业和农牧民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保障农机社会化服务体系健康发展。
二O一四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