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民族事务委员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聚焦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主线,进一步落实国家民委、文化和旅游部等四部委印发的《关于促进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的指导意见》,突出“融”的导向,传承和发展民族手工艺品制作技艺,培育壮大民族特色产业,进一步提高农牧民创业就业能力,市民委联合鄂托克前旗民委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全市农牧民实用技术培训班,具体通知如下。
一、培训对象
(一)全市各族农牧民群众、脱贫群众、转移进城待业人员、有民族手工艺品制作基础群众。
(二)培训对象要求身体健康,学习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意愿强烈,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0周岁。
(三)参训人员由旗区民委审核推荐报名,并于8月16日前将报名回执表报送至市民委共同发展科。
二、培训时间、地点、人数
(一)培训时间:2025年8月18日至8月28日,(8月18日报到,8月28日返程)
(二)培训地点:鄂托克前旗职业中学
(三)报到地点:鄂尔多斯市鄂托克前旗天悦酒店(联系方式:0477-7881888)
(四)培训人数:40人
三、培训专业及形式
此次培训设有皮艺、刺绣、木雕、珐琅4个专业,公共理论课包括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电子商务等内容,采用集中授课的形式;专业理论课和实训课按不同专业分别开展教学。
四、培训费用
(一)学员培训费用,包括在校期间学费、材料费、伙食费、住宿费、结业证书和职业技能鉴定费等由主办方承担。
(二)学员往返交通费由本人承担。
五、其他事项
(一)学员按照教学计划全部完成教学课程后颁发结业证书。学员报到时需提供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份,1.5寸白底免冠照片4张(照片在培训期间统一照相、并留电子版)。
(二)参训人员不得携带家属参加培训,国家公职人员不得参加培训,培训期间不准随意请假,禁止一切与培训无关事项,严禁聚餐酗酒,严禁寻衅滋事等相关规定,如有违反规定者提前劝退,并不予发放结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
(三)学校统一组织学员参加民族传统手工艺品制作职业技能鉴定考试,合格者将获得国家职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专项能力职业资格证书。
联系人:市民委 赛音毕力格 0477-8588379
鄂前旗旗民委 额乐毕日乐 13947710948
培训学校 格根塔娜 15894992754
附件1:全市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培训班名额分配
附件2:报名回执表
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
2025年8月14日
附件1:
全市民族手工业融合创新发展培训班名额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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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 |
分配名额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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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胜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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达拉特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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准格尔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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伊金霍洛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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乌审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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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锦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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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旗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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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托克前旗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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康巴什区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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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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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加2:
报 名 回 执 单
填报单位(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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旗区 |
姓名 |
性别 |
民族 |
年龄 |
拟参加培训专业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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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民族事务委员会办公室 2025年8月1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