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旗区科技局、康巴什区科信局,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企业:
为深入贯彻全市科技创新大会精神,建立以市场为导向的科技计划项目形成机制,实施科技计划项目储备制度,形成项目储备库,并将入库项目作为制定市本级科技计划项目年度申报指南,以及国家、自治区科技计划项目推荐的重要依据。
为做好2017年科技计划项目储备、推荐、组织及实施工作,了解项目申报主体需求,现公开征集科技计划储备项目,要求如下:
一、储备项目应具备的条件
(一)符合国家、自治区及我市重点产业支持领域。
(二)属本地区特色产业、主导产业和新兴产业,发展前景好,技术集成度高,产业带动作用强,经济社会效益明显,对壮大本地区经济具有显著推动作用。
(三)研发类项目重点解决技术难题,突出需求导向和 应用导向,取得成果须达到行业先进水平;成果转化类项目突出企业主体地位,转化成果须达到国内先进水平;平台载体类项目须明确功能定位,突出公共服务、资源共享和科技人才培养;科技合作项目须明确合作机构,突出合作机构人才、技术优势;专利转化项目须具有较高的技术含量和较好的市场应用前景,所涉及专利权有效。
二、项目牵头单位应具备的条件
(一)项目牵头单位是项目实施的主要承担者,并具备实施项目的科研条件(人员、设备、技术等)和经费筹措能力。项目合作或参与单位要具备较强的研发能力和相应研发经费投入能力。
(二)项目牵头单位必须是鄂尔多斯市境内设立、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其他机构。
三、其他要求
(一)项目牵头单位要择优选择项目,并认真填写“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信息表”(附件1),语言精练,重点突出,不得超出字数限制。按属地管理原则,各经济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汇总辖区内企业项目后,提交所在旗区科技局。
(二)各旗区科技局要对上报的储备项目(附件1)进行初审,对项目内容真实性、牵头单位主体资质合规性负责,并统筹兼顾各领域储备项目数量,严格把好质量关,择优推荐,同时填写“鄂尔多斯市科技计划储备项目信息汇总表”(附件2)。附件1、2务必于6月16日前以正式文件形式报市科技局,电子版发指定邮箱。
(三)各旗区科技局、经济开发区(园区)科技管理部门要高度重视,并按要求和时间节点准时上报,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477-8589506
联 系 人:张智勇
电子邮箱:fzjhkjj@163.com
鄂尔多斯市科技局
2017年6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