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关于印发《2017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17-02262
  • 发文字号
  • 鄂科发〔2017〕18号
  • 成文日期
  • 2017-05-04
  • 发文机关
  • 市科学技术局
  • 信息分类
  •     
  • 公开日期
概述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好各类高层次人才引领... 有效性


关于印发《2017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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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鄂尔多斯市人才强市战略,充分发挥好各类高层次人才引领和示范作用,制定《2017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推进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局

                                           2017年5月4日

                2017年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队伍建设推进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的在我市经济转型发展中的支撑和引领作用,按照《2017年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及任务分解方案》的总体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认真落实科学人才观,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构建高层次人才成长的体制机制,大力营造有利于高层次人才快速成长和脱颖而出的良好环境,努力培养和集聚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的高层次人才,为把我市建成祖国北疆亮丽风景线上的璀璨明珠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目标任务

根据全市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重点围绕我市新型煤化工、装备制造、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生物医药等重点产业和特色产业领域,大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人才,着力提升高层次人才总量、层次,充分发挥高层次人才作用,助推地区经济发展。到2017年底,新培育各级各类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50人以上,打造一批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

三、具体措施

(一)落实工作任务,制定修订鼓励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的政策措施。

1、围绕全市人才工作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具体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落实到相关单位责任人具体负责,确保全年工作任务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2、贯彻落实我市出台的《关于促进科技创新若干政策》中有关支持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措施,制定实施细则。

3、制定支持我市科技成果转移转化的政策措施,鼓励高层次人才携成果创新创业,打通科技与经济之间的通道,推动解决科技与经济两张皮。

4、修订《鄂尔多斯市科学技术奖励办法》,完善符合科技人才发展规律的激励制度,重奖科技创新人才和创新成果。

(二)大力培育高层次科技创新人才,提升科技人才队伍层次水平。

1、以市级高层次人才、团队评选为依托,积极对接中组部“博士服务团”、自治区“草原之光”硕士创业行动,积极选派“西部之光”访问学者,多层面引进培养我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2、积极申报国家级高层次人才,按照国家、自治区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组织推荐工作的要求,组织推荐我市具有较强竞争力的高层次人才和基地争取“创新创业领军人才”、“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和“创新人才培养示范基地”。

3、挖掘、培养、掌握一批各领域高层次人才,按照自治区党委组织部关于“草原英才”工程的申报要求,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高层次人才申报“草原英才”,全年力争获评自治区“草原英才”5人以上,其中“百名高层次创新型科技人才”1人以上。

4、按照我市人才“1+8”政策的实施要求,做好2017年度鄂尔多斯市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天骄引才、草原英才、鄂尔多斯英才)和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的评选工作,选拔市级层面高层次人才。

(三)积极搭建发展载体,打造人才创新依托平台。

1、加大对国家、自治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企业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工作站、新型研发机构、各类科技园区和创业基地等的建设支持力度,为培养高层次人才搭建创新创业平台,支持自治区级人才载体进入国家级行列。

2、按照《鄂尔多斯市众创空间认定管理暂行办法》,继续认定一批市级众创空间,储备一批国家、自治区级众创空间。加强对现有众创空间的支持和扶持,指导其提升孵化能力,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提供优质服务平台。

3、按照《关于推进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向社会开放共享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继续收集、整理和完善大型仪器设备基础数据信息资料,打造科研仪器及科研基础设施信息共享管理平台,服务高层次人才创新活动。

4、稳步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培育计划,培育一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企业,使其成为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的重要依托载体。

(四)深入开展协同创新,以合作交流带动高层次人才交流。

1、加强与国内外知名高校、科研院所的合作,重点深化与中国科学院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的院地合作,充分利用先进院的技术和人才资源,建设我市驻深人才工作站,联络珠三角地区高层次人才。

2、鼓励支持我市科技型企业与国内知名高校科研院所建立合作关系,合作共建以企业为主体的新型研发机构,吸引集聚一批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

3、继续深入实施科技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和企业行动计划,深入专家服务单位和所在单位开展调研,完善专家管理,制定出台鄂尔多斯特聘科技专家进园区和企业管理办法,最大限度的发挥高层次科技专家的创新作用。

(五)充分利用市外创新资源,大力开展人才创新培训。

重点采取“请进来、走出去”的方式,邀请相关领域专家学者授课,或组织优秀高层次人才赴外培训学习。

1、组织好科技型企业的高层次技术人员、科技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科技管理人员,积极参加自治区科技厅主办的各类以科技创新和科技人才为主题的培训活动,开拓视野、更新知识。

2、举办一期科技管理干部能力提升培训班,提升我市科技系统干部管理水平和知识水平。

3、与科技部人才中心深化合作,联合举办第二期鄂尔多斯科技创新创业训练营,深入挖掘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新型企业家。

四、组织领导

(一)加强宏观统筹,落实责任分工。高层次创新创业人才队伍建设工作由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宏观指导、具体协调。市人才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工作,按照《全市人才工作要点》及重点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积极主动为高层次人才成长和发挥作用提供支持。

(二)加强管理服务,推进任务落实。建立健全高层次人才信息库,实行动态管理。做好高层次人才的疗养工作。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围绕高层次人才工作的热点、重点、难点问题,广泛开展调查研究,及时总结各系统、各单位在高层次人才工作中的新探索、新做法、新经验和新典型,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三)拓宽宣传渠道,营造良好舆论氛围。高度重视高层次人才宣传工作,充分利用微博、微信、电视、电台、报刊等传统媒介和新媒体,全方位、立体式大力宣传高层次人才及其团队创新创业的典型事迹和突出贡献,扩大高层次人才的影响力,强化示范作用,打造高层次人才工作宣传阵地,努力营造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