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关于做好2025年
教育服务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根据教育部乡村振兴推进会精神和自治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工作总体要求,现就做好2025年教育服务乡村振兴工作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和《教育强国建设规划纲要(2024—2025年)》要求,深化运用“千万工程”经验,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工作主线,优化调整教育帮扶政策向常态化帮扶转变,建立与人口变化相协调的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机制。聚焦义务教育保障、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推动城乡协同发展、强化教育助农功能、发挥文化传承带动作用等重点领域,加快构建高质量乡村教育体系,全面提升教育服务乡村振兴的质效,为鄂尔多斯市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提供坚实教育支撑。
二、重点任务
(一)聚焦义务教育保障,筑牢乡村教育发展基础
1.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贯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义务教育控辍保学常态化报告工作机制实施方案》(内教基〔2024〕68号)工作部署,加强对农村牧区、偏远山区等教育薄弱地区及初中等关键学段的监控力度。建立健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及学校共同参与的联控联保责任机制,依托“控辍保学”动态管理系统,实现控辍保学动态清零目标。持续巩固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失学辍学“动态清零”成果,常态化开展控辍保学专项工作,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持续加大排查力度,完善“一生一档”,分析辍学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开展劝学复学。不断完善农村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的支持保障措施,持续提升送教上门服务质量。全面落实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平等接受义务教育政策,推进“零门槛”“无障碍”入学,确保适龄儿童少年依法接受义务教育。
2.精准落实学生资助政策。加大宣传力度,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校里校外相结合等方式开展政策宣传,确保家喻户晓。加大排查力度,分学期开展脱贫户(继续享受政策)和监测户子女排查认定工作,精准定位就读学段及就读学校,实现“政策找人”,确保应助尽助。加强与乡村振兴部门的联动合作,共享相关数据,确保不漏一人。研发“鄂尔多斯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平台”,精准、便捷、高效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排查认定工作,切实做到精准资助、有效帮扶,助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3.健全困境儿童关爱体系。配齐配强乡村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开足开好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实施“小山杏”乡村学生心理关爱暖心项目。研究设计符合乡村学生发展特点的心理健康教育课程和家庭教育指导手册。
(二)优化教育资源配置,提升乡村教育发展水平
4.优化乡村学校布局结构。根据学生变化趋势合理调整布局,合理编制2025—2027年鄂尔多斯市学校布局规划,增加必要学位供给,保障了我市范围内学生的入学需求。
5.推进办学条件提质升级。加大教育经费投入,严格落实国家要求,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和各级教育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支出逐年提高,推进办学条件提质升级,保障各学段教育高质量发展。
6.强化教师队伍提质培优。开展“美丽园丁”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骨干教师能力提升培训项目。聚焦我市西部旗区和农牧旗区教育发展,着眼于区域教育资源布局与优质均衡发展方面的需求,推动教师队伍建设水平整体提升,全面提升鄂尔多斯基础教育教学质量。2025年对全市300名教师(其中数学学科90人、语文学科90人、道德与法治30人、历史学科20人、地理学科20人、物理学科20人、生物学科20人、化学学科10人)进行培训。
7.深化京蒙教育协作机制。深入推进伊旗与北京师范大学鄂尔多斯第二附属学校、鄂托克旗高级中学与北京紫荆时代教育集团开展合作办学,通过请进来、走出去相结合的多种形式,在教育教学管理、教师交流培训、校际结对共建等方面进行深层次、全方位合作,提升学校治校能力,用好名校资源,办好家门口新优质学校。
(三)推动城乡协同发展,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
8.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鄂托克前旗、杭锦旗和东胜区创建全国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县。深化“一对一”智慧共享校建设,推动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和优质结对校常态化开展“同步教学”活动,落实“五个统一和七个同步”工作机制,有效提升农村牧区小规模学校教学质量。深化集团化办学模式改革,重点推进法人治理的集团化办学形式,各旗区要制定集团化办学考核工作方案,实行“师资互派、资源共享、统一教学、捆绑考核”,促进旗域和市域优质教育资源均衡配置,提升集团化办学成效。
9.推动高中教育多样化发展。深化县域普通高中发展提升行动,对县域普通高中给予人力、物力、财力倾斜,实现县域普通高中标准化建设全覆盖,建强建优教师队伍,常态化开展结对帮扶、教学研一体化活动,大幅提升办学水平,增强生源吸引力和吸附力。面向具有创新潜质的高中学生实施“脱颖计划”,2025年在自治区示范普通高中开展自主招生,招生人数控制在招生计划的5%。支持普通高中与区内外优质大学合作共建专业实验室,遴选学科特长生进行“导师制”培养,探索拔尖创新人才培养新渠道。支持鄂托克旗第一中学、鄂托克旗第二中学、杭锦旗蒙古族中学创建自治区县域优质普通高中,实现自治区优质普通高中全覆盖。
10.加强优质教育资源网络共享。构建安全稳定高效的教育城域网,实现城区中小学万兆互联,农村中小学千兆互联。建立教育网络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预案,保障教育网络安全,确保资源安全健康。推动“专递课堂”“名师课堂”“名校网络课堂”常态化、高质量运行。同时,利用全市智慧阅读平台,组织全市各级各类学校师生开展线上阅读。
(四)强化教育助农功能,提升科技服务支撑能力
11.加强职业技能培训体系建设。持续优化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人才培养类型、结构和规模。鼓励职业院校持续建设已有乡村振兴学院,扩大培训规模,提升培训质量。加强面向农村牧区的职业技能培训,扩大农牧民工、产业工人及其他就业困难群体培训覆盖面,全年社会培训规模完成1.2万人次。推进“订单式”高技能人才培养,落实《内蒙古自治区职业院校“订单式”人才培养实施意见》(内教职成〔2024〕28号)工作部署,深化产教融合与校企合作,根据企业需求开展订单式人才培养,夯实乡村人才振兴基础支撑。
12.优化农林教育专业布局。推动鄂尔多斯生态环境职业学院以填补鄂尔多斯市涉农领域专业布点空白为目标,优化专业设置,支持学院与农业企业开展校企合作,为农业现代化发展培养紧缺人才。
13.促进科研成果转化应用。鼓励高校将涉农科技成果转化纳入教师考核评价体系,作为职称评聘、实绩考核、绩效发放的重要参考要素,支持教师将更多精力专注于涉农科研创新与成果转化,助力农业产业升级。完善涉农培养培训体系,鼓励高校构建线上线下相结合的农村教育培训体系,开展系统性、实践性、专业化的农业技术技能培训,培养造就一支有文化、懂技术、善经营、会管理的新农村建设人才队伍。
14.深化校地协作帮扶机制。充分发挥校地结对帮扶的政策优势和高校后勤联农助农的工作机制,不断拓宽帮扶渠道、提升帮扶效果。鼓励高校与包联地区特色产业对接,积极提供技术指导、政策咨询、项目规划等多方面支持,助推地方产业升级发展。做好消费帮扶,鼓励高校食堂预留采购份额,积极开展线上线下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直接采购,助力农牧民增收。积极营造“人人皆可为、人人皆愿为”的消费帮扶氛围,发挥工会的组织帮扶作用,按照有关规定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脱贫地区产品,优先安排到脱贫地区开展工会活动。
(五)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发挥文化传承带动作用
15.全面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全面推进国家统编教材使用。有序加快推行进度,秋季学期小学初中各年级各学科、高一年级各学科全部推行使用国家统编教材,并使用国通语授课。全面落实《2025年原民族语言授课学校质量提升若干措施》,重点做好教师教学能力提高和学生学业水平提升,按照“一案三测”(一校一案、一科一策、一生一策、一师一策),健全包科包班“双包联”制度,分层分类开展学科辅导、提供个性化学习指导。对初三、高三学生涉“一张卷”考试科目,充分利用课后服务、寒暑假时间,开展精准学业提升工作行动。强化常态化工作调度机制,将推行工作落实情况列入市对旗区考核内容,确保各项政策措施有效落地。加大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推广力度,实施自治区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应用能力提升项目。
16.深化校园文化育人功能。推进校园文化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建设,推动“科学家精神”“教育家精神”进校园,指导学校系统梳理构建学校文化体系,精准定位学校办学方向,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和校园文化建设负面清单,充分发挥校园文化在思想政治引领、道德规范约束和文化氛围熏陶方面的作用。
17.强化教育领域服务基层发展。加强支教工作,选派教师支援自治区教育薄弱地区学校。加强毕业生就业意向调查,对有返乡就业创业意向的高校毕业生,提供指导服务。
三、工作要求
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要强化统筹协调作用,按季按月调度乡村振兴工作推进情况,局机关各相关科室立足职能职责抓好本领域工作调度,各旗区教体局要按照本方案工作安排及时推动落实,确保各项任务一体推进、全面落实。各地各校要创新宣传方式,
深入挖掘和宣传基层典型经验做法,充分发挥示范引领作用。要主动对接主流媒体,讲好教育助力乡村振兴故事,积极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的良好环境。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2025年7月23日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7月23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