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第二届戏剧...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02877
  • 发文字号
  • 鄂教体函〔2025〕31号
  • 成文日期
  • 2025-02-24
  • 发文机关
  • 市教育体育局
  • 信息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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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公开日期
概述   鄂教体函〔2025〕31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 有效性 有效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第二届戏剧比赛暨第十届课本剧比赛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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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教体函〔2025〕31号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

关于举办全市中小学生第二届戏剧比赛

暨第十届课本剧比赛的通知

 

各旗区教育体育局,各直属学校:

现将《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第二届戏剧比赛暨第十届课本剧比赛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按要求抓好落实。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        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

                           2025年2月24日

 

 

 

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第二届戏剧比赛暨

第十届课本剧比赛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教育部关于全面实施学校美育浸润行动的通知》(教体艺〔2023〕5号)和内蒙古自治区教育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学校美育浸润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内教体艺〔2024〕98号)精神,发挥艺术教育在立德树人中的重要作用,进一步推动学校艺术课程改革,提升我市中小学生戏剧表演、创编能力和水平,并为2025年自治区戏剧专项展演活动储备优秀节目,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共同举办鄂尔多斯市中小学生第二届戏剧比赛暨第十届课本剧比赛,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弘扬中华美育精神,坚定文化自信。创新开展集审美赋能、创意实践、人文升华的校园精品剧目展示活动,多途径多渠道宣传校园优秀展演节目和作品,以美育浸润学生,提升学生文化理解、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创意实践等核心素养,丰富学生精神文化生活,让学生身心更加愉悦,活力更加彰显,人格更加健全。

二、活动原则

(一)坚持方向正确。

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厚植爱国情怀,培养民族情感,坚定文化自信,引领学生树立正确的历史观、民族观、国家观、文化观,践行跟党走的理想追求,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

(二)坚持全员参与。

坚持育人性、公平性、群体性,大力倡导普及与提高相结合,建立常态化学生全员参与机制,广泛开展惠及全体学生的实践活动,努力让每个学生都参与其中,让学生在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过程中提升审美和人文素养。

(三)坚持守正创新。

遵循教育规律和学生成长规律,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革命文化、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教育融入舞台,为中小学生提供充分展示自我、锻炼自我、发掘艺术特长的综合美育实践舞台。加强学校间、地区间的交流与学习,完善学校、旗区、市、自治区“四步走”的逐级遴选机制,通过剧本创作、艺术表现之创新,推进文化创新,营造格调高雅、富有美感、充满朝气的校园美育文化。

三、比赛要求

(一)内容要求。包括:课本剧、话剧、歌舞剧、音乐剧、情景剧、小品等。参演人数不超过24人,表演时间不超过12分钟,参赛服装、化妆、道具、美术、音乐、伴奏等均由参赛队自备。

(二)分组与参赛要求。比赛分为小学组、中学组(含初中、高中、中职)两个组别;参赛人员均为在校学生,每个节目指导教师限报2名。

(三)作品要求。参赛作品要以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形式进行编排、创作,分为学演复排经典作品或原创作品,原创作品需签署承诺书。作品中的台词表演需现场真实表现,不得播放录音对口型,评审不参考同作品已获得的任何级别奖项。

四、比赛程序

(一)文件下发后,各旗区、各学校要积极组织学生参与戏剧编排,4月起逐级逐步展开比赛,分初赛、复赛、决赛三个阶段进行。具体初赛、复赛时间参照赛事时间表(附件1)。

(二)初赛由各旗区自行组织进行评审,评委组成不少于5人。初赛作品以视频形式报送,参赛作品须当年录制,视频采用MP4格式(压缩带宽不低于10M,分辨率1920×1080),使用一个固定机位正面全景录制,声音和图像需同期录制,如发现配音将取消参赛资格。每个节目视频以单独文件制作(文件大小不超过1G,不要多个文件合成)。

(三)各旗区从小学组、中学组初赛作品中各评选推荐10个作品进入复赛,旗区负责人向赛事组委会报送参加复赛作品名单;比赛组委会将委派2名专业人员指导旗区复赛,并参与评审工作;各旗区从小学组、中学组复赛作品中各评选推荐1个作品参加全市总决赛。所有复赛作品不得使用录音配音,否则取消参赛资格。

(四)各旗区教体局按照赛事时间表组织比赛,需于2025年5月31日前将参加总决赛的作品名单及视频背景资料统一报送指定邮箱:913494656@qq.com 。参加总决赛作品背景视频要求为MP4的高清格式,分辨率1920×1080,视频不能出现水印,内容中不得出现所属旗区、学校(单位)名称和指导教师姓名,附加关于作品的100字内简单文字介绍。

(五)初定2025年6月13日进行小学组总决赛,6月14日进行中学组总决赛和比赛颁奖,地点拟定在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1号演播大厅。

五、奖励办法

(一)奖项设置。

本次比赛设优秀组织奖、表演作品奖、指导教师奖和优秀创作奖。

(二)评选办法。

1.优秀组织奖。根据各旗区的组织情况(评分占比40%)和表演质量(两个组别总分占比60%)进行评选,对综合评分前三名的旗区颁发。要求活动指导思想正确,成立组委会和工作班子,制定、下发活动方案并认真组织实施。学生参与面广,活动内容丰富,体现活动的宗旨,效果显著,认真组织各阶段评审工作(须有视频、图文等资料)。无比赛活动视频、图片资料、工作总结的不评优秀组织奖。

2.表演作品奖。分别从小学组、中学组参赛作品中评出,各设一等奖2个、二等奖4个、三等奖3个,由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联合组织专家评审选出。

3.指导教师奖。为获得表演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的指导教师颁发优秀指导教师奖。

4.优秀创作奖。为获得表演作品奖一等奖、二等奖中的原创节目颁发优秀创作奖。

六、比赛经费

参加总决赛的师生交通、食宿费用由派出单位负责,场地、舞美、评审专家等相关活动费用由市教育体育局、市融媒体中心共同承担。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旗区教体局要加强组织,提前谋划,制定本旗区比赛活动方案、宣传方案、安全预案,完善工作机制,统筹组织本地区报名、初赛和复赛工作,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二)精心组织。要加强对比赛过程的督导、指导,认真组织遴选,严格把关审核,参赛作品的报送表信息一经报送不得修改;要及时公示、公布评选结果,保证比赛的严肃性、公正性。

(三)加强宣传。要抓住比赛活动的契机,广泛宣传报道本校本地区展演活动的特色和亮点,不断优化发展常态化的学校美育展演活动,提升学生发现美、感受美、表现美、鉴赏美、创造美的能力,营造全社会共同促进学校美育发展的良好社会氛围。

(四)保障安全。比赛活动坚决贯彻落实国家关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防控、应急工作要求,做好筹备及组织工作。学生参赛由指导老师或监护人带领,全程随队负责管理工作;异地参赛要投保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包括往返和活动期间),确保比赛安全有序进行。

八、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体卫艺科联系人:张立超,电话:0477-85988295;鄂尔多斯市融媒体中心联系人:刘翔,电话:13947779418。

 

附件:1.比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2.比赛时间对照表

3.比赛报名表

4.比赛优秀创作奖申报表


附件1

 

比赛评分标准及规则

 

一、体现时代特征、校园特色、学生年龄特点和心理特点,题材力求角度多样、新颖独特,充分展示我市中小学生爱党爱国情怀、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和健康向上的审美追求。(20分)

二、经典作品复排有艺术表现,原创作品有新意,能深刻地表现剧目主题。(20分)

三、剧目表现形式有创新,表演过程流畅、完整。(20分)

四、作品音乐、服装、化妆、道具、美术设计贴合主题,具有特点。(20分)

五、表演者有人物塑造、感情充沛,演出富有感染力。(20分)

六、满分100分,小数点后计数2位,将评委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去掉一个最低分,取平均分为最后得分。

七、节目时长不超过12分钟,超时扣1分。为了打分公平,有所参考,前三个作品表演结束后统一打分,四号作品之后逐一打分。

 

 

 

 

附件2

 

比赛时间对照表

 

旗区

初赛时间

复赛时间

备  注

东胜区

4月30日

5月24日

 

达拉特旗

4月27日

5月17日

 

准格尔旗

4月28日

5月18日

 

伊金霍洛旗

4月29日

5月16日

 

乌审旗

4月24日

5月13日

 

杭锦旗

4月21日

5月10日

 

鄂托克旗

4月22日

5月11日

 

鄂托克前旗

4月23日

5月12日

 

康巴什区

4月30日

5月25日

 

 

 

 

 


附件3

比赛报名表

单位(盖章):                                联系人姓名:                 联系手机:             

组别

参赛学校

节目名称

形式

节目

时间

节目

人数

指导教师

姓名

指导教师

联系电话

是否

原创

 

 

 

 

 

 

 

 

 

 

 

 

 

 

 

 

 

 

 

 

 

 

 

 

 

 

 

 

 

 

 

 

 

 

 

 

 

 

 

 

 

 

 

 

 

 

 

 

 

 

 

 

 

 

 

 

 

 

 

 

 

 

 

 

 

 

 

 

 

 

 

 

 


附件4

 

比赛优秀创作奖申报表

报送单位(盖章):                             

演出学校

 

联 系 人

 

节目名称

 

联系电话

 

创作者姓名

 

指导教师

 

创作思路

阐述

 

参考

资料

 

旗区教体行政部门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注:1.戏剧原创节目须递交剧本一式5份,在比赛现场提交报到处。

  2.非本校师生创作的节目申报优秀创作奖,须提交原作者签署的作

    品创作委托书。


 

 

    

 

 

 

 

 

 

 

 

 

 

 

 

 

 

 

 

 

 

 

 

 

 

 

 

 

 

 

 

 

 

 

 

鄂尔多斯市教育体育局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