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
你公司《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关于推荐公司副总经理的报告》(鄂保障投资司字〔2019〕17号)悉。根据《鄂尔多斯市国有企业领导人员选拔任用管理暂行办法》(鄂党办发〔2011〕15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监管企业中层管理人员任职备案的管理办法》(鄂国资企管发〔2018〕29号)规定,经市国资委党委研究,同意:
刘丽娜 任鄂尔多斯市保障性住房建设投资运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现予以备案,请按规定履行相关程序。
鄂尔多斯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9年10月21日